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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學術|劉暢:開展異態傳播現象研究的構想(1)

劉 暢|南開大學文學院傳播學系教授

所謂異態傳播, 是與常態傳播相對的一個概念。 不同為異, 奇特為異, 另類為異, 非主流為異。 傳播是社會資訊的傳遞或社會資訊系統的運行, 傳播學是研究社會資訊系統及其運行規律的科學。 從求異思維角度看, 其涉及和研究物件都是對傳播一般現象的梳理和解釋, 屬於常態傳播的範疇。 但是, 在此之外, 還有一種傳播系統鮮為人注意:異態傳播, 即在主流傳播學視野之外的傳播現象。 比如, 常態傳播學關注社會資訊的傳遞, 異態傳播關注沉默作為傳播的一種方式的資訊傳遞;常態傳播學關注資訊的確定性,

異態傳播關注不確定資訊與不確定新聞;常態傳播學研究知情權, 異態傳播研究不知情權;常態傳播學研究準確資訊, 異態傳播研究冗餘資訊。 凡此種種, 連接成為一個系統, 就構成了異態傳播學的骨架和血肉。 開展異態傳播學研究, 或為豐富傳播學研究、促進傳播學的大陸本土化及破解傳播學研究困境提供一種新的視角和思路。

就筆者目前思力所及, 探究異態傳播現象, 有這樣幾個思考物件:一、沉默:作為傳播的一種方式。 二、不確定事實與不確定新聞。 三、傳播中的不知情權研究。 四、傳播中的冗餘資訊研究。 鑒於本文篇幅較長, 傳媒1號(id:zcfhxy)將以連續4天的4篇文章對4個面向分別登載。

關鍵字: 求異思維;常態傳播;異態傳播現象;異態傳播學

破解傳播學研究困境:求異思維的視角

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根據人的思維差異將人的思維分為求同思維和求異思維兩種。 所謂求異思維, 又稱發散思惟、輻射思維, 就是指從已知的資訊中產生新的未知資訊, 從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思考, 從多方面尋求多樣性答案的一種展開性思維方式。 例如, 一詞多組、一事多寫、一題多解或設想多種路子去探尋改革方案時的思惟活動。 再進行細緻分析, 求異思維可具體體現為多向求解、多級發散、交叉發散和側向發散等。 所謂“多向求解”法, 是指思維主體在解答問題的過程中盡可能打開思路, 跳出點、線、面的限制,

從上下左右、四面八方多個方向去思考。 其目的在於產生和提出新穎獨特的想法, 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不斷地摸索和試探。 例如, “豎版世界地圖”的發明者郝曉光, 思維觸角就是多元發散, 靈活開闊 —— 地球是圓的, 可以縱切, 形成“經線世界地圖”, 就可以橫切, 形成“緯線世界地圖”;若將地球比喻為蘋果, 我們以常規的方法豎切它, 看到的果心近似一隻“蝴蝶”, 但如果橫切的話, 就會發現一個“五角星”。

借鑒這一思維方式, 可以說, 到目前為止的傳播學研究, 都屬於“常態傳播”的思路。 從求異思維出發, 或可提出“異態傳播”的概念。 所謂異態傳播, 是與常態傳播相對的一個概念。 不同為異, 奇特為異, 另類為異, 非主流為異。 傳播是社會資訊的傳遞或社會資訊系統的運行,

傳播學是研究社會資訊系統及其運行規律的科學。 由此出發構建出目前主流傳播學的框架, 在中國大陸, 可以《傳播學教程》為代表。 人內傳播與人際傳播, 群體傳播、組織傳播及大眾傳播, 傳播制度與傳播效果, 國際傳播與全球傳播等等, 構成其主幹內容。 若從求異思維角度看, 其涉及和研究物件都是對傳播一般現象的梳理和解釋, 屬於常態傳播的範疇。 但是, 在此之外, 還有一種傳播系統鮮為人注意:異態傳播, 即在主流傳播學視野之外的非常態傳播現象。 比如, 常態傳播學關注社會資訊的傳遞, 而異態傳播則關注沉默作為一種傳播方式;常態傳播學關注資訊的確定性, 而異態傳播則關注不確定資訊與不確定新聞;常態傳播學研究傳播中的知情權,
而異態傳播則研究不知情權;常態傳播學研究準確資訊, 而異態傳播則研究屬於資訊“噪音”的冗餘資訊;常態傳播學研究基於事實的人內思維, 而異態傳播則研究作為一種特殊人內傳播的“反事實思維” …… 凡此種種, 由點成線, 連線成面, 連結為一個系統, 就構成了異態傳播學的骨架和血肉。 開展異態傳播學研究, 或為豐富傳播學研究、促進傳播學的大陸本土化及破解大陸傳播學研究困境提供一種新的視角和思路。

就筆者目前思力所及, 探究異態傳播現象, 有這樣幾個思考物件:一、沉默:作為傳播的一種方式。 二、不確定事實與不確定新聞。 三、傳播中的不知情權研究。 四、傳播中的冗餘資訊研究。篇幅所限,以下分別簡略勾勒並論述之。

一、沉默:作為一種異態傳播現象

論述異態傳播現象,首推沉默。沉默,即緘口不言,在某一時間段內無有效語言資訊的傳達,或是處於兩個有效資訊傳播時段的間歇。常態傳播依靠有效的語言或其他資訊,而沉默則意味著語言或資訊的缺席,溝通的切斷,屬於異態傳播。所以,在正規或傳統的傳播學著作中,沒有沉默的位置。實際上,沉默也是傳播中不可或缺的環節,是有效傳播的有機組成部分。沒有資訊,並不意味著沒有內容,如耳熟能詳的“沒有新聞就是最好的新聞”。

在某一傳播過程中,總會有說者與聽者,或曰信息的傳者和受者。一方表達,一方傾聽;一方發出資訊,一方接受資訊。否則交際和溝通無法完成。無資訊的沉默與有資訊的語言或其他資訊相互依存,相輔相成,共同實現了人類的交往。恰如學者所分析的:“人們每談到‘會話’,總是立刻想到有聲的言語, 卻往往忽略了會話中重要性不亞於言語的另一現象‘沉默’。事實是, 日常會話中沉默占總會話時間的比例為5%一65%不等, 一般在40%一50%左右。許多會話研究者已注意到, 沉默是自然會話的顯著特徵之一, 是會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與言語互相依賴,並具多種交際功能。因此,對會話中沉默的研究應成為會話分析的一項重要內容。” 正基於此,美國心理學教授古德曼對溝通做出了一反常規的定義:“沒有沉默就沒有溝通。”此語被稱之為“古德曼定理”。可見,在人際傳播中,“沉默”雖是一種非語言、無資訊行為,可以獨立存在,但語言交際過程卻不能沒有“沉默”現象。

法學領域素有“沉默權”之說。沉默權又稱反對強迫自我歸罪權,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針對司法員警、檢察官、法官的訊問而享有的拒絕回答的權利。自從12 世紀問世以來,“沉默權”逐漸被世界各國所認可。世界一些主要國家, 都在其憲法或刑事訴訟法中確立了沉默權的規則。1964年, 英國修訂的《法官規則》第二、三條A 規定: 如果員警懷疑被詢問人可能是罪犯時,則應告知其有沉默權。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規定: 任何人都不得被迫自證其罪。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36 條規定: 初次訊問開始時, 要告訴被指控人所被指控的行為和可能適用的處罰規定。接著應當告訴他, 依法他有就指控進行陳述或者對案件不予陳述的權利。按照德國學者施密特的說法,在德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僅有權保持沉默,而且有權說謊,而無須被追究偽證罪的刑事責任。義大利新《刑事訴訟法》第64 條規定: 在開始訊問前,除第66 條第1 款的規定外,還應當告知被訊問者, 他有權不回答提問。日本《刑事訴訟法》第311 條規定: 被告人可以始終沉默或對各個質問拒絕供述。 從這一視角出發,或可開展傳播與犯罪行為與心理的研究。

另外,沉默也被認為是一種語言:副語言,或靜默語。所謂副語言,又稱類語言或伴隨語言,也可稱副語言特徵或伴隨語言特徵。副語言一般指的是伴隨話語而發出的無固定語義的聲音。沉默,在此指在講話和交談中不是明確地做出有聲的表態,而是做出無聲的反應或停頓。 副語言意義上的“沉默”屬於“語義性沉默”,“廣義語言學認為沉默的本質是一種符號,因而其符形與其所傳遞的資訊之間的關係表現為不確定。在教堂做禮拜,在大劇院欣賞音樂,人們一般都會保持安靜,這是一種敬仰,肅穆和禮貌。而在日常交往中,沉默卻常常表示話語的缺乏,即交際的缺乏,表示冷淡,蔑視甚至敵意。可見同樣的表現形式,會表達不同甚至相反的意思,其意思的定奪尚需依賴具體的語境,即解釋者自身的眾多因素。這種符形和意義的不確定性,反映了沉默的本質”。 而靜默語,據學者介紹,“屬廣義語言學範疇,其本質是一種符號,因而其符形( 形式) 與其所傳達的資訊( 意義) 之間的關係表現為不確定”。 作為副語言、靜默語的“沉默”,其特點是間接性、模糊性和文化依附性。由於其這種不確定,它較重地依賴周圍的“語境”,例如,“在教堂做禮拜,在大劇院欣賞音樂,在法庭聽證,人們一般都會保持安靜,這是一種敬仰、肅穆和禮貌。而在日常交往中,沉默卻常常表示話語的缺乏,即交際的缺乏,表示冷淡、蔑視甚至敵意。可見,同樣的表現形式,表達不同甚至相反的意思,其意思的定奪尚需依賴具體的語境及解釋者自身的眾多因素。這種符形和意義的不確定性,反映了靜默語的本質”。

此外,沉默還是不同社會地位、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外在標誌。據唐人孟棨《本事詩》記載:“甯王憲(玄宗兄)貴盛,寵妓數十人,皆絕藝上色。宅左有賣餅者妻,纖白明晰,王一見屬目,厚遺其夫取之,寵惜逾等。環歲,因問之:‘汝複憶餅師否?’默然不對。王召餅師使見之。其妻注視,雙淚垂頰,若不勝情。時王座客十餘人,皆當時文士,無不淒異。王命賦詩,王右丞維詩先成,云云(即《息夫人》詩)。王乃歸餅師,使終其志。”按王維所作《息夫人》詩為:“莫以今時寵,難忘舊日恩。看花滿眼淚,不共楚王言。”息夫人,春秋時息國君主的妻子。西元前680年,楚王滅息,將她據為己有。她雖為楚王生了兩個孩子,但終生默默無言,不和楚王說一句話。還有人曾以“沉默”為核心概念研究了莎士比亞戲劇中女性人物形象,其雲:“莎士比亞戲劇中所描述的女性代表了中世紀傳統女性和伊莉莎白時代的英國女性。在當時的等級信仰、教會學說、生物理論、社會習俗、教育和職業等觀念的影響下,女性的活動範圍被更多地限制在家庭。她們在社會中得不到與男性同等的理解與尊重。於是,莎士比亞常用‘沉默’來描述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以及她們與其他人的關係。 通過對歐菲莉婭、苔絲狄蒙娜、考狄利婭、維吉利婭、馬克白夫人和鮑西婭從‘被動’的沉默到‘主動’的沉默,再到‘打破沉默’這一過程的分析說明,莎士比亞時代的女性在不斷地為獲得更多的理解、更多的尊重、更多的自由和更多的權利而奮鬥。” 王小波也認為“在一個喧囂的話語圈下面,始終有一個沉默的大多數”,在此,所謂“沉默的大多數”是被主流意識形態剝奪了話語權的人,因此沉默也就有了文化內涵,“沉默是一種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一種生活方式。它的價值觀很簡單:開口是銀,沉默是金。一種文化之內,往往有一種交流資訊的獨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語言,有一些獨有的資訊,文化可以傳播,等等。這才能叫作文化”,因此“沉默也可以傳播”, —— “在某些年代裡,所有的人都不說話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樣四下漫延著。把這叫作傳播,多少有點過甚其辭,但也不離大譜。在沉默的年代裡,人們也在傳播小道消息,這件事破壞了沉默的完整性。我屬於沉默的大多數”。

法國著名思想家福柯認為“沉默”是一種較高的境界,在一次訪談中,當訪談人瑞金斯問道:“讀者能夠從你的著作中學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東西,其中之一就是對沉默的欣賞。你描述了沉默給人帶來的自由,沉默的眾多原因及其蘊涵的意義。譬如,你談到有很多沉默。這裡面是否有某種自傳性的成分?”福柯這樣回答:“有很多種說話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沉默的方式。某些沉默帶有強烈的敵意,另一些沉默卻意味著深切的友誼、崇敬、甚至愛情。我深深地記得製片人丹尼爾•施密特造訪我時的情景。我們才聊了幾分鐘,就不知怎地突然發現彼此間沒有什麼可說的了。接下來我們從下午三點鐘一直呆到午夜。我們喝酒,猛烈地抽煙,還吃了豐盛的晚餐。在整整十小時中,我們說的話一共不超過二十分鐘。從那時起,我們之間開始了漫長的友誼。這是我第一次在沉默中同別人發生友情。這種沉默的欣賞也許還同說話的義務有關。我小時候生活在法國外省的小資產階級環境中,我們不得不同家裡的客人進行各種談話,這令我感覺苦不堪言。我常常納悶,人為什麼非得說話不可呢?沉默也許是同別人交往時更有趣的手段。”

沉默,在不同文化中具有不同內涵。美國作家梭羅就曾說:“人類交往的不幸,並不在於對話語的誤解,而在於對沉默的不理解。”沉默作為一種獨特的傳遞資訊的方式,有它自己的特性:間接性、模糊性和文化依附性。沉默時不說話,但並不代表無話可說,它和間接語言一樣,可以曲折地傳遞資訊,具有間接性。 因此,沉默作為一種非語言行為,在跨文化交際中有著不容忽視的重要意義。有學者總結道:“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對沉默有著不同的定義和理解。一般而言,多數西方人傾向於將沉默理解為冷淡、氣憤、敵視、反對、羞怯、難堪、輕視和厭煩等,而東方人喜歡將沉默理解成敬意、順從、同意、深思和友好等等。” 其原因是各自文化的文化背景不同,“東方人傾向於集體主義,提倡他人取向,與他人協調, 相互依賴,等級觀念較強。這使得東方人的用語傾向於委婉, 重心領神會、重和諧。因此, 東方人對言語信任度較低,喜歡沉默;在會話中, 無語出現的時間長,頻率高。而西方人傾向於個體主義,主張個人獨立,重自我,地位等級觀念弱。這造成西方人的語用傾向於坦率, 重言談溝通、重說服。因此, 西方人對言語信任度較高, 不喜歡沉默”。

當然,在特定條件下,沉默還是一種鬥爭的武器。據悉,中朝與美韓的板門店談判創造了一項歷史紀錄 —— 談判時間最長的停戰談判,整整747天。原因是雙方在戰俘問題上產生了嚴重分歧。《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國際公約》規定:“戰爭結束,戰俘應毫不遲延地釋放並遣返。”由於中朝方擁有對方戰俘共計只有11551人,而對方擁有中朝方戰俘達13萬多人。美國在其它方面未得到好處,便想在戰俘身上大做文章,堅持“一對一”交換。後在中朝方的鬥爭下,美方又緊緊捏著“自願遣返”這張“牌”不放,以便扣押中朝方戰俘。因此,在談判開始前的會議上,李克農總要忠告他們,“政治上要高屋建瓴,具體問題要後發制人。”“在談判桌上有些話寧肯晚說一天也不要搶先一分鐘。”正是在這一方針指導下,有一次雙方代表團成員都拒不發言,靜靜地坐著,雖然都如坐針氈,但竟然僵持了132分鐘。副代表柴成文走出帳篷就此請示了李克農,我方還是按兵不動,最後美方沉不住氣,先開了口。

綜上可見,觀照和研究“沉默”作為一種傳播方式的角度是多元化、多層次的。目前屬於分散狀態,亟需整合的、系統的研究。

1號邀約:“1號學術”是傳媒1號全新推出的板塊。我們的初心,是要讓學界優質、前沿、新銳的研究、成果與思想,不僅在學界互通有無、思想碰撞,也能在業界啟迪思考甚至影響實踐。希望,有更多的學者不吝賜稿,讓“1號學術”可以成為有志者充電學習的平臺,以可以成為產學研一體化的起點。

(本文部分發表於《當代傳播》2014年6期,後經增改,特此說明)

四、傳播中的冗餘資訊研究。篇幅所限,以下分別簡略勾勒並論述之。

一、沉默:作為一種異態傳播現象

論述異態傳播現象,首推沉默。沉默,即緘口不言,在某一時間段內無有效語言資訊的傳達,或是處於兩個有效資訊傳播時段的間歇。常態傳播依靠有效的語言或其他資訊,而沉默則意味著語言或資訊的缺席,溝通的切斷,屬於異態傳播。所以,在正規或傳統的傳播學著作中,沒有沉默的位置。實際上,沉默也是傳播中不可或缺的環節,是有效傳播的有機組成部分。沒有資訊,並不意味著沒有內容,如耳熟能詳的“沒有新聞就是最好的新聞”。

在某一傳播過程中,總會有說者與聽者,或曰信息的傳者和受者。一方表達,一方傾聽;一方發出資訊,一方接受資訊。否則交際和溝通無法完成。無資訊的沉默與有資訊的語言或其他資訊相互依存,相輔相成,共同實現了人類的交往。恰如學者所分析的:“人們每談到‘會話’,總是立刻想到有聲的言語, 卻往往忽略了會話中重要性不亞於言語的另一現象‘沉默’。事實是, 日常會話中沉默占總會話時間的比例為5%一65%不等, 一般在40%一50%左右。許多會話研究者已注意到, 沉默是自然會話的顯著特徵之一, 是會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與言語互相依賴,並具多種交際功能。因此,對會話中沉默的研究應成為會話分析的一項重要內容。” 正基於此,美國心理學教授古德曼對溝通做出了一反常規的定義:“沒有沉默就沒有溝通。”此語被稱之為“古德曼定理”。可見,在人際傳播中,“沉默”雖是一種非語言、無資訊行為,可以獨立存在,但語言交際過程卻不能沒有“沉默”現象。

法學領域素有“沉默權”之說。沉默權又稱反對強迫自我歸罪權,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針對司法員警、檢察官、法官的訊問而享有的拒絕回答的權利。自從12 世紀問世以來,“沉默權”逐漸被世界各國所認可。世界一些主要國家, 都在其憲法或刑事訴訟法中確立了沉默權的規則。1964年, 英國修訂的《法官規則》第二、三條A 規定: 如果員警懷疑被詢問人可能是罪犯時,則應告知其有沉默權。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規定: 任何人都不得被迫自證其罪。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36 條規定: 初次訊問開始時, 要告訴被指控人所被指控的行為和可能適用的處罰規定。接著應當告訴他, 依法他有就指控進行陳述或者對案件不予陳述的權利。按照德國學者施密特的說法,在德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僅有權保持沉默,而且有權說謊,而無須被追究偽證罪的刑事責任。義大利新《刑事訴訟法》第64 條規定: 在開始訊問前,除第66 條第1 款的規定外,還應當告知被訊問者, 他有權不回答提問。日本《刑事訴訟法》第311 條規定: 被告人可以始終沉默或對各個質問拒絕供述。 從這一視角出發,或可開展傳播與犯罪行為與心理的研究。

另外,沉默也被認為是一種語言:副語言,或靜默語。所謂副語言,又稱類語言或伴隨語言,也可稱副語言特徵或伴隨語言特徵。副語言一般指的是伴隨話語而發出的無固定語義的聲音。沉默,在此指在講話和交談中不是明確地做出有聲的表態,而是做出無聲的反應或停頓。 副語言意義上的“沉默”屬於“語義性沉默”,“廣義語言學認為沉默的本質是一種符號,因而其符形與其所傳遞的資訊之間的關係表現為不確定。在教堂做禮拜,在大劇院欣賞音樂,人們一般都會保持安靜,這是一種敬仰,肅穆和禮貌。而在日常交往中,沉默卻常常表示話語的缺乏,即交際的缺乏,表示冷淡,蔑視甚至敵意。可見同樣的表現形式,會表達不同甚至相反的意思,其意思的定奪尚需依賴具體的語境,即解釋者自身的眾多因素。這種符形和意義的不確定性,反映了沉默的本質”。 而靜默語,據學者介紹,“屬廣義語言學範疇,其本質是一種符號,因而其符形( 形式) 與其所傳達的資訊( 意義) 之間的關係表現為不確定”。 作為副語言、靜默語的“沉默”,其特點是間接性、模糊性和文化依附性。由於其這種不確定,它較重地依賴周圍的“語境”,例如,“在教堂做禮拜,在大劇院欣賞音樂,在法庭聽證,人們一般都會保持安靜,這是一種敬仰、肅穆和禮貌。而在日常交往中,沉默卻常常表示話語的缺乏,即交際的缺乏,表示冷淡、蔑視甚至敵意。可見,同樣的表現形式,表達不同甚至相反的意思,其意思的定奪尚需依賴具體的語境及解釋者自身的眾多因素。這種符形和意義的不確定性,反映了靜默語的本質”。

此外,沉默還是不同社會地位、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外在標誌。據唐人孟棨《本事詩》記載:“甯王憲(玄宗兄)貴盛,寵妓數十人,皆絕藝上色。宅左有賣餅者妻,纖白明晰,王一見屬目,厚遺其夫取之,寵惜逾等。環歲,因問之:‘汝複憶餅師否?’默然不對。王召餅師使見之。其妻注視,雙淚垂頰,若不勝情。時王座客十餘人,皆當時文士,無不淒異。王命賦詩,王右丞維詩先成,云云(即《息夫人》詩)。王乃歸餅師,使終其志。”按王維所作《息夫人》詩為:“莫以今時寵,難忘舊日恩。看花滿眼淚,不共楚王言。”息夫人,春秋時息國君主的妻子。西元前680年,楚王滅息,將她據為己有。她雖為楚王生了兩個孩子,但終生默默無言,不和楚王說一句話。還有人曾以“沉默”為核心概念研究了莎士比亞戲劇中女性人物形象,其雲:“莎士比亞戲劇中所描述的女性代表了中世紀傳統女性和伊莉莎白時代的英國女性。在當時的等級信仰、教會學說、生物理論、社會習俗、教育和職業等觀念的影響下,女性的活動範圍被更多地限制在家庭。她們在社會中得不到與男性同等的理解與尊重。於是,莎士比亞常用‘沉默’來描述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以及她們與其他人的關係。 通過對歐菲莉婭、苔絲狄蒙娜、考狄利婭、維吉利婭、馬克白夫人和鮑西婭從‘被動’的沉默到‘主動’的沉默,再到‘打破沉默’這一過程的分析說明,莎士比亞時代的女性在不斷地為獲得更多的理解、更多的尊重、更多的自由和更多的權利而奮鬥。” 王小波也認為“在一個喧囂的話語圈下面,始終有一個沉默的大多數”,在此,所謂“沉默的大多數”是被主流意識形態剝奪了話語權的人,因此沉默也就有了文化內涵,“沉默是一種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一種生活方式。它的價值觀很簡單:開口是銀,沉默是金。一種文化之內,往往有一種交流資訊的獨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語言,有一些獨有的資訊,文化可以傳播,等等。這才能叫作文化”,因此“沉默也可以傳播”, —— “在某些年代裡,所有的人都不說話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樣四下漫延著。把這叫作傳播,多少有點過甚其辭,但也不離大譜。在沉默的年代裡,人們也在傳播小道消息,這件事破壞了沉默的完整性。我屬於沉默的大多數”。

法國著名思想家福柯認為“沉默”是一種較高的境界,在一次訪談中,當訪談人瑞金斯問道:“讀者能夠從你的著作中學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東西,其中之一就是對沉默的欣賞。你描述了沉默給人帶來的自由,沉默的眾多原因及其蘊涵的意義。譬如,你談到有很多沉默。這裡面是否有某種自傳性的成分?”福柯這樣回答:“有很多種說話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沉默的方式。某些沉默帶有強烈的敵意,另一些沉默卻意味著深切的友誼、崇敬、甚至愛情。我深深地記得製片人丹尼爾•施密特造訪我時的情景。我們才聊了幾分鐘,就不知怎地突然發現彼此間沒有什麼可說的了。接下來我們從下午三點鐘一直呆到午夜。我們喝酒,猛烈地抽煙,還吃了豐盛的晚餐。在整整十小時中,我們說的話一共不超過二十分鐘。從那時起,我們之間開始了漫長的友誼。這是我第一次在沉默中同別人發生友情。這種沉默的欣賞也許還同說話的義務有關。我小時候生活在法國外省的小資產階級環境中,我們不得不同家裡的客人進行各種談話,這令我感覺苦不堪言。我常常納悶,人為什麼非得說話不可呢?沉默也許是同別人交往時更有趣的手段。”

沉默,在不同文化中具有不同內涵。美國作家梭羅就曾說:“人類交往的不幸,並不在於對話語的誤解,而在於對沉默的不理解。”沉默作為一種獨特的傳遞資訊的方式,有它自己的特性:間接性、模糊性和文化依附性。沉默時不說話,但並不代表無話可說,它和間接語言一樣,可以曲折地傳遞資訊,具有間接性。 因此,沉默作為一種非語言行為,在跨文化交際中有著不容忽視的重要意義。有學者總結道:“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對沉默有著不同的定義和理解。一般而言,多數西方人傾向於將沉默理解為冷淡、氣憤、敵視、反對、羞怯、難堪、輕視和厭煩等,而東方人喜歡將沉默理解成敬意、順從、同意、深思和友好等等。” 其原因是各自文化的文化背景不同,“東方人傾向於集體主義,提倡他人取向,與他人協調, 相互依賴,等級觀念較強。這使得東方人的用語傾向於委婉, 重心領神會、重和諧。因此, 東方人對言語信任度較低,喜歡沉默;在會話中, 無語出現的時間長,頻率高。而西方人傾向於個體主義,主張個人獨立,重自我,地位等級觀念弱。這造成西方人的語用傾向於坦率, 重言談溝通、重說服。因此, 西方人對言語信任度較高, 不喜歡沉默”。

當然,在特定條件下,沉默還是一種鬥爭的武器。據悉,中朝與美韓的板門店談判創造了一項歷史紀錄 —— 談判時間最長的停戰談判,整整747天。原因是雙方在戰俘問題上產生了嚴重分歧。《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國際公約》規定:“戰爭結束,戰俘應毫不遲延地釋放並遣返。”由於中朝方擁有對方戰俘共計只有11551人,而對方擁有中朝方戰俘達13萬多人。美國在其它方面未得到好處,便想在戰俘身上大做文章,堅持“一對一”交換。後在中朝方的鬥爭下,美方又緊緊捏著“自願遣返”這張“牌”不放,以便扣押中朝方戰俘。因此,在談判開始前的會議上,李克農總要忠告他們,“政治上要高屋建瓴,具體問題要後發制人。”“在談判桌上有些話寧肯晚說一天也不要搶先一分鐘。”正是在這一方針指導下,有一次雙方代表團成員都拒不發言,靜靜地坐著,雖然都如坐針氈,但竟然僵持了132分鐘。副代表柴成文走出帳篷就此請示了李克農,我方還是按兵不動,最後美方沉不住氣,先開了口。

綜上可見,觀照和研究“沉默”作為一種傳播方式的角度是多元化、多層次的。目前屬於分散狀態,亟需整合的、系統的研究。

1號邀約:“1號學術”是傳媒1號全新推出的板塊。我們的初心,是要讓學界優質、前沿、新銳的研究、成果與思想,不僅在學界互通有無、思想碰撞,也能在業界啟迪思考甚至影響實踐。希望,有更多的學者不吝賜稿,讓“1號學術”可以成為有志者充電學習的平臺,以可以成為產學研一體化的起點。

(本文部分發表於《當代傳播》2014年6期,後經增改,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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