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大農圈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 早在1970年代我國就開始了實施計劃生育政策, 鼓勵少生優生, 也正是由於該政策, 獨生子女開始享受各種獎勵、優惠。
一、我國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 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
1、 湖南省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 經本人申請, 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 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憑證享受以下優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 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 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2、福建省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
3、陝西省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 “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一方已絕育的雙女戶, 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絕育證明享受以下待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 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份額, 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份額。 ”
4、河南省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按人分配城鎮拆遷安置、移民搬遷安置、新農村建設安置、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
可見, 對獨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時是否增加補償費是由各地自己制定的。 因此, 具體到每個省, 需要看該省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可以去網上搜索該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