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凱風網6月13日報導,
武漢市一名有著43年黨齡的老共產黨員因加入“法輪功”邪教組織並持續參與邪教活動,
被所在黨組織開除黨籍。
共產黨,
“法輪功”邪教,
一個來自人民、依靠人民、為了人民,
一個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
一個代表正義與光明,
一個象徵邪惡與黑暗,
可謂水火不容、不共戴天,
如今卻同時出現在一個人身上。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
這名習練“法輪功”的,
不是一名普通黨員,
而是一名有著43年黨齡的老黨員!
這一切,
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老黨員習練“法輪功”,
是一劑清醒劑。
近年來,
由於持續有效的打擊和人民群眾防邪反邪意識的不斷增強,
“法輪功”邪教再也不敢公開出來活動,
而是躲進陰暗的角落,
秘密從事各種見不得光的勾當。
受此影響,
一些黨員幹部認為邪教公開活動沒有了,
邪教分子看不見了,
天下太平了,
對邪教的防範打擊也可以放一放、松一松了。
事實上,
“法輪功”邪教組織從來沒有停止過搗亂破壞活動,
也從來沒有放棄過反共反華的反動立場。
今年5月,
“法輪功”頭目李洪志在“紐約法會”上就大肆叫囂,
誣稱“共產黨有史以來,
建立政權以後,
就一直在殺人”、“共產黨的歷史就是殺人的歷史”,
煽動“弟子”加緊做好“修煉、救渡眾生、講真相”三件事,
鼓動“法輪功”人員與党和政府對抗。
由此可見,
與“法輪功”的生死鬥爭仍在繼續,
對“法輪功”的防範打擊絲毫不能放鬆。
“法輪功”將魔爪伸向我老黨員,
引誘、欺騙、蠱惑老黨員加入邪教組織,
妄圖瓦解我執政基礎,
不正是邪教組織搗亂破壞活動的罪證嗎?不正是邪教組織堅持反共反華頑固立場的罪證嗎?我們千萬不能只看到水面的風平浪靜,
而沒看到水底的暗流湧動。
老黨員因習練“法輪功”而被開除黨籍,
警示我們堅決抵制邪教是一種義務,
一份責任。
2016年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文規定“黨員不准參與邪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0條也明確規定,
“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
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幹分子,
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
情節較輕的,
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
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
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由此可見,
加入共產黨,
成為一名共產黨員,
就必須與邪教思想劃清界限,
就必須與邪教組織作堅決的鬥爭。
這不僅是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
更是具有強制性的紀律要求。
誰違背了這一規定,
迷信邪教歪理邪說,
甚至加入邪教組織,
就應當受到黨內紀律的處分和制裁。
武漢這名老黨員,
受党教育和培養多年,
卻不履行黨員義務,
不遵守黨內紀律,
輕易與邪教人員“同流合污”,
最終受到開除黨籍的處分,
彰顯了黨紀黨規的嚴肅性,
也給我們每一名黨員敲響了警鐘:在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上,
千萬不能犯糊塗!
老黨員被開除黨籍事件還告訴我們,
黨性修養與黨齡無關,
更不會隨著黨齡的增加而自然提高。
每一名黨員必須強化身份意識,
永遠牢記、愛護、珍惜自己的“第一身份”,
不放鬆思想改造,
主動與包括邪教理論在內的各種錯誤思想作鬥爭,
不忘入黨初衷,
不忘為民服務的政治本色,
才能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才能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盡好責、服好務。
(冰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