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今年已經16歲了, 是一個農村漂亮姑娘, 她哭著把一年前發生在她身上的不幸事情告訴了朋友林子。
一年前, 花花的爸爸在外省打工,
可他怎麼也沒有想到, 他的朋友就做出了讓人傷心的事情了。 第一晚上他走進花花的房間, 看著長大了而且漂亮的花花說:“有叔叔在, 你不用怕, 安心休息吧, 然後摸了一下花花的屁股就出去客廳休息了, 第二晚他還是這樣。
第三晚, 花花睡到後半夜, 突然這個叔叔突然走進來抱著她, 然後就那個, 花花怎麼反抗都無用。 事後, 她哭了好久, 也想了好久, 最後她選擇打電話告訴了她的爸爸媽媽, 她的媽媽在電話那頭狠狠地罵:“這個狗雜種, 不要臉的東西, 你別怕, 媽媽馬上回去。 ”
花花的父母趕回家後馬上報警。 然後這個男人被法院判刑, 要在監獄裡呆上6年, 這是摧殘十五歲女孩法律給予的懲罰。
現在花花已經是高二學生了, 怕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她的父母都不敢再離開她。
她的父親說:“發生這樣的事情, 我感覺對不起女兒。 ”
她的母親咬著牙狠狠得說:“這個野雜種, 狗日的, 現在在監獄裡, 這是他的報應。 ”
花花說“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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