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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毒犯領刑1人死刑1人死緩

南都訊 記者 吳曦 通訊員 黃志慶 昨日是6·26國際禁毒日, 當天上午, 佛山中院對3起涉毒犯罪的9名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 其中1人被判處死刑, 1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其餘7名被告人被判處二年二個月有期徒刑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並處附加刑。

同時, 佛山一中30多名師生受邀旁聽了宣判。 有學生表示, 在聽到兩名被告人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死刑時內心很受震撼。 宣判結束後, 佛山中院少年審判法庭庭長焦豔以《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為題對旁聽師生進行了禁毒宣傳。

指使他人到廣州取毒品

被判處死刑及死緩的兩名被告人分別是來自廣東惠來縣的朱坤海(犯罪數量多達12158克)和來自湖南省南縣的黃丙洋(犯罪數量多達15236.35克),

雙方是上下線的關係。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10月至11月, 被告人黃丙洋以販賣為目的先後向被告人朱坤海、“阿才”(另案處理)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被告人郭誼、何明、李永柱在此期間幫助黃丙洋購買、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

2015年10月, 黃丙洋經馮勇(另案處理)介紹, 向被告人朱坤海提出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 雙方商定以12.5萬元交易5公斤甲基苯丙胺。 11月10日20時許, 朱坤海在馮勇的引領下來到黃丙洋租用的出租屋向黃丙洋收取毒資人民幣12.5萬元, 黃丙洋後指使郭誼、何明駕駛小汽車與馮勇、朱坤海一起到廣州取毒品甲基苯丙胺。

郭誼、何明在廣州取得甲基苯丙胺後, 按照黃丙洋的指示駕車運載毒品到黃丙洋租住的出租屋, 將毒品重新包裝後藏匿在該出租屋的房間衣櫃內。

買家被抓獲供出賣家

2015年11月13日晚, 黃丙洋與“阿才”商定, 以人民幣21萬元的價格向“阿才”購買10公斤毒品甲基苯丙胺。 次日淩晨4時許, 黃丙洋4人又駕駛小汽車來到揭陽市惠來縣群信大酒店附近與“阿才”匯合。 “阿才”帶黃丙洋到一路口, 向黃收取毒資後將毒資交給一年輕男子(另案處理)。

後黃丙洋等人駕駛小汽車在惠來縣粵東加油站加油期間, “阿才”駕車過來將一大包用黑色膠袋包裝的毒品甲基苯丙胺放進汽車後排座椅下。 然後馬上駕車離開惠來返回南海,

途中黃丙洋將裝有毒品的中華牌香煙盒交被告人李永柱保管。

當晚10時許, 偵查人員在佛山市南海區黃岐鎮某社區入口抓獲四名被告人, 當場起獲含量是65.3 %-80.2%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0119克;在黃丙洋居住的出租屋內起獲含量是69.9%-78.5%的毒品甲基苯丙胺5078克等。

黃丙洋落網後, 主動供出毒品來源, 提供朱坤海所在位置及朱的特徵。 後偵查人員將朱坤海抓獲, 並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內起獲含量是67.1%-78%的毒品甲基苯丙胺7021克, 含量為80%的毒品甲基苯丙胺59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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