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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掛證”亂象,重在用好三大“標點符號”

新華網盧俊宇

針對一些擁有註冊建築師、執業藥師等資格的人將職業資格證“出租”出去牟利的現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

人社部將治理“掛證”亂象作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並督促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 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據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所謂證書掛靠, 俗稱“掛證”, 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資質證書掛靠到非工作企業名下, 以獲取相應報酬的行為。 “掛證”之所以存在, 是因為我國的職業資格實行單位註冊, 相關單位要想進行資質升級, 就必須有相當數量的註冊人員。 這一亂象的長期存在, 顯然不只給持證者帶來灰色收入造成社會不公, 更導致“偽履職”和“偽資質”的大行其道, 既使職業資格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作用, 更催生相關行業的管理漏洞和品質隱患, 也不可避免損傷社會誠信生態。

這幾年, 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對證書掛靠行為的檢查與處罰力度, 對個人提交虛假申請材料騙取註冊證書、涉嫌掛靠證書等情況, 調查屬實的, 一律不予註冊。 “掛證族”的牟利空間也不斷在被壓縮, 此前2017年社保將全國聯網的新聞, 更讓“掛靠族”如芒刺在背。

另外, 目前“掛證”需求本身也在緩解。 一方面, 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2016年共有200多萬人取得各類職業資格證書, 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給總量。 另一方面, 有關部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 轉變政府職能, 改革企業管理模式, 減少了“掛證”需求。 那麼, 如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碼, 從而徹底終結“掛證”亂象?

首先, 要採取“減法”, 即取消於法無據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

這樣可以卸掉很多職場人身上的枷鎖, 使人才獲得更加充分的施展才華的空間。 對從業人員來講, 不必為“考證”而忙碌、為自己“無證”而發愁, 可以集中精力鑽研業務、做好本職工作。 對企業來說, 可以根據崗位需要招聘到能夠勝任的人才, 不必為“有證”“無證”而糾結, 更不必為使優秀人才獲得“資格證”而付出不必要的支出。

其次, 要採取“加法”, 即務必加大對“掛證”亂象的查處、懲戒力度, 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通過加強資訊連通, 無縫比對職業資格證與社保、納稅等資訊, 堵住監管的漏洞。 弄虛作假的“掛證”企業, 有必要時應該驅逐出行業;毫無操守的“掛證”人員, 有必要時則應實行終生禁入。

最後, 在上述“加法”和“減法”之間要運用好“破折號”。

既要清障, 又要搭台, 使相關政策能夠銜接配套, 為人才發展留有通道, 人才評價服務不能斷檔。

整治不是終點, 如何構建一個更加科學的資格認證體系才是最終目標。 該精簡的要精簡, 該改革的要改革, 消除一些行政部門及相關組織在考證方面以權謀利的不當行為。 在加強監管的同時, 要制定行業組織(比如協會、學會)有序承接職業資格具體認定的管理辦法, 進一步規範職業資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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