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本是國家的一項惠農政策, 為的是保障貧困農民的基本生活, 然而由於執行監管環節的鬆動, 宣傳普及環節的缺失, 一些地區的低保並未落到實處, 真正的低保戶並未得到扶持。 2017年國家對農村低保予以調整, 新的農村低保扶持物件更加精准化了, 申請條件更加嚴格化了, 只允許符合這些條件的人領取低保金了。
第一,
具有本村集體成員的資格。
第二, 整個家庭成員的人均經濟收入, 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三, 實際家庭生活水準, 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符合以上三項條件的人, 同時需要準備好申報材料, 具體的申報材料是戶口名簿、身份證、傷殘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 具體的申請流程是, 向村委會提交申請, 村委會予以審核, 全村公開評議, 評議審核後, 提交鄉鎮審核, 再上報縣市覆核, 批復名單予以全村公示, 最後下發低保金。
以上就是2017年低保政策調整後的各項內容, 這樣就保障了真正貧困戶的利益, 維護了他們的權益, 使農村低保得以落到實處, 可以說是貧困農民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