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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一張科技“創新券” 撬動杭州創新大熱情

2015年, 杭州在“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優惠券”基礎上正式推出科技創新券, 對於使用省級創新載體和市級平臺、市級載體資源的杭州企業予以一定比例的“創新券”補助。 去年全市雲服務平臺發放創新券14475.32萬元, 實際使用11764.52萬元。

為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 進一步盤活優勢科技資源, 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關於深化改革 加強科技創新 加快創新活力之城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2016】16號文)明確要求, 對提供創新券服務的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 根據其開發共用實效, 給予其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補助。 單個平臺獲年度運行服務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重點扶持平臺不超過80萬元。

政策條款

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設施、科技文獻、儀器設備和省、市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向企業開放共用的服務機制, 簡化“杭州市科技創新券”註冊、申請、使用、兌現程式, 擴大使用範圍。 適用對象

在杭州市註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創新券可以在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杭州市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和省級創新載體使用。 企業與市級平臺、市級載體或省級創新載體簽訂的技術合同需在杭州市生產力中心完成合同登記取得登記編號後, 連同付款憑據向發券的杭州市科委或區、縣(市)科技局申請兌現創新券。

政策核心點

完善現有的科技創新券服務制度, 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設施、科技文獻、儀器設備和省、市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向企業開放共用的服務機制。 一是擴大創新券的使用範圍, 二是簡化創新券註冊、申請、使用、兌現的使用流程。

企業案例

杭州市有28個市級科技創新服務平臺, 它們向企業所提供的科技服務, 企業可使用科技創新券獲得服務費用抵扣。 例如。 市級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物聯網科技創新服務平臺2015-2016年度與杭州市的182家企業簽訂了技術服務合同和技術開發合同, 並在杭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進行了合同登記, 總技術交易額為992.32萬元。 根據《若干意見》的政策要求, 該平臺可獲得補貼80萬元。 在與該平臺簽訂技術開發合同的企業中,

杭州某公司與其簽訂的合同技術交易額為102.94萬元, 根據政策要求, 該公司可獲得10萬元創新券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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