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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法院副院長深入田野路邊帶頭辦理民事案件

四川新聞網宜賓3月21日訊(楊東升)在法官員額制改革推進之際, 屏山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建帶頭辦理民事案件, 踐行“讓審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負責”要求。

近日, 屏山法院受理了一起離婚案件, 被告曾某情緒不穩定, 因情感糾葛問題故意殺人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現在監獄服刑, 曾某對離婚和子女撫養問題對立情緒較大。 為妥善處理和化解雙方家事矛盾, 副院長劉建帶頭辦理此案。 劉建副院長決定通過曾某母親為此案的處理找到契機。

經多方打聽終於在曾某母親去女婿家中的公路邊上找到曾某的母親劉某,

詳細瞭解其身體狀況和對孫子的撫養意見, 並勸其給在監獄服刑的曾某打電話放棄撫養權, 副院長劉建通過耐心細緻的為曾某母親講明道理, 曾某母親表示同意願意勸曾某放棄對孫兒的撫養權, 為進一步妥善處理此案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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