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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快樂的母親,對孩子來說有多重要?

01

小花從家裡搬出來住了。 她父母家房子不小, 但她寧願在外面租房子住。 “一回家看到我媽的臉色, 就覺得人生好難。 ”她對我說。

我特別理解小花。 當我們看到母親不高興, 難免會想辦法要她開心, 或者至少想辦法弄清楚她為什麼不開心, 否則總覺得自己欠她的。 而糟糕的是, 有些母親, 你似乎永遠沒有辦法讓她高興起來。

作為一個在“媽媽經常不高興”家庭成長的小孩, 我對於童年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母親一板臉, 全家烏雲密佈。 很長一段時間, 我都是討好型人格, 不敢表達自己的需要, 尤其不敢拒絕別人,

特別擅于察顏觀色, 對於別人的情緒很敏感, 總擔心是自己惹人家不高興。

我媽病重的時候, 我問她, 媽, 你這輩子快樂嗎。 她回答:“你媽這輩子, 快樂的時候少, 傷心的時候多。 ”可我媽, 真的是個賢妻良母、家務能手, 她為家庭付出了很多, 可惜父親習慣了她的好, 子女長大就想逃離。

她嘴裡說的永遠是不快樂的事情。 偶爾看她笑一下, 那真的就像一片亮瓦揭開, 正午的陽光照進了雨季黑暗的小屋。

02

臺灣心理學博士洪蘭女士說, 從人類演化角度, 母親是家庭的靈魂, 母親快樂全家快樂, 母親焦慮全家焦慮。

這不是給女性加壓, 而是提醒我們, 當我們走入婚姻, 與家務完美、自己完美、小孩完美相比, 自己的心情愉快才是需要放在第一位考慮的。 媽媽快樂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 媽媽心情愉快就是對家庭最大的貢獻。

當這個問題明晰, 你就會發現, 自己曾經執著與糾結的很多事情都可以放下。

我認識很多一邊拼命做家務, 一邊給家人臉色看, 甚至發怒、嘮叨的媽媽。 她們面臨的是三輸:一是輸掉了自己的時間;二是輸掉了自己的情緒;三是輸掉了家人對她的喜愛。

但她們堅持認為, 把家裡打掃得一塵不染, 能做出滿漢全席, 就是優秀太太、滿分媽咪, 值得被愛被尊重。 所以, 她們不明白也接受不了, 為什麼一直在努力, 卻一直得不到尊重與愛。

一家人生活在壓抑中, 互相責怪, 彼此傷害, 哪裡還有尊重與愛呢?

企業有企業文化, 家庭也有家庭文化。 媽媽是家庭文化建設的主導者, 家庭文化是坦誠、輕鬆、愉快, 還是緊繃、壓抑、痛苦, 決定了一個家庭的凝聚力。

03

當一個女人結婚, 是不是一定要做不想做的事, 過不快樂的生活?答案當然是不。

如果你是一個職業女性, 就要寬容自己做飯不夠好吃, 地板拖得不夠乾淨, 甚至有些家務, 必須外包給他人。 你不願意做的事, 不要勉強自己。 你要堅信, 與心情壓抑吃一桌滿漢全席相比, 你的家人更樂意開開心心地吃一頓西紅杮雞蛋面。

我以前做過幾次伴娘, 發現在女兒出嫁的時候, 父母拉著她們, 說得最多的話是,

結婚以後你就不可以任性了, 自己高興怎麼來就怎麼來, 你要顧慮全家人的感受。

我們大約都是在這樣的教育下成長的一代。 走過了許多彎路, 才知道越是當了媽媽, 越要珍惜自己的“怎麼高興怎麼來”。 對於不情願做的事, 只要能夠找到替代方案, 絕不要親力親為。

作為太太、母親, 你的高興能拯救全家人的心情, 這才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的。

我從不相信, 世界上有幾個太太、母親, 會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家人的痛苦之上。 當女人做了母親, 有一種本能, 就是想要放棄自我成全他人。 我們腦海裡有一個現成的公式, 認為為人妻、母, 就要委屈自己去做不擅長、不快樂的事, 這是女人的成長。

編劇廖一梅在寫作《琥珀》時, 迎來了自己的孩子。 她說,我不認為好太太一定要做家務,我就不會做飯,但我自信給家人的東西比做飯更重要。

如今,兒子開朗樂觀,人生目標是要快樂。廖一梅說:“我跟兒子說這個目標不錯,自己也挺得意,覺得我和老孟(丈夫孟京輝)潛移默化挺好。”

04

媽媽與保姆最大的區別就是她存在的意義,絕不僅僅甚至不包括無微不至地照顧家人的衣食住行,而是做家人情緒的引路者、精神的支持者。

“我過不好,是為了你們過得好”,這套好媽媽的理論已經過時了。

在為溫飽操心的年代,母親兩個字,永遠關聯著奉獻。媽媽吃魚頭,把魚肉省給家人吃,才叫美德。當一個家庭開始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每個家庭成員都可以活出尊嚴與成就感,過度的奉獻就不是美德,而是掌控與刷存在感。

“你們自己想辦法解決晚飯,我今天心情不好,要出去購物散心。”這樣的你,不會讓家人覺得你是自私的。相反,家人會給你更多的體貼與照顧。

首先,你坦誠地示弱;其次,你懂得自我排解壞情緒而不是連累家人。這兩件事,與不快樂地奉獻相比,更是好媽媽的標配。

無論什麼時候,無論在什麼樣的關係中,努力做一個快樂的人。命運可能拿走你的一切,卻拿不走你真真切切感到快樂的那些時光。

所有當媽的,請記住,你們心情愉快,就是對家庭最大的貢獻。如果你過得不好,你的丈夫、孩子也一定不會過好。

她說,我不認為好太太一定要做家務,我就不會做飯,但我自信給家人的東西比做飯更重要。

如今,兒子開朗樂觀,人生目標是要快樂。廖一梅說:“我跟兒子說這個目標不錯,自己也挺得意,覺得我和老孟(丈夫孟京輝)潛移默化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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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與保姆最大的區別就是她存在的意義,絕不僅僅甚至不包括無微不至地照顧家人的衣食住行,而是做家人情緒的引路者、精神的支持者。

“我過不好,是為了你們過得好”,這套好媽媽的理論已經過時了。

在為溫飽操心的年代,母親兩個字,永遠關聯著奉獻。媽媽吃魚頭,把魚肉省給家人吃,才叫美德。當一個家庭開始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每個家庭成員都可以活出尊嚴與成就感,過度的奉獻就不是美德,而是掌控與刷存在感。

“你們自己想辦法解決晚飯,我今天心情不好,要出去購物散心。”這樣的你,不會讓家人覺得你是自私的。相反,家人會給你更多的體貼與照顧。

首先,你坦誠地示弱;其次,你懂得自我排解壞情緒而不是連累家人。這兩件事,與不快樂地奉獻相比,更是好媽媽的標配。

無論什麼時候,無論在什麼樣的關係中,努力做一個快樂的人。命運可能拿走你的一切,卻拿不走你真真切切感到快樂的那些時光。

所有當媽的,請記住,你們心情愉快,就是對家庭最大的貢獻。如果你過得不好,你的丈夫、孩子也一定不會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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