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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總要證明“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身份

畢業求職季, 南開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楊皓多次找學院開證明, 證明自己真是法學畢業生。

他的不少同學有過類似經歷。

他們通常在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時需要證明自己。 去年, 該院“法律碩士(非法學)”畢業生裡, 至少有一半開過證明。

眾多法學院都遇到過這一煩惱。 法律碩士是開設較廣的專業碩士學位, 按招生目錄分為“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兩類, 前者面向法學類專業本科畢業生招生, 後者招收其他專業生源。

楊皓說, 不少招聘方誤以為“法律碩士(非法學)”不是法學畢業生。 對企業還易於解釋, 跟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解釋頗費周折, 請對方查詢教育部網站上的國務院學位辦專業目錄, 往往會遭拒絕。

南開大學法學院一位元輔導員說, 有的單位先是讓學生開具在學情況證明, 拿過去一看, “法律碩士”後面有個“(非法學)”,

就又要求開法學類專業證明, 此舉不但製造了求職的障礙, 還造成學生未步入社會就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作風產生抵觸心理。

這位輔導員建議, 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在設置招聘專業目錄時應盡可能詳細, 並應參考教育部公佈的專業目錄。 否則, 一字之差就可能影響到大量報考者, 而且讓學生為一紙證明來回奔波, 會減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在年輕人中的公信力。

南開法學院畢業生報考某省選調生人數較多, 需要開具大量此類證明。 去年, 該院輔導員嘗試給該省省委組織部打電話解釋。 此後, 該省不再要求“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生開具證明。

該省的做法不但方便了考生, 一個直接效果是, 在南開法學院,

要開的證明相應減少了。

在其他專業領域, 同類問題也屢有發生。 天津一位讀者反映, 在報考一個面向新聞傳播學畢業生的崗位時, 因專業為“編輯出版學”而未能通過資格審查。 “編輯出版學”是“新聞傳播學”下的二級學科之一。

本報近日報導了多地在公開招聘中所列專業與國務院學位辦學科專業相悖, 導致“世界史不算歷史學”等爭議問題, 引起很大關注。

6月16日, 天津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下發了一份通知, 建議各單位設置招聘條件時, 參考教育部的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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