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大石寨鎮忙罕村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太太與兒子一起生活, 兩個女兒自二十多年前出嫁之後, 口糧田一直由哥哥種, 在此期間的耕地補貼、糧食補貼也一直由哥哥領取, 同時, 母親也一直由哥哥贍養。 多年來一直相安無事, 直到去年老人生病住院喪失生活勞動能力之後, 各種矛盾迸發。
老太太有一個女兒離婚多年一直在外打工, 現在年紀已大, 並患有心臟病, 想從哥哥處要回口糧田和多年來的土地承包費和政府給予的糧食補貼錢, 但哥哥卻以其多年一直未拿母親的贍養費為藉口不予歸還。
瞭解了這起土地問題引發的贍養糾紛後, 司法幹警在做好筆錄的同時, 打電話傳喚當事人, 在法務室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司法幹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中有關贍養的規定, 耐心規勸引導, 告訴兄弟幾人和睦相處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一種美德, 統籌考慮調解物件各自的經濟能力, 曉之以理, 動之以情。 最終, 雙方當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了調解意見:哥哥歸還兩姐妹口糧地及1998年至今的土地承包費及糧食補貼共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