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劉某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 圖為劉某某走私的象牙製品。 四中院供圖
千龍網北京6月27日訊境外務工人員劉某某由赤道幾內亞共和國首都乘飛機到北京,
被告人劉某某在赤道幾內亞中資專案當廚師, 工作的單位針對非洲當地具體情況, 經常開會提醒員工不要攜帶象牙製品回國。 有一些員工在當地購買了象牙, 但在回國的時候因畏懼國家法律, 就把象牙留在了當地。 劉某某將這些象牙收集起來, 想要回國贈送親友。 回國前, 劉某某將16件象牙製品用餐巾紙、保鮮膜、錫紙等包裹後放在托運行李箱的自製夾層內,
6月27日,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劉某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
法庭上, 劉某某承認其犯罪事實, 並一度哽咽:“我觸犯了法律, 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
公訴機關認為, 雖然本案證據確鑿, 但劉某某人身危險性和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同於嚴重的刑事犯罪。 案發後, 劉某某還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 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應當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公訴機關根據北京市試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規定, 提出了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四中院經審理後, 採納了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 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4年, 並處罰款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