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新視窗網消息(通訊員 陳俊伍)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將鄰居摔傷, 鑒於認罪態度較好, 積極賠償損失並獲得受害人的諒解,
2017年6月1日, 犯罪嫌疑人任某與鄰居因瑣事發生爭吵, 順手將鄰居拉倒在地, 致使鄰居摔傷, 後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 案發後, 公安機關將任某刑事拘留。
浠水縣公安局將該案報捕後, 承辦案件的檢察官瞭解到犯罪嫌疑人任某悔罪態度良好, 積極賠償鄰居的損失得並與其達成諒解協定, 得到鄰居的諒解。 承辦檢察官認為任某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但在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是否需要逮捕的問題上, 有提請公開審查的必要。
為了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 促進司法辦案公開公正, 同時化解社會矛盾,
最終, 該院根據聽審會上的意見建議, 結合本案具體案情, 認為無逮捕必要, 從而依法作出對任某不批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