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以來, 很多志願者到太和縣參加公益活動時, 發現該縣存在多個“藍天救援隊”, 他們均以“太和藍天救援隊”或者“太和縣藍天救援隊”自居, 讓人摸不著頭腦。
誰才是真正的太和(縣)藍天救援隊?
經查, 太和縣共有“太和藍天救援隊”、“太和縣藍天救援隊”以及“太和藍天救援隊(籌)”3個組織。
這3個組織均未進行登記, 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 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屬於非法組織。
根據相關規定, 太和縣民政局決定, 對上述3個非法組織予以取締。
政府鼓勵和支援公益組織發展,
太和縣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太和縣政府鼓勵和支援公益事業的發展, 但是, 相關組織必須依法進行登記, 依法接受管理。
從調查情況來看, 上述非法組織之間的矛盾, 在一定程度上給太和縣的公益事業發展, 帶來不利影響。
目前, 太和縣民政局正在引導它們進行資源整合, 依法正式登記, 成為一個民間組織, 或者是分別註冊登記為不同的民間組織, 依法開展活動。
潁州晚報記者 曹亞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