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法輪功的欺騙手法

法輪功邪說為什麼能騙得了那麼多人, 甚至包括一些知識份子、黨員幹部, 許多人對此感到困惑。 的確, 如果上當受騙的人沒有什麼文化、閱歷、地位等, 也就罷了, 也好解釋些, 可是有許多受過高等教育, 擔任過領導職務的人也被矇騙, 就讓人感到有點不可思議了。 本文試對法輪功邪教的若干騙人手法進行分析, 揭示其中奧秘。

(一)祛病健身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一。 李洪志在《中國法輪功》(修訂本)中說:“我認為病就是一種‘業’, 治病就是幫助消業”。 他認為修煉就是“消業”, 而且是根本上去除“病業”。

這完全是一套偽科學的東西, 根本不符合現代醫學的研究結果, 但卻迷惑了不少人。 我們不能否認, 在堅持練功的情況下, 也確實會產生一定的健身效果, 但是我們反對將這種健身效果與李洪志的邪說必然掛起鉤。 其實, 對於練功健身的客觀效果也要進行科學分析, 正確歸因。 由於法輪功的動作源於氣功中的九宮八卦功、禪密功和泰國舞蹈, 練功健身的真正原因在於有規律的運動、積極的心理暗示、飲食結構合理調整、注意力從病痛上轉移開、恢復一定的社會交往、心態得到了較好調節等。 練功健身主要作用於心因性疾病和一些慢性疾病, 對於器質性疾病和傳染性疾病作用就不大。 而且事實上也不乏一些癡迷者相信這些胡說,
拒醫拒藥, 或者病情加重, 或者一命嗚呼, 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二)真善忍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二。 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這個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 它就是佛法的最高體現, 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 還說:“真善忍這種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壞的標準”。 以道德作為誘餌, 是所有邪教的共同特點。 法輪功癡迷者也被所謂的“真善忍”迷惑, 滿心指望修煉過程中徹底同化“真善忍”, 成為絕對的道德典範。 其實, 從文化角度, 真善忍早存在于中外傳統文化中;從歷史角度, 真善忍的內涵始終隨社會歷史變遷而不斷發展變化;從哲學角度, 真善忍具有倫理性而非物質性, 具有相對性而非絕對性;從倫理角度,

真善忍是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指南, 而非具體的行為規範;從法律角度, 真善忍必須在合法的範圍內, 超出法律的規定之外是不允許的, 法律中滲透了這方面的內容, 體現了這方面的要求;從現實角度, 古往今來, 按照傳統文化中真善忍去做者比比皆是, 法輪功未產生前, 法輪功產生後不練法輪功者中, 有許多人做的很不錯, 並非只有法輪功練習者才能做到真善忍;從比較角度, 許多修練者不能說不是誠心誠意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 但李洪志卻並不遵守這一準則, 而是反其道行之, 並善於為自己的行為找出各種理由進行辯解;從標準角度, 任何標準都必須是衡定的, 不能隨意變化, 朝令夕改, 否則人們將無所適從,
道德與法律之所以能夠成為人們普遍接受的行為準則, 就在於其客觀公正性, 而真善忍卻因其因人而異的主觀隨意性而無法作為人們普遍接受的行為準則, 聽起來十分入耳, 操作起來卻很困難。

(三)眼見為實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三。 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我們開天目的人都能看到得到, 這本書(按, 指《轉法輪》)看起來五光十色, 金光閃閃, 每個字都是我法身的形象”。 這其實是在暗示, 結果法輪功癡迷者中確有一些人產生幻覺, 看到這本書的字一個個金光燦燦, 於是信以為真。 然而, 幻覺能當真嗎?魔術與科學的最根本區別就在於, 科學相信客觀證據, 而魔術強調眼見為實。 魔術表演告訴觀眾一切都是表演,

但騙子利用魔術表演稱有特異功能時, 卻會告訴觀眾一切都是真實的特異現象。 眼見不一定為實是一個科學常識, 染髮者一頭黑髮是染的而不是原本生長的。 人造美女也是整容手術的結果, 並不是天生就美。 如果我們不究其裡, 而為其外在表現所惑, 我們就無從得到真實。 眼見為實, 其實也是先入為主, 許多被所謂特功大師、邪教教主所欺騙的人, 往往就犯了這個錯誤。 不僅一般人會犯這類錯誤, 許多大人物也可能會上當受騙, 譬如葉劍英、錢學森等上張宏寶的當。 問題不僅在於是否被騙, 更在於是否能吃一塹長一智。 如果一味吃塹而不長智, 那真是可悲。 法輪功癡迷者往往對於經暗示產生的各種幻覺十分著迷, 認為這是開天目後見到的真實景象。特別由於幻覺內容與李洪志暗示語有著驚人的相似,他們更加堅信不疑。不懂科學,未經分析驗證,就匆忙下結論,焉能準確。眼見不一定為實,既使眼見耳聽的東西,也須下一番探究分析的功夫,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通過尋找客觀證據,確切證明是否屬實,如此,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李洪志到哪都是一個大忽悠

(四)悟先見後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四。李洪志在《為何不得見》中說:“見可信,不見即不信,此乃下士之見。人在迷中,造業甚多,迷住本性豈能得見。悟在先見在後,修心去業,本性一出方可見也”。我們認為“悟先見後” 違反認識規律。認識物件是客觀實在,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客觀實在不存在,沒有了認識的物件,如何去認識呢?意識是人的大腦對於客觀實在的反映,如果客觀實在都不存在,意識也就成了巧婦難為的無米之炊了。悟先見後就是抽取了客觀實在的空中樓閣,豈非荒謬。悟,是佛教中的一個概念,禪宗就特別強調悟。悟,分為漸悟、頓悟兩種基本形式,但無論是頓悟或是漸悟,都是長期進行佛教修習的結果,也就是長期實踐、思考的結果,從哲學角度,就是量的積累達到了質的突變的結果,是認識上的一次飛躍。悟也就是科學中常見的靈感,靈感是長期實踐與思考的結果。英國科學家貝弗裡奇《科學研究的藝術》中說:“(悟)是指對情況的一種突如其來的穎悟或理解,也就是人們在不自覺地想著某一題目時,雖不一定但卻常常躍入意識的一種使問題得到澄清的思想”。在科學研究中經常出現靈感。德國物理學家霍姆霍茲說:在對問題作了各方面研究之後,“巧妙的設想不費吹灰之力意外地到來,猶如靈感”。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已經想到進化論的基本概念後,一天,他在讀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作為休息,忽然想到:在生存競爭的條件下,有利的變異可能被保存下來,而不利的則被淘汰。但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未得到解釋,即由同一原種繁衍的機體在變異的過程中有趨異的傾向。但他當他坐在馬車裡,突然想到了這個答案。李洪志所謂的“悟先見後”其實是對佛教所講悟的曲解,也是對科學研究中靈感的扭曲,一旦抽取了悟或靈感的實踐、思考的基礎,所謂的悟或靈感也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起到的作用只是欺騙,讓修練者對他所講的一切無根無據的信口雌黃、胡說八道不假思索,全盤接受,亦步亦趨,任其擺佈。

(五)不二法門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五。李洪志在《佛法名詞》中對於放不下佛教名詞的法輪功練習者,認為他們是“對不二法門的認識不夠”。他在《轉法輪》中說:“我們講修煉要專一,你不管怎麼去修,都不能夠摻雜進去其它的東西亂修”。“修煉是個嚴肅的問題,一定要專一”。“你修淨土,那就是淨土;你修密宗,那就是密宗;你修禪宗,那就是禪宗”。“也就是說在佛教中都要講不二法門”。李洪志講“不二法門”,就是要求法輪功練習者死守法輪功邪教書籍,不涉獵其它。其實佛教在歷史上與儒、道相互融滲已是不爭事實,佛教各宗各派間的相互關涉也稀鬆平常,根本就不存在李洪志所謂的“不二法門”。而且佛教中的“不二法門”並不是李洪志所說的那種意思,佛教中的“不二”是指無分別,或超越各種區別。《大乘義章》卷一:“言不二者,無異之謂也,即是經中一實義也。一實之理,妙寂理相,如如平等,亡於彼此,故雲不二”。《中論》總結般若思想,以“不生亦不滅”等八不表明“法性”本質,同時也作為不執“偏見”,契合“法性”的認識,被稱為“中道觀”。《維摩詰經.不二入法門品》列舉三十一對矛盾,以為唯有用大乘思想將兩個對立面統一起來,並超出這些對立,才能達到佛教“真理”,這種方法被稱為“不二法門。”其結論是對一切是非善惡等差別境界,“無思無知、無見無問、無言無說”。中國禪宗將“不二法門”作為一種處世態度和發揮“禪機”的方法,“說法不失本宗”,“出語盡雙,皆取對法”,對論題兩方面皆不執著,以示公正全面。顯然,李洪志對佛教中的“不二法門”中的“不二”望文生義,瞎作解釋,目的在於讓法輪功練習者心無二用,專注其邪教書籍,更加方便其邪教實施精神控制。

(六)破常人觀念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六。對於知識份子來說,受過比較嚴格的科學訓練,尤其是思維訓練,讓他們上邪教的當一般而言不大容易,但是李洪志的狡詐過人之處在於他提出了一個荒唐無比的理論:“破常人觀念”。他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中說:“知識份子學法,受到現在科學的障礙,符合這個科學的,我能夠接受;不符合,我接受不了,嚴重地障礙他。”他甚至於說:“人的任何觀念都是障礙”,要求“人的觀念你得放下。”這以來,那些科學認知作為常人觀念,不僅沒有給知識份子修煉帶來方便,反而成為一種束縛他們的“框框”,必欲破之而後快。一旦某個知識份子接受了這一邪教理論,勢必會拋棄那些科學的東西,轉而接受偽科學、反科學的東西,並且還會給自己找出一個適當的理由,譬如“修煉界的理與常人社會的理是反的”,“修煉界很奇特,什麼事情都會發生,用常人的眼光是很難理解的”等等,以此自欺欺人。明明事情被他們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卻非要堅持自己真理在握,不容辯駁,讓人不可理喻。這也正是我們在做這些人的轉化工作時所碰到的難點。而且他們的思維常常遊移在正常與非正常之間,單純以正常思維或非正常思維,都不大容易捕捉到他們的思想脈搏。科學觀念是經過事實檢驗的正確觀念,而邪教觀念則是精心製作的謊言,如果我們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擺事實講道理,堅持索要客觀證據,反對任何主觀臆想,那麼也就不容易上當受騙。如果偏聽偏信,不假思索,焉有不上當之理。所謂“破常人觀念”,根本就是荒謬絕倫的邪說,柴米油鹽、衣食住行、兩情相悅、投桃報李,那一樣不是常人觀念,都能破得了,如此,還成其為人,還能生存與發展嗎?即使是神,也都是擬人化的,也免不了人的觀念,這一點看一看《山海經》、《神仙傳》、《錄異記》、《幽明錄》、《封神榜》、《搜神記》、《列仙傳》、《西遊記》等,就很清楚了。

(七)思想業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七。李洪志在《明智》這篇經文中說:“自己思想中激烈地反映骯髒的念頭,或罵老師、罵大法、罵人等等,排不掉、壓不住,這才是思想業力”。其實,“業”本是佛教的一個概念,按照《俱舍論》卷十六所載,在佛教中有四種業,即“黑黑業”、“白白業”、“黑白業”、“不黑不白業”作為果報的根據。李洪志很善於“創新”概念,他將佛教中“業”的概念竊取並篡改,不僅提出了所謂“病業”,還提出了“思想業”,作業修煉中遭受報應的根據之一。如果接受了這一荒謬理論,那麼對於修煉者來講,無疑又一次套上了精神枷鎖,自我強迫地按李洪志所講去認識、去理解,不敢懷疑、不敢反對,即使發現問題也不敢多想,總以李洪志所說高深莫測,我暫時不理解作為藉口,逃避深入分析思考,在精神上被強制,自我設定了心理障礙。在修煉者看來,提高心性、上層次、得正果是重中之中,而“思想業”的產生,將嚴重阻礙這一根本目的之實現,因此,他們不是考慮 “思想業”的存在是否真實、合理,相反,他們卻時時刻刻考慮如何避免 “思想業”的產生,這以來,他們也就主動放棄了思維的權力,成為一個思想的自我禁錮者,失去了思想的自由、意志自由、行為自由。

(八)不失不得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八。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這個宇宙中從真、善、忍的理中派生出來一個理,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欠了就得還。”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我們練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得好,過得舒服。我們練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李洪志講的失,是指“在整個修煉過程中,應該失去常人所有的那種執著,各種欲望。”而他所講的得,“就是層次的提高,最後得正果,功成圓滿。” 其實人在世上生活,有物質、感情、精神等多方面的正常需要,但李洪志卻有意歪曲這種正常需要,說這是常人的“執著”,如果不去掉,就達不到“得道、圓滿”的目的。然而有誰在修煉過程中真正完全去掉了這些所謂的“執著”呢?而這恰好又為李洪志指責他們無法實現“得道、圓滿”目的提供了口實。因此,對於修煉者來講,無論怎樣努力,達不到“得道、圓滿”的目的,責任都不在李洪志,只能由自己承擔。儘管這種得失觀十分荒謬,卻具有很強的欺騙性,許多法輪功癡迷者都被蒙在鼓裡,深受其害。李洪志所謂“不失不得”的真實目的並不在於讓修煉者“得道、圓滿”,因為他完全清楚這是他自編自導的一幕騙局,他不過是借此套牢修煉者,使之完全屈從、馴服於他,供他奴役、使喚而已。

(九)以法為師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九。李洪志在《法輪大法義解》中說:“釋迦牟尼說:以戒為師。我們以法法為師。要以心性高低作為衡量修煉好壞的標準,不能以功能大小為標準。”那麼什麼是法呢?李洪志對此說得很清楚:“其實不管再出多少經,也都是給《轉法輪》作為輔導材料的,真正地指導修煉的只有《轉法輪》。裡邊包含著從常人開始一直到無比高的內涵,只要你修下去,《轉法輪》永遠都會指導你修煉提高。”顯然法就是《轉法輪》這本書,“以法為師”就是指要以《轉法輪》為師。李洪志不僅要求修煉者反復地讀這本書,而且要求能夠背這本書、抄這本書。他說:“我就說這個意思,說這樣好的東西我們為什麼不把他背下來呢?時時刻刻要求我們在常人中能做個好人,能提高,你背下來不就更好嗎?”他在表揚長春掀起的“背書熱”的同時,還肯定了抄書的做法:“如果抄錯一個字,就全部重來,全部重新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加深對法的理解和認識,這樣對學員的提高很有好處。”他還進一步地解釋背書和抄書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我的書中每一個字,在淺層次上看是一個法輪;在深層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連偏旁部首都是單個的,經過你的嘴念出來的時候,那也是不一樣的。好多人已經修煉出很不錯的功,念出的字都是有形象的,嘴裡出來的都是法輪。”李洪志真的要求“以法為師”嗎?其實不然,他要求的根本是“以人為師”。為什麼我要這樣講呢?因為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過:“這個法到今天為止我們就全部講完了。”“這(按,指《轉法輪》)就是最後指導我們修煉的這本書了。”可是後來李洪志講了許多《轉法輪》中根本就沒有內容,譬如“發正念”、“講真相”等,仍然要求修煉者遵照執行,可見,李洪志所謂的“以法為師”本質上是“以人為師”,就是說要以李洪志為師。此中的道理並不難解釋,修煉者將人格化的李洪志神格化的過程中,暈輪效應使他們迷失了自我。他們嘴上講的是“以法為師”,其實果真如此,他們完全可以分辨出所謂“法”的諸多錯誤。但其本質是“以人為師”,因此,“法”的對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洪志在他們心目中已然成為至高無上的“主佛”,金口玉言,無論他說了什麼,都被奉若聖明,如得至寶。因此,李洪志神格化的形象不倒,修煉者的癡迷心態就很難破解。實踐中,還有的修煉者進入幻象湧現階段後,還“以夢為師”,他們常常做夢,並對夢境中的一些現象按照法的要求進行理解。其實夢是一種自然現象,中國人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佛洛德對夢專門寫了一本很有影響的書《夢的解析》,指出夢是人的潛意識的表現方式。長期修過程中,許多東西已經化為修煉者的潛意識,通過夢境表現也很正常。然而,夢畢竟是夢,是對現實的折射,而非直接的表現。如果對夢過度關注,或錯誤解釋,導致的結果便是迷信,或則說是“以夢為師”。

(十)法無定法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李洪志在《法輪大法義解》中說:“人在修煉過程中,用某一層次作為衡量的標準是不對的。講‘法無定法’,就是這個道理。法無定法,在某一層次的法只在某一層次起作用。”這種說法貌似有理,其實問題很多。首先,所謂的空間層次,完全是無中生有的杜撰;其次,所謂“法無定法”不過是藉口、幌子,實質是為李洪志信口開河製造理論根據。在“法無定法”的幌子下,他想怎麼說就能怎麼說,因為他完全有辦法尋找出各種各樣這麼說的理由,“法無定法”嘛。之所以李洪志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撒下彌天大謊,就是因為他不怕,就是因為他能圓,就是因為有了“法無定法”,讓人很難抓住他的小辮子,很難抓住他的把柄。為什麼有那麼多修煉者上當受騙,為什麼其中不乏知識份子和黨員幹部,其中的奧妙就在於此。只要你接受了“法無定法”這種說法,你就不能不相信他的胡言亂語,既然“法無定法”,他就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解釋,不由你不信。其實任何討論都不能沒有前提,否則就很難形成共識。真理都有自己的範圍,超越了各自的範圍,就會趨向謬誤。“法無定法”則人為地取消了一切限制,沒有任何前提和範圍,一切以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為轉移,只要符合其利益,就認為對,否則,都是錯。在李洪志那裡,對與錯根本就沒有確定的客觀標準,沒有任何原則規定。

(十一)顯示心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一。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顯示本身就是一種很強的執著心,非常不好的心,是修煉人要去的心。”還說:“這種顯示心處處都能體現出來,在做好事上也能體現出來顯示心理。平時自己為了名,為了利得到一些好處,張張揚揚,顯示顯示:我有本事,強者。我們這種情況也有,煉得好一點,天目看得清楚一點,動作好看一點,也有顯示的。”李洪志讓別人不要有“顯示心”,其實他的“顯示心”最重,他處心積慮、千方面計地神化自我,所謂“我的書字字都是我的形象和法輪”之類,豈不都是“顯示心”在作怪嗎。我分析他之所以反復強調不要有“顯示心”,主要出於這麼幾種考慮:一是他自己吹噓有所謂隱身、搬運、定物、思維控制等特異功能,還有所謂法身、功身、法輪等,其實根本就不存在,他講的那些所謂鬥蛇仙、鑽玻璃、下法輪等離奇故事也純屬杜撰,如果真有人讓他表演,他根本做不到,怎麼辦,如何遮掩這些謊言呢,最好的辦法就是強調所謂修煉人不能有“顯示心”。事實上確有人提出讓他表演特異功能,但遭到他的拒絕,理由是修煉不是表演,修煉人不能有“顯示心”。二是他吹噓能給修煉者開天目、下氣機、淨化身體等,但是這些也純粹是他編造的謊言,然而在他的暗示下,的確不乏產生各種幻覺者,但也有不少人在修煉過程中什麼幻覺也沒有,怎麼掩飾呢,封大家的口,最好的辦法就是所謂不能有“顯示心”。有幻覺者,說的時候半遮半掩;沒有幻覺者,聽的時候半信半疑。這個時候,越是模糊,越發神秘,越加誘人,越能欺騙。

(十二)向內找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二。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你要想提高你自己,你得向內去找,在你這顆心上下功夫。”他還說:“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他還說:“有問題向內找,這是大法弟子與常人的根本區別。”關於向內找,他在新加坡、瑞士、北美講法的過程中都反復提及。其實,李洪志說的與做的並不一致,譬如法輪功被取締,如果按照“向內找”的要求,就該找一找自己的原因,但是,他卻無端怪罪黨和政府,認為是對法輪功的“迫害”,認定黨和政府是邪惡的“舊勢力,”要求修煉者要採取各種方式予以剷除和制止。李洪志之所以要求修煉者“向內找”,不外乎是為了推脫責任。李洪志對於修煉者無論怎麼修也不可能“得道、圓滿”的事實心知肚明,因此,他便狡兔三窟,未雨綢繆,預先設計好退路,提出了向內找,一旦屆時修煉者來找他詢問何以修來修去始終不能“得道、圓滿”,他便可以用“向內找”進行搪塞,將修不成的原因一股腦全推卸到修煉者自己身上,將自己洗刷的一清二白、乾乾淨淨。而從修煉者方面,如果接受了這一邪說,那麼便鑽入了一個預設的圈套,無論修煉過程中出現怎樣的結果,都只能打掉牙和血吞,自己承擔一切責任與後果,不能找李洪志任何麻煩,因為李洪志早就說過,遇到問題要“向內找,”要找自己的原因,不能“向外求”呀。其實,我們遇到問題,既要找主觀原因,也要找客觀原因,二者不能偏廢。李洪志所設的騙局其實也很簡單,就是有意將主客觀原因人為地割裂開來,片面地、絕對地要求修煉者只能去找主觀原因,而絲毫不能去找客觀原因,這怎麼能夠找到問題的正確答案呢?當然,李洪志根本就不象提供正確答案,也壓根不願意看到修煉者找到正確答案,否則還需要設騙局嗎?

(十三)萬物有靈論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三。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釋迦牟尼講過萬物皆有靈,其實我們看在另外空間裡任何東西都是活的。如果你這個天目達到法眼通的時候,你出門、一開門你就會看到連石頭、牆都有會跟你說話、跟你打招呼。”他在《轉法輪》中還說:“樹也是有生命的,不但有生命,還具備著很高的思維活動。”其實,“萬物有靈論”在古代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圖騰崇拜就是相信“萬物有靈論”的結果。然而,科學的發展早已將“萬物有靈論”送進了歷史垃圾堆。不料在新的歷史時期又有李洪志之流重新祭起“萬物有靈論”的破旗,居然還有一大批追隨者,其中還不乏一些知識份子和黨員幹部,這才真叫可悲。其實“萬物有靈論”的沉渣泛起並不奇怪,這與科學知識普及不到位,特別是與科學精神弘揚不到位,與偽科學、反科學的氾濫,與鬼神迷信的回潮等有很大關係。改革開放以來,許多所謂的特功大師打著“人體生命科學”或“超常科學”的旗幟,招搖撞騙,其實販賣的就是偽科學、反科學的貨色。對此,一些有良知的科學人士紛紛站出來予以揭露、批判。司馬南、張洪林、郭正誼、何作庥、於光遠,以及美國的詹姆斯.蘭迪、卡爾.薩根等都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據,進行駁斥。著名物理學家楊振寧教授說:科學不超常,超常不科學。所謂超常不過是科學暫時無法解釋,或我們暫時並不瞭解的現象,其中不乏一些人為的假像。

(十四)無求至得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四。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練功人講:有心練功,無心得功。抱著一種無為的狀態修煉,只管修煉你的心性,你的層次就在突破,你該有的東西當然就有,你放不下,不就是執著心嗎?我們這裡一下子傳那麼高的法,當然對你的心性要求也是高的,所以不能抱著有求之心來學法。”他其實也是知道“有許多人抱著有求之心走入我們修煉場的。有的人抱著求功能,有的人想聽聽理論,有的人想治病,還有的人想來得個法輪,什麼心態都有。”那麼到應該要問一問李洪志,不是他說修煉法輪功能長功、祛病、下法輪、得到所謂“超常科學”嗎,即使人家有這種種心態,不也是他引誘的結果嗎,何必又要責備人家呢?況且,任何行為都不可能沒有一點目的性,李洪志也說過,修煉的最終目的是“得道、圓滿”,如果不求,何必來修煉呢?深究李洪志所謂“無求至得”的根本用意,其實也是在開脫責任。李洪志一方面引誘大家走入修煉,另一方面他也知道所謂“得道、圓滿”是根本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為了掩飾,也為了推卸責任,於是施放煙幕,要修煉人“不要抱任何有求之心”,這以來,當修煉者得不到預期的修煉結果而找李洪志論理時,他可以很輕易地推脫責任:誰叫你抱著有求之心來著,不是說過不要抱任何有求之心嗎?抱著有求之心,還有得到什麼結果,那不是癡心妄想嗎?李洪志就這麼出爾反爾、朝令夕改,一會用花言巧語勾起人們的有求之心,引誘其進入修煉過程;一會兒又巧立名目,非讓修煉者去掉有求之心,其真實目的究竟是什麼呢?原來,這又是一場引人入彀的騙局,通過這種欺騙方式發展成員,壯大其邪教組織。

(十五)大法圓融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五。李洪志在《博大》一文中說:“法輪大法的法理對任何人修煉,包括宗教信仰都是有指導作用的,這是宇宙的理,人從來沒有講過的真法。過去也不允許人知道宇宙的理(佛法),他超越一切常人社會從古到今的學術及倫理。”任何偽科學都是被吹成大而無當,但卻解決不了任何一個具體的問題;真正的科學卻恰恰相反,承認有局限,但卻能夠逐一解決許多現實問題。我們發現,修煉者,尤其是癡迷頑固者,對於法輪功歪理邪說存在的大量破綻、漏洞、矛盾,不僅熟視無睹,並且善於運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和積累的經驗進行圓融,而且這種圓融的結果因人而異,無法統一。這種經過他們自圓其說的結果又被他們認為是固有的“大法圓融”。何以如此,究其根本,主要是因為李洪志對許多問題並沒有精確地說明,而是用模糊語言簡單地進行描述,或者說僅僅給了一個填圖的框,其中的許多內容就靠修煉者自己根據各自的情況去“悟”、去填充,就好比小孩 子在一個圖形框裡添加顏色作畫一樣,我稱之為“填圖作業”。在法輪功修煉者,特別是癡迷者眼中,法輪大法是天衣無縫、圓融無礙的,既使有人指出明顯存在的矛盾與破綻,他們也不認為是問題,反而認為,問題的出現,或者是因為常人觀念的障礙,或者是因為自身層次不夠而無法理解,總之,都不是大法本身的問題,也不是李洪志的問題。在他們的心目中,“大法圓融”的錯誤觀念根深蒂固,一般方法,很難動搖。

認為這是開天目後見到的真實景象。特別由於幻覺內容與李洪志暗示語有著驚人的相似,他們更加堅信不疑。不懂科學,未經分析驗證,就匆忙下結論,焉能準確。眼見不一定為實,既使眼見耳聽的東西,也須下一番探究分析的功夫,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通過尋找客觀證據,確切證明是否屬實,如此,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李洪志到哪都是一個大忽悠

(四)悟先見後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四。李洪志在《為何不得見》中說:“見可信,不見即不信,此乃下士之見。人在迷中,造業甚多,迷住本性豈能得見。悟在先見在後,修心去業,本性一出方可見也”。我們認為“悟先見後” 違反認識規律。認識物件是客觀實在,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客觀實在不存在,沒有了認識的物件,如何去認識呢?意識是人的大腦對於客觀實在的反映,如果客觀實在都不存在,意識也就成了巧婦難為的無米之炊了。悟先見後就是抽取了客觀實在的空中樓閣,豈非荒謬。悟,是佛教中的一個概念,禪宗就特別強調悟。悟,分為漸悟、頓悟兩種基本形式,但無論是頓悟或是漸悟,都是長期進行佛教修習的結果,也就是長期實踐、思考的結果,從哲學角度,就是量的積累達到了質的突變的結果,是認識上的一次飛躍。悟也就是科學中常見的靈感,靈感是長期實踐與思考的結果。英國科學家貝弗裡奇《科學研究的藝術》中說:“(悟)是指對情況的一種突如其來的穎悟或理解,也就是人們在不自覺地想著某一題目時,雖不一定但卻常常躍入意識的一種使問題得到澄清的思想”。在科學研究中經常出現靈感。德國物理學家霍姆霍茲說:在對問題作了各方面研究之後,“巧妙的設想不費吹灰之力意外地到來,猶如靈感”。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已經想到進化論的基本概念後,一天,他在讀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作為休息,忽然想到:在生存競爭的條件下,有利的變異可能被保存下來,而不利的則被淘汰。但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未得到解釋,即由同一原種繁衍的機體在變異的過程中有趨異的傾向。但他當他坐在馬車裡,突然想到了這個答案。李洪志所謂的“悟先見後”其實是對佛教所講悟的曲解,也是對科學研究中靈感的扭曲,一旦抽取了悟或靈感的實踐、思考的基礎,所謂的悟或靈感也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起到的作用只是欺騙,讓修練者對他所講的一切無根無據的信口雌黃、胡說八道不假思索,全盤接受,亦步亦趨,任其擺佈。

(五)不二法門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五。李洪志在《佛法名詞》中對於放不下佛教名詞的法輪功練習者,認為他們是“對不二法門的認識不夠”。他在《轉法輪》中說:“我們講修煉要專一,你不管怎麼去修,都不能夠摻雜進去其它的東西亂修”。“修煉是個嚴肅的問題,一定要專一”。“你修淨土,那就是淨土;你修密宗,那就是密宗;你修禪宗,那就是禪宗”。“也就是說在佛教中都要講不二法門”。李洪志講“不二法門”,就是要求法輪功練習者死守法輪功邪教書籍,不涉獵其它。其實佛教在歷史上與儒、道相互融滲已是不爭事實,佛教各宗各派間的相互關涉也稀鬆平常,根本就不存在李洪志所謂的“不二法門”。而且佛教中的“不二法門”並不是李洪志所說的那種意思,佛教中的“不二”是指無分別,或超越各種區別。《大乘義章》卷一:“言不二者,無異之謂也,即是經中一實義也。一實之理,妙寂理相,如如平等,亡於彼此,故雲不二”。《中論》總結般若思想,以“不生亦不滅”等八不表明“法性”本質,同時也作為不執“偏見”,契合“法性”的認識,被稱為“中道觀”。《維摩詰經.不二入法門品》列舉三十一對矛盾,以為唯有用大乘思想將兩個對立面統一起來,並超出這些對立,才能達到佛教“真理”,這種方法被稱為“不二法門。”其結論是對一切是非善惡等差別境界,“無思無知、無見無問、無言無說”。中國禪宗將“不二法門”作為一種處世態度和發揮“禪機”的方法,“說法不失本宗”,“出語盡雙,皆取對法”,對論題兩方面皆不執著,以示公正全面。顯然,李洪志對佛教中的“不二法門”中的“不二”望文生義,瞎作解釋,目的在於讓法輪功練習者心無二用,專注其邪教書籍,更加方便其邪教實施精神控制。

(六)破常人觀念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六。對於知識份子來說,受過比較嚴格的科學訓練,尤其是思維訓練,讓他們上邪教的當一般而言不大容易,但是李洪志的狡詐過人之處在於他提出了一個荒唐無比的理論:“破常人觀念”。他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中說:“知識份子學法,受到現在科學的障礙,符合這個科學的,我能夠接受;不符合,我接受不了,嚴重地障礙他。”他甚至於說:“人的任何觀念都是障礙”,要求“人的觀念你得放下。”這以來,那些科學認知作為常人觀念,不僅沒有給知識份子修煉帶來方便,反而成為一種束縛他們的“框框”,必欲破之而後快。一旦某個知識份子接受了這一邪教理論,勢必會拋棄那些科學的東西,轉而接受偽科學、反科學的東西,並且還會給自己找出一個適當的理由,譬如“修煉界的理與常人社會的理是反的”,“修煉界很奇特,什麼事情都會發生,用常人的眼光是很難理解的”等等,以此自欺欺人。明明事情被他們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卻非要堅持自己真理在握,不容辯駁,讓人不可理喻。這也正是我們在做這些人的轉化工作時所碰到的難點。而且他們的思維常常遊移在正常與非正常之間,單純以正常思維或非正常思維,都不大容易捕捉到他們的思想脈搏。科學觀念是經過事實檢驗的正確觀念,而邪教觀念則是精心製作的謊言,如果我們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擺事實講道理,堅持索要客觀證據,反對任何主觀臆想,那麼也就不容易上當受騙。如果偏聽偏信,不假思索,焉有不上當之理。所謂“破常人觀念”,根本就是荒謬絕倫的邪說,柴米油鹽、衣食住行、兩情相悅、投桃報李,那一樣不是常人觀念,都能破得了,如此,還成其為人,還能生存與發展嗎?即使是神,也都是擬人化的,也免不了人的觀念,這一點看一看《山海經》、《神仙傳》、《錄異記》、《幽明錄》、《封神榜》、《搜神記》、《列仙傳》、《西遊記》等,就很清楚了。

(七)思想業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七。李洪志在《明智》這篇經文中說:“自己思想中激烈地反映骯髒的念頭,或罵老師、罵大法、罵人等等,排不掉、壓不住,這才是思想業力”。其實,“業”本是佛教的一個概念,按照《俱舍論》卷十六所載,在佛教中有四種業,即“黑黑業”、“白白業”、“黑白業”、“不黑不白業”作為果報的根據。李洪志很善於“創新”概念,他將佛教中“業”的概念竊取並篡改,不僅提出了所謂“病業”,還提出了“思想業”,作業修煉中遭受報應的根據之一。如果接受了這一荒謬理論,那麼對於修煉者來講,無疑又一次套上了精神枷鎖,自我強迫地按李洪志所講去認識、去理解,不敢懷疑、不敢反對,即使發現問題也不敢多想,總以李洪志所說高深莫測,我暫時不理解作為藉口,逃避深入分析思考,在精神上被強制,自我設定了心理障礙。在修煉者看來,提高心性、上層次、得正果是重中之中,而“思想業”的產生,將嚴重阻礙這一根本目的之實現,因此,他們不是考慮 “思想業”的存在是否真實、合理,相反,他們卻時時刻刻考慮如何避免 “思想業”的產生,這以來,他們也就主動放棄了思維的權力,成為一個思想的自我禁錮者,失去了思想的自由、意志自由、行為自由。

(八)不失不得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八。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這個宇宙中從真、善、忍的理中派生出來一個理,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欠了就得還。”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我們練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得好,過得舒服。我們練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李洪志講的失,是指“在整個修煉過程中,應該失去常人所有的那種執著,各種欲望。”而他所講的得,“就是層次的提高,最後得正果,功成圓滿。” 其實人在世上生活,有物質、感情、精神等多方面的正常需要,但李洪志卻有意歪曲這種正常需要,說這是常人的“執著”,如果不去掉,就達不到“得道、圓滿”的目的。然而有誰在修煉過程中真正完全去掉了這些所謂的“執著”呢?而這恰好又為李洪志指責他們無法實現“得道、圓滿”目的提供了口實。因此,對於修煉者來講,無論怎樣努力,達不到“得道、圓滿”的目的,責任都不在李洪志,只能由自己承擔。儘管這種得失觀十分荒謬,卻具有很強的欺騙性,許多法輪功癡迷者都被蒙在鼓裡,深受其害。李洪志所謂“不失不得”的真實目的並不在於讓修煉者“得道、圓滿”,因為他完全清楚這是他自編自導的一幕騙局,他不過是借此套牢修煉者,使之完全屈從、馴服於他,供他奴役、使喚而已。

(九)以法為師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九。李洪志在《法輪大法義解》中說:“釋迦牟尼說:以戒為師。我們以法法為師。要以心性高低作為衡量修煉好壞的標準,不能以功能大小為標準。”那麼什麼是法呢?李洪志對此說得很清楚:“其實不管再出多少經,也都是給《轉法輪》作為輔導材料的,真正地指導修煉的只有《轉法輪》。裡邊包含著從常人開始一直到無比高的內涵,只要你修下去,《轉法輪》永遠都會指導你修煉提高。”顯然法就是《轉法輪》這本書,“以法為師”就是指要以《轉法輪》為師。李洪志不僅要求修煉者反復地讀這本書,而且要求能夠背這本書、抄這本書。他說:“我就說這個意思,說這樣好的東西我們為什麼不把他背下來呢?時時刻刻要求我們在常人中能做個好人,能提高,你背下來不就更好嗎?”他在表揚長春掀起的“背書熱”的同時,還肯定了抄書的做法:“如果抄錯一個字,就全部重來,全部重新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加深對法的理解和認識,這樣對學員的提高很有好處。”他還進一步地解釋背書和抄書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我的書中每一個字,在淺層次上看是一個法輪;在深層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連偏旁部首都是單個的,經過你的嘴念出來的時候,那也是不一樣的。好多人已經修煉出很不錯的功,念出的字都是有形象的,嘴裡出來的都是法輪。”李洪志真的要求“以法為師”嗎?其實不然,他要求的根本是“以人為師”。為什麼我要這樣講呢?因為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過:“這個法到今天為止我們就全部講完了。”“這(按,指《轉法輪》)就是最後指導我們修煉的這本書了。”可是後來李洪志講了許多《轉法輪》中根本就沒有內容,譬如“發正念”、“講真相”等,仍然要求修煉者遵照執行,可見,李洪志所謂的“以法為師”本質上是“以人為師”,就是說要以李洪志為師。此中的道理並不難解釋,修煉者將人格化的李洪志神格化的過程中,暈輪效應使他們迷失了自我。他們嘴上講的是“以法為師”,其實果真如此,他們完全可以分辨出所謂“法”的諸多錯誤。但其本質是“以人為師”,因此,“法”的對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洪志在他們心目中已然成為至高無上的“主佛”,金口玉言,無論他說了什麼,都被奉若聖明,如得至寶。因此,李洪志神格化的形象不倒,修煉者的癡迷心態就很難破解。實踐中,還有的修煉者進入幻象湧現階段後,還“以夢為師”,他們常常做夢,並對夢境中的一些現象按照法的要求進行理解。其實夢是一種自然現象,中國人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佛洛德對夢專門寫了一本很有影響的書《夢的解析》,指出夢是人的潛意識的表現方式。長期修過程中,許多東西已經化為修煉者的潛意識,通過夢境表現也很正常。然而,夢畢竟是夢,是對現實的折射,而非直接的表現。如果對夢過度關注,或錯誤解釋,導致的結果便是迷信,或則說是“以夢為師”。

(十)法無定法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李洪志在《法輪大法義解》中說:“人在修煉過程中,用某一層次作為衡量的標準是不對的。講‘法無定法’,就是這個道理。法無定法,在某一層次的法只在某一層次起作用。”這種說法貌似有理,其實問題很多。首先,所謂的空間層次,完全是無中生有的杜撰;其次,所謂“法無定法”不過是藉口、幌子,實質是為李洪志信口開河製造理論根據。在“法無定法”的幌子下,他想怎麼說就能怎麼說,因為他完全有辦法尋找出各種各樣這麼說的理由,“法無定法”嘛。之所以李洪志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撒下彌天大謊,就是因為他不怕,就是因為他能圓,就是因為有了“法無定法”,讓人很難抓住他的小辮子,很難抓住他的把柄。為什麼有那麼多修煉者上當受騙,為什麼其中不乏知識份子和黨員幹部,其中的奧妙就在於此。只要你接受了“法無定法”這種說法,你就不能不相信他的胡言亂語,既然“法無定法”,他就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解釋,不由你不信。其實任何討論都不能沒有前提,否則就很難形成共識。真理都有自己的範圍,超越了各自的範圍,就會趨向謬誤。“法無定法”則人為地取消了一切限制,沒有任何前提和範圍,一切以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為轉移,只要符合其利益,就認為對,否則,都是錯。在李洪志那裡,對與錯根本就沒有確定的客觀標準,沒有任何原則規定。

(十一)顯示心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一。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顯示本身就是一種很強的執著心,非常不好的心,是修煉人要去的心。”還說:“這種顯示心處處都能體現出來,在做好事上也能體現出來顯示心理。平時自己為了名,為了利得到一些好處,張張揚揚,顯示顯示:我有本事,強者。我們這種情況也有,煉得好一點,天目看得清楚一點,動作好看一點,也有顯示的。”李洪志讓別人不要有“顯示心”,其實他的“顯示心”最重,他處心積慮、千方面計地神化自我,所謂“我的書字字都是我的形象和法輪”之類,豈不都是“顯示心”在作怪嗎。我分析他之所以反復強調不要有“顯示心”,主要出於這麼幾種考慮:一是他自己吹噓有所謂隱身、搬運、定物、思維控制等特異功能,還有所謂法身、功身、法輪等,其實根本就不存在,他講的那些所謂鬥蛇仙、鑽玻璃、下法輪等離奇故事也純屬杜撰,如果真有人讓他表演,他根本做不到,怎麼辦,如何遮掩這些謊言呢,最好的辦法就是強調所謂修煉人不能有“顯示心”。事實上確有人提出讓他表演特異功能,但遭到他的拒絕,理由是修煉不是表演,修煉人不能有“顯示心”。二是他吹噓能給修煉者開天目、下氣機、淨化身體等,但是這些也純粹是他編造的謊言,然而在他的暗示下,的確不乏產生各種幻覺者,但也有不少人在修煉過程中什麼幻覺也沒有,怎麼掩飾呢,封大家的口,最好的辦法就是所謂不能有“顯示心”。有幻覺者,說的時候半遮半掩;沒有幻覺者,聽的時候半信半疑。這個時候,越是模糊,越發神秘,越加誘人,越能欺騙。

(十二)向內找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二。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你要想提高你自己,你得向內去找,在你這顆心上下功夫。”他還說:“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他還說:“有問題向內找,這是大法弟子與常人的根本區別。”關於向內找,他在新加坡、瑞士、北美講法的過程中都反復提及。其實,李洪志說的與做的並不一致,譬如法輪功被取締,如果按照“向內找”的要求,就該找一找自己的原因,但是,他卻無端怪罪黨和政府,認為是對法輪功的“迫害”,認定黨和政府是邪惡的“舊勢力,”要求修煉者要採取各種方式予以剷除和制止。李洪志之所以要求修煉者“向內找”,不外乎是為了推脫責任。李洪志對於修煉者無論怎麼修也不可能“得道、圓滿”的事實心知肚明,因此,他便狡兔三窟,未雨綢繆,預先設計好退路,提出了向內找,一旦屆時修煉者來找他詢問何以修來修去始終不能“得道、圓滿”,他便可以用“向內找”進行搪塞,將修不成的原因一股腦全推卸到修煉者自己身上,將自己洗刷的一清二白、乾乾淨淨。而從修煉者方面,如果接受了這一邪說,那麼便鑽入了一個預設的圈套,無論修煉過程中出現怎樣的結果,都只能打掉牙和血吞,自己承擔一切責任與後果,不能找李洪志任何麻煩,因為李洪志早就說過,遇到問題要“向內找,”要找自己的原因,不能“向外求”呀。其實,我們遇到問題,既要找主觀原因,也要找客觀原因,二者不能偏廢。李洪志所設的騙局其實也很簡單,就是有意將主客觀原因人為地割裂開來,片面地、絕對地要求修煉者只能去找主觀原因,而絲毫不能去找客觀原因,這怎麼能夠找到問題的正確答案呢?當然,李洪志根本就不象提供正確答案,也壓根不願意看到修煉者找到正確答案,否則還需要設騙局嗎?

(十三)萬物有靈論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三。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釋迦牟尼講過萬物皆有靈,其實我們看在另外空間裡任何東西都是活的。如果你這個天目達到法眼通的時候,你出門、一開門你就會看到連石頭、牆都有會跟你說話、跟你打招呼。”他在《轉法輪》中還說:“樹也是有生命的,不但有生命,還具備著很高的思維活動。”其實,“萬物有靈論”在古代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圖騰崇拜就是相信“萬物有靈論”的結果。然而,科學的發展早已將“萬物有靈論”送進了歷史垃圾堆。不料在新的歷史時期又有李洪志之流重新祭起“萬物有靈論”的破旗,居然還有一大批追隨者,其中還不乏一些知識份子和黨員幹部,這才真叫可悲。其實“萬物有靈論”的沉渣泛起並不奇怪,這與科學知識普及不到位,特別是與科學精神弘揚不到位,與偽科學、反科學的氾濫,與鬼神迷信的回潮等有很大關係。改革開放以來,許多所謂的特功大師打著“人體生命科學”或“超常科學”的旗幟,招搖撞騙,其實販賣的就是偽科學、反科學的貨色。對此,一些有良知的科學人士紛紛站出來予以揭露、批判。司馬南、張洪林、郭正誼、何作庥、於光遠,以及美國的詹姆斯.蘭迪、卡爾.薩根等都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據,進行駁斥。著名物理學家楊振寧教授說:科學不超常,超常不科學。所謂超常不過是科學暫時無法解釋,或我們暫時並不瞭解的現象,其中不乏一些人為的假像。

(十四)無求至得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四。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練功人講:有心練功,無心得功。抱著一種無為的狀態修煉,只管修煉你的心性,你的層次就在突破,你該有的東西當然就有,你放不下,不就是執著心嗎?我們這裡一下子傳那麼高的法,當然對你的心性要求也是高的,所以不能抱著有求之心來學法。”他其實也是知道“有許多人抱著有求之心走入我們修煉場的。有的人抱著求功能,有的人想聽聽理論,有的人想治病,還有的人想來得個法輪,什麼心態都有。”那麼到應該要問一問李洪志,不是他說修煉法輪功能長功、祛病、下法輪、得到所謂“超常科學”嗎,即使人家有這種種心態,不也是他引誘的結果嗎,何必又要責備人家呢?況且,任何行為都不可能沒有一點目的性,李洪志也說過,修煉的最終目的是“得道、圓滿”,如果不求,何必來修煉呢?深究李洪志所謂“無求至得”的根本用意,其實也是在開脫責任。李洪志一方面引誘大家走入修煉,另一方面他也知道所謂“得道、圓滿”是根本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為了掩飾,也為了推卸責任,於是施放煙幕,要修煉人“不要抱任何有求之心”,這以來,當修煉者得不到預期的修煉結果而找李洪志論理時,他可以很輕易地推脫責任:誰叫你抱著有求之心來著,不是說過不要抱任何有求之心嗎?抱著有求之心,還有得到什麼結果,那不是癡心妄想嗎?李洪志就這麼出爾反爾、朝令夕改,一會用花言巧語勾起人們的有求之心,引誘其進入修煉過程;一會兒又巧立名目,非讓修煉者去掉有求之心,其真實目的究竟是什麼呢?原來,這又是一場引人入彀的騙局,通過這種欺騙方式發展成員,壯大其邪教組織。

(十五)大法圓融 是法輪功邪教行騙的重要手法之十五。李洪志在《博大》一文中說:“法輪大法的法理對任何人修煉,包括宗教信仰都是有指導作用的,這是宇宙的理,人從來沒有講過的真法。過去也不允許人知道宇宙的理(佛法),他超越一切常人社會從古到今的學術及倫理。”任何偽科學都是被吹成大而無當,但卻解決不了任何一個具體的問題;真正的科學卻恰恰相反,承認有局限,但卻能夠逐一解決許多現實問題。我們發現,修煉者,尤其是癡迷頑固者,對於法輪功歪理邪說存在的大量破綻、漏洞、矛盾,不僅熟視無睹,並且善於運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和積累的經驗進行圓融,而且這種圓融的結果因人而異,無法統一。這種經過他們自圓其說的結果又被他們認為是固有的“大法圓融”。何以如此,究其根本,主要是因為李洪志對許多問題並沒有精確地說明,而是用模糊語言簡單地進行描述,或者說僅僅給了一個填圖的框,其中的許多內容就靠修煉者自己根據各自的情況去“悟”、去填充,就好比小孩 子在一個圖形框裡添加顏色作畫一樣,我稱之為“填圖作業”。在法輪功修煉者,特別是癡迷者眼中,法輪大法是天衣無縫、圓融無礙的,既使有人指出明顯存在的矛盾與破綻,他們也不認為是問題,反而認為,問題的出現,或者是因為常人觀念的障礙,或者是因為自身層次不夠而無法理解,總之,都不是大法本身的問題,也不是李洪志的問題。在他們的心目中,“大法圓融”的錯誤觀念根深蒂固,一般方法,很難動搖。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