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公安機關集中打擊 “ 盜搶騙 ” 犯罪專項行動工作要求, 鎮沅縣公安局決定在公安部已部署開展為期三年的全國打擊 “ 盜搶騙 ” 專項行動基礎上, 從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6 日, 組織全縣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為期 3 個月的集中打擊入室盜竊和盜竊摩托車、電瓶車犯罪專項行動, 為進一步震懾犯罪、擴大戰果, 鎮沅縣公安局決定對舉報入室盜竊和盜竊摩托車、電瓶車犯罪的群眾給予獎勵, 具體通告如下:
一、獎勵範圍及標準
1 .群眾現行抓獲入室盜竊和盜竊摩托車、電瓶車的犯罪嫌疑人扭送或以報警方式交給公安機關,
2 .群眾提供有價值線索, 由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繳獲被盜摩托車、電瓶車的, 每繳獲一輛獎勵人民幣 200 元;
3 .群眾提供有價值線索, 由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搗毀收贓窩點、抓獲收贓人員的, 每搗毀一個窩點獎勵人民幣 2000 元。
二、獎勵程式
1 .群眾舉報;
2 .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展開調查;
3 .線索有效, 取得戰果;
4 .核實舉報情況並報批;
5 .公安機關兌現獎勵。
三、舉報方式
1 .舉報電話: 110 或發送舉報短信至 12110 。
2 .直接到鎮沅縣公安局、各派出所或向社區民警舉報。
四、相關說明
1 .舉報情況涉及獎勵範圍中兩項以上情節的,
2 .多人提供的線索經查證是同一犯罪事實的, 對最先提供線索的群眾進行獎勵;
3 .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保密, 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依法嚴厲打擊。
本通告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6 日生效, 由鎮沅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鎮沅縣公安局
2017 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