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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點·員警手記|派出所長說,魯智深這個社區民警啊…

文|李賀

中國古典文學名著中往往會塑造一些英雄形象, 他們行俠仗義、除暴安良, 他們富有正義感, 同時又具有反叛精神, 比如《西遊記》中的孫悟空,

比如《水滸傳》中的諸多英雄好漢。

但假如把他們放到現代社會的大環境裡, 從社會規則或者法制的角度去解讀, 又會得出什麼結論呢?

近日濟南甸柳一中的一堂法制課, 就展現了一個派出所所長眼中的魯智深與語文課本大綱裡的魯智深到底有什麼不同。

常常去中小學給學生講法制課的濟南曆下公安分局甸柳新村派出所所長孫敬, 這次與甸柳一中的初中生們分享的就是大家剛剛學過的課文《魯提轄拳打鎮關西》。

“今天說說《水滸傳》中的故事, 你們的課文叫《魯提轄拳打鎮關西》。 說這一天, 花和尚魯智深、九文龍史進、打虎將李忠, 三人在一起吃飯, 隔壁有一個賣唱的女子哭哭啼啼, 很是傷悲,

叫過來一問, 這女子和父母由東京到渭州投奔親戚, 不想親戚搬走了, 就落難流落到此, 此地有一個財主叫做‘鎮關西’, 因見到這女子漂亮, 便使強媒要這女子做了妾, 但中間耍鬼計, 虛錢實契, 既讓人家做了妾, 反倒讓女子欠了‘鎮關西’的錢。 ”

“魯智深問, 誰是‘鎮關西’?答‘鎮關西’是鄭大官人, 就是前面狀元橋下賣肉的鄭屠戶。 魯智深:‘呸, 俺只道那個鄭大官人, 卻原來是殺豬的鄭屠!這個醃臢潑才, 骯髒的無賴, 卻原來這等欺負人!來, 我先給你父女倆點銀子, 明天就回東京。 ’第二天魯智深來到這父女倆住的客店, 發現店裡夥計怕鄭屠戶怪罪, 不敢讓他們走, 魯智深大怒, 摣開五指, 往那店小二臉上只一掌, 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 再複一拳,

打落兩個當門牙齒。 ”

“之後, 魯智深來到狀元橋, 找到鄭屠開的肉店, 先是要十斤瘦肉, 讓切成小碎塊, 必須讓鄭屠本人親自切。 鄭屠氣喘吁吁地切完了。 又要十斤肥肉, 也讓切成小碎塊。 鄭屠大汗淋漓地切完了, 雙手捧起交給魯智深, 結果魯智深還要十斤軟骨, 也讓切成小碎塊。 鄭屠講:瘦肉十斤切碎, 正常;肥肉十斤切碎, 沒道理;軟骨十斤切碎, 這不是拿人耍著玩嗎?魯智深說, 我就是要耍你。 兩人就動起手來, 鄭屠打不過魯智深, 討饒, 魯智深繼續打, 直到將鄭屠打死。 一看人死了, 魯智深指著鄭屠屍道:‘你詐死, 洒家和你慢慢理會!’一邊罵, 一邊大踏步去了。 回到下處, 急急卷了些衣服盤纏、細軟銀兩, 提了一條齊眉短棒, 奔出南門,

一道煙走了。 ”

孫所長繪聲繪色地描述著故事情節, 課堂裡寂靜無聲, 學生們聽得入迷。

“這篇課文是不是寫了魯智深路見不平、見義勇為的故事, 表現了他俠肝義膽、嫉惡如仇的性格?”孫所長問。

“是。 ”同學們響亮地回答。

“我們不妨先把小說中的人物按現實生活界定一下他們的身份。

提轄是個什麼職位?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社區民警。 ‘鎮關西’鄭屠, 相當於現在的個體工商戶。 賣唱的父女倆, 相當於現在的流動人員, 在當地應辦理居住證的外來人口。 ”

“再看事件。 魯智深、史進、李忠在一起吃飯, 相當於現在的同學或朋友聚會。 賣唱女賣給鄭屠做妾這件事, 在宋朝, 法律允許一夫一妻多妾, 鄭屠和賣唱女都不違法。 鄭屠見女子漂亮, 便使強媒要這女子做了妾, 但中間耍鬼計, 虛錢實契, 既讓人家做了妾, 還沒給人家錢財, 反倒讓人家欠了‘鎮關西’的錢, 這事涉嫌民事欺詐。 ”

講到這裡, 孫所長問:“哪位同學告訴我, ‘鎮關西’使了什麼花招讓這位女子做了妾?”

一位男同學站起來答道:“這個問題我一直很疑惑, 可是課文裡沒有寫原因。”

“這事有待證實。書上說‘便使強媒要這女子做了妾’,魯智深只聽了父女倆的一面之詞,另一方當事人鄭屠怎麼說?魯智深問了嗎?沒有問。而且,魯智深連媒人是誰都不知道。現實生活中我們要是遇到這樣一個社區民警,多可怕!這個社區的居民將多麼沒有安全感!不調查、不取證,偏聽偏信,會冤枉人的。”

“魯智深給父女倆錢,讓他們回東京,有行俠仗義的成分,但作為社區民警,魯智深在沒有判明父女倆與鄭屠之間民事糾紛的情況下讓一方離開,有濫用職權之嫌。魯智深為了父女倆脫身,打店小二一巴掌、一拳。一巴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可以行政拘留;一拳打掉兩顆門牙,造成輕傷,構成刑事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魯智深將鄭屠打死,然後一道煙走了。魯智深為什麼跑?逃避處罰,畏罪潛逃。在現實社會裡能逃得了嗎?早晚會被抓獲的。”

同學們個個睜大了眼睛聽得入神,生怕漏掉一句話。

“所以,今天我選用大家熟悉的一篇課文,就是想跟大家來講講現代社會的法制觀念。魯智深行俠仗義的傳奇故事,如果放在今天的社會裡就演變成一場聚會引發的血案。看似行俠仗義,實則濫用職權,將人打傷、打死,最後畏罪潛逃。希望同學們引以為鑒,慎重交友,不要輕信別人,更不能意氣用事,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我相信大家一定能做到!”

不一樣的法制課,不一樣的對名著故事的解讀角度,或許,會讓這些十三四歲的孩子有些不一樣的收穫和思考。

可是課文裡沒有寫原因。”

“這事有待證實。書上說‘便使強媒要這女子做了妾’,魯智深只聽了父女倆的一面之詞,另一方當事人鄭屠怎麼說?魯智深問了嗎?沒有問。而且,魯智深連媒人是誰都不知道。現實生活中我們要是遇到這樣一個社區民警,多可怕!這個社區的居民將多麼沒有安全感!不調查、不取證,偏聽偏信,會冤枉人的。”

“魯智深給父女倆錢,讓他們回東京,有行俠仗義的成分,但作為社區民警,魯智深在沒有判明父女倆與鄭屠之間民事糾紛的情況下讓一方離開,有濫用職權之嫌。魯智深為了父女倆脫身,打店小二一巴掌、一拳。一巴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可以行政拘留;一拳打掉兩顆門牙,造成輕傷,構成刑事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魯智深將鄭屠打死,然後一道煙走了。魯智深為什麼跑?逃避處罰,畏罪潛逃。在現實社會裡能逃得了嗎?早晚會被抓獲的。”

同學們個個睜大了眼睛聽得入神,生怕漏掉一句話。

“所以,今天我選用大家熟悉的一篇課文,就是想跟大家來講講現代社會的法制觀念。魯智深行俠仗義的傳奇故事,如果放在今天的社會裡就演變成一場聚會引發的血案。看似行俠仗義,實則濫用職權,將人打傷、打死,最後畏罪潛逃。希望同學們引以為鑒,慎重交友,不要輕信別人,更不能意氣用事,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我相信大家一定能做到!”

不一樣的法制課,不一樣的對名著故事的解讀角度,或許,會讓這些十三四歲的孩子有些不一樣的收穫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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