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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年黨齡的老黨員被開除黨籍,說明了啥?

據凱風網6月13日報導, 武漢市一名有著43年黨齡的老共產黨員因加入“法輪功”邪教組織並持續參與邪教活動, 被所在黨組織開除黨籍。

共產黨, “法輪功”邪教, 一個來自人民、依靠人民、為了人民, 一個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 一個代表正義與光明, 一個象徵邪惡與黑暗, 可謂水火不容、不共戴天, 如今卻同時出現在一個人身上。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 這名習練“法輪功”的, 不是一名普通黨員, 而是一名有著43年黨齡的老黨員!

這一切, 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老黨員習練“法輪功”, 是一劑清醒劑。 近年來, 由於持續有效的打擊和人民群眾防邪反邪意識的不斷增強,

“法輪功”邪教再也不敢公開出來活動, 而是躲進陰暗的角落, 秘密從事各種見不得光的勾當。 受此影響, 一些黨員幹部認為邪教公開活動沒有了, 邪教分子看不見了, 天下太平了, 對邪教的防範打擊也可以放一放、松一松了。 事實上, “法輪功”邪教組織從來沒有停止過搗亂破壞活動, 也從來沒有放棄過反共反華的反動立場。 今年5月, “法輪功”頭目李洪志在“紐約法會”上就大肆叫囂, 誣稱“共產黨有史以來, 建立政權以後, 就一直在殺人”、“共產黨的歷史就是殺人的歷史”, 煽動“弟子”加緊做好“修煉、救渡眾生、講真相”三件事, 鼓動“法輪功”人員與党和政府對抗。 由此可見, 與“法輪功”的生死鬥爭仍在繼續,
對“法輪功”的防範打擊絲毫不能放鬆。 “法輪功”將魔爪伸向我老黨員, 引誘、欺騙、蠱惑老黨員加入邪教組織, 妄圖瓦解我執政基礎, 不正是邪教組織搗亂破壞活動的罪證嗎?不正是邪教組織堅持反共反華頑固立場的罪證嗎?我們千萬不能只看到水面的風平浪靜, 而沒看到水底的暗流湧動。

老黨員因習練“法輪功”而被開除黨籍, 警示我們堅決抵制邪教是一種義務, 一份責任。 2016年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文規定“黨員不准參與邪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0條也明確規定, “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 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幹分子, 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 情節較輕的,

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 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 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由此可見, 加入共產黨, 成為一名共產黨員, 就必須與邪教思想劃清界限, 就必須與邪教組織作堅決的鬥爭。 這不僅是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 更是具有強制性的紀律要求。 誰違背了這一規定, 迷信邪教歪理邪說, 甚至加入邪教組織, 就應當受到黨內紀律的處分和制裁。 武漢這名老黨員, 受党教育和培養多年, 卻不履行黨員義務, 不遵守黨內紀律, 輕易與邪教人員“同流合污”, 最終受到開除黨籍的處分, 彰顯了黨紀黨規的嚴肅性, 也給我們每一名黨員敲響了警鐘:在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上, 千萬不能犯糊塗!

老黨員被開除黨籍事件還告訴我們, 黨性修養與黨齡無關, 更不會隨著黨齡的增加而自然提高。 每一名黨員必須強化身份意識, 永遠牢記、愛護、珍惜自己的“第一身份”, 不放鬆思想改造, 主動與包括邪教理論在內的各種錯誤思想作鬥爭, 不忘入黨初衷, 不忘為民服務的政治本色, 才能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才能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盡好責、服好務。 (冰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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