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滬集中宣判一批毒☆禁☆品犯罪案 一韓國人被判拘役並驅逐出境

網路配圖

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共5件5人)進行集中宣判, 1名韓國籍被告人被判拘役並驅逐出境,

其餘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無期徒刑等不同刑期的刑罰。

為降低吸毒成本他幹起販毒勾當

2016年5月中旬, 富某謀劃從上家一次性購買較多毒品並轉手, 以降低吸毒成本。 經與葉某(已判刑)約定, 由富某為其提供1千克甲基苯丙胺(冰毒)。 2016年5月19日23時許, 葉某駕駛轎車至浙江省嘉善縣富某的暫住處, 富某在收取葉某11萬元毒資後攜款外出, 隨即從上家處取來近1千克冰毒交給葉某。 為供自己平時吸食, 富某當場決定自留100克冰毒, 退回葉某1.1萬元。 其後, 葉某運輸毒品回滬, 途中被民警當場查獲一大包白色晶體。 經檢驗, 上述白色晶體系甲基苯丙胺847.47克, 含量為74.79%。 2016年5月20日上午, 民警在浙江省嘉興市抓獲富某,

並在其手提包內查獲兩包塑膠自封袋包裝的白色晶體(重10.49克)。 經檢驗, 送檢的10.49克白色晶體中檢驗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據查, 2016年3月底至2016年5月19日間, 富某還在其暫住處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上海一中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富某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應予數罪並罰;富某2014年9月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系累犯、毒品再犯, 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據此, 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酒店內吸毒被抓獲見員警急將毒品扔出窗外

2016年4月7日晚間, 公安民警在上海市虹口區某酒店開展緝毒工作。 查至奚某登記入住的房間時, 奚某見民警到場, 便將兩包甲基苯丙胺(冰毒,

經鑒定淨重46.31克)扔出窗外, 隨即被民警查獲。 同時, 民警又從該房內查獲兩包紅色圓形藥片, 經鑒定, 一包淨重0.47克, 從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一包淨重0.3克, 從中檢出咖啡因成分。 經查, 奚某在該酒店共開了兩間房, 並於2016年4月6日至7日期間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奚某系累犯及毒品再犯, 2014年7月, 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自2000年起, 多次因吸毒行為被處強制隔離戒毒;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最終, 奚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李某的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 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並驅逐出境。 李某不服, 上訴至上海一中法院, 但在二審審理過程中, 主動撤回上訴。

【連線法官】

據法官介紹, 近年來, 上海一中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 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分子。 今年1至6月, 上海一中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46件, 11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其中涉案毒品數額最高達80餘公斤, 該案1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 其餘3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死緩。

通過近年來審理的涉毒案件發現, 被告人多有犯罪前科, 且自己吸食毒品的現象顯著, 以販養吸特點突出。 法官提醒, 毒品“沾一口, 毀一生”, 一旦吸食毒品就會讓人成癮,不能自拔, 漸漸墜入罪惡的深淵。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