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品
治國必先治黨, 治黨務必從嚴, 從嚴必依法度。 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是全面從嚴治党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 黨的十八大以來,
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 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得到全面加強, 建設成果顯著。 對黨內法規進行集中清理, 編制首個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 建立中央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出臺一大批標誌性、關鍵性、引領性的黨內法規。
完善黨內法規體系, 夯實從嚴治黨之基, 注重突出黨章作為根本遵循, 注重不同效力層級黨規間層次清晰, 相互銜接。 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的各項黨內法規, 無不開宗明義, 在“總則”或者“指導思想”部分鮮明提出以黨章為根本遵循, 在內容中堅持把黨章有關要求具體化和系統化, 做到突出尊崇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 同時, 堅持中央黨內法規制度和部門、地方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協調推進。 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是以黨章為根本, 以準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制度為主幹, 以中央部委和有關地方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制度為配套,
在制定黨內法規的過程中, 我們一方面重視中央黨內法規建設作為主幹性、支撐性建設, 從党的組織建設、紀律建設、幹部制度等方面促使權力運行更為制度化、規範化, 使各級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廣大黨員的行為更加規範、有序。 另一方面注重中央部委和有關地方黨委的配套党規建設, 發揮這些黨規具體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特點, 以確保適應不同部門、不同地方不斷推進的党的建設和黨的工作實踐。
完善黨內法規體系, 夯實從嚴治黨之基, 注重實現各項法規制度間的銜接配合, 並發揮整體效能。 各項不同內容的黨內法規必須協調有序, 確保必備規範一應俱全、相關規範相互匹配、相鄰規範環環緊扣,
紀律檢查包括監督、執紀和問責三個主要方面。 三者相互聯繫、相互促進, 聯動形成從發現問題到執行紀律再到責任追究的完整鏈條。
完善黨內法規體系, 夯實從嚴治黨之基, 注重依規治党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中央要求全黨必須堅持依法執政, 全面提高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準, 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與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黨內法規的制定工作充分體現了依規治党與依法治國的要求,
今年順利啟動把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的工作, 就是建立在黨中央堅定不移反腐敗的實踐和制度成果之上。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們黨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 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實踐中, 堅持標本兼治, 逐漸向治本發力, 制定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一系列重大法規制度,為反腐敗國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礎。
全面從嚴治党永遠在路上,制度建設也是如此。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快補齊黨建方面的法規制度短板,力爭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作者為中央黨校党建部副教授)
制定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一系列重大法規制度,為反腐敗國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礎。全面從嚴治党永遠在路上,制度建設也是如此。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快補齊黨建方面的法規制度短板,力爭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作者為中央黨校党建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