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員工上班打牌偷懶 想辭退又苦無依據

問:

公司有一名員工, 不好好工作, 公司想辭退卻不知該怎麼辦?

這名員工叫李某, 今年27歲, 是一個有著十幾年工齡的技工。 2015年12月, 李某應聘到我們公司, 剛開始工作挺勤快的, 很快就轉正並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 不久, 公司發現, 李某的牌癮很大, 經常在上班時間打牌。 公司想辭退他, 可翻遍了規章制度, 才發現對李某的行為公司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公司該怎麼辦呢?

東陽某公司老闆

東陽市法律援助中心馬律師答:

如果公司想以違紀為由解雇李某, 需要滿足三方面的條件。

首先, 公司要有合法合理的規章制度。

合法不僅指內容要合法, 而且程式也要合法。 內容合法, 指的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的規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程式合法, 指的是制定規章制度需要有相關的民主、公示程式, 即企業在制定制度時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員工討論, 由職工提出意見和方案。 制度經過討論後, 用人單位需要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經過平等協商確定。 在確定了規章制度後, 還需要向全體員工進行公示。

其次, 公司要有員工違紀的確鑿證據。 因為對於勞動者是否存在嚴重違紀的事實行為, 這方面的舉證責任主要在用人單位, 如果員工確實存在嚴重違紀的行為, 且公司有相關書面證明, 公司才可以單方面解除。

最後, 要有合法的解除程式。 根據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通知工會以及書面送達勞動者本人。 如果勞動者拒簽解除通知, 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快遞或者掛號信的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書通知書》送達員工的居住地。 需要注意的是, 應當在快遞單或者掛號信上注明, 內中檔為《解除勞動合同書》。

因此, 你們公司如果想辭退李某, 應先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 並注意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李某違反規定的相關證據等。 總之, 辭退員工, 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有據, 慎之又慎。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