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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天條替我罰你|浦東法院教你網路盜刷、P2P糾紛要這樣索賠

排名第一的人生恨事是什麼?

帳戶被盜了!銀行卡沒離過身也被盜了!沒有綁定過任何網路支付軟體的銀行卡也被盜了!什麼未知連結都沒打開過, 手機電腦都沒中過木馬還是一樣被盜了!

遇到這種事, 很多人都恨不能天上降下一道閃電劈死那些盜取別人帳戶的罪犯。

軟體漏洞;密碼撞庫;手機雲服務;自助網路貸款;超級網銀, 資金歸集……

每次都要等到有人的帳戶被盜, 作為普通人的我們才會如夢初醒:原來銀行/手機運營商/支付軟體還有這些功能, 能讓犯罪分子輕易盜走我們的錢。

1.來看看兩個小案例——

“自助網路貸款”不當 , 幾分鐘內147萬元遭盜取

持卡人甲某的U盾不知開通了什麼業務, 其無端顯示欠銀行近147萬元的網路貸款, 其卡內的理財產品悉數被質押並被處置來還款。

經調查發現, 甲某輕信詐騙分子, 申請了乙銀行的網路自助質押貸款功能。 隨即於其後的8分鐘內, 乙銀行連放五筆貸款至甲某帳戶, 並被詐騙分子立即轉走, 儘管每筆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但合計已接近147萬元。

不需密碼, 資金自動轉出20萬元

所謂“網路資金歸集”, 指的是持卡人在擁有多張不同銀行發的銀行卡時, 允許持卡人設置一個資金歸集的主帳戶, 將其他銀行卡設置成關聯帳戶, 再設置好保底金額, 利用“超級網銀”系統把其他帳戶的餘額自動轉到中心帳戶上統一管理資金的功能。

這個功能開通至今已有7年, 但每次有受害人出現, 公眾仍然像第一次瞭解一樣如夢初醒:

一位姜女士發現遭遇詐騙分子, 重新設了網銀密碼, 奈何網上資金歸集業務已經開通, 自動進行轉帳, 不受密碼更改的限制。

這些情況發生, 如何維權?還有P2P平臺糾紛、網約車事故等等, 浦東法院近日發佈金融消費案件白皮書, 列舉十大典型案例對這些熱點問題展開了剖析。

2.來看看浦東法院怎麼判的——

一、銀行卡盜刷

不管是“超級網銀歸集”、“網路貸款”, 還是“網路支付”, 本質都是網路盜刷。 但是, 據不完全統計, 網路盜刷情況下持卡人獲賠相對較難。 因為電子交易的特點在於其虛擬性、無形性及匿名性,

故銀行一般只能依靠雙方事先約定的認證程式(比如通過U盾或者手機動態驗證碼等)來推定某項交易指令是否經過客戶授權。

因此, 持卡人應當盡可能證明其損失是被他人盜刷的。

同時, 對於銀行開設的一些新型高風險業務, 如果銀行沒有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風險提示或告知義務, 也可能會為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克隆卡盜刷近年多發, 且呈現團夥作案特徵。 對此銀行覺得自己很冤, 但從法院角度看, 目前克隆卡盜刷, 在持卡人自身沒有過錯的前提下, 從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 一般考慮由銀行先行承擔賠償責任。

二、P2P平臺

要是我買了網貸產品出了問題, 借款人還不了錢, 怎麼辦? 別急,

目前關於P2P平臺, 法理界存在一些政策監管與合同法之間的平衡。

從浦東法院給出的案例看, 法院認定, 如果P2P網貸是簡單居間模式, 即P2P網貸平臺單純是資訊仲介的角色, 若借款人未按約償付本息, 作為居間人的P2P網路平臺可根據借款協定的約定, 先行向出借人墊付本息, 並集中受讓出借人的債權。 有點複雜嗎?其實就是說, P2P平臺可以先把錢賠給您。 它自己去向借款人追償。

當然, 監管已經說了, P2P平臺不要做信用仲介, 要做資訊仲介。 從實踐中看, 跑路的不僅有借款人, 更有許多平臺自身。 因此, 這裡面很多平衡需要去拿捏。 總之, 選擇P2P平臺要謹慎。

2016年浦東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費糾紛26607件, 占同期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91.47%。 隨著互聯網金融業務出現,

涉訴主體也隨之發生變化, 涉金融資訊服務公司的案件明顯增多。 值得關注的是, 以金融消費者為原告的案件數較2015年同比增長49.14%——原告所遭遇的場景可想而知。

三、網約車事故保險理賠

其實, 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的糾紛, 就是看金融機構有沒有重視消費者的安全權和知情權。 今年3月1日, 浦東法院審理了一起網約車事故保險理賠, 結果浦東法院認為, 保險公司不用賠付。

這怎麼是保護金融消費者呢?概念是這樣的——

網約車:私家車為了獲取較高酬勞, 專門為乘客而開的駕駛行為, 這一行為一天可能很多次。

網路拼車:私家車順路帶個人, 一天不超過2次, 收取費用也不高, 主要補給油費。

法院觀點, 網約車收取費用較高, 因開的更為頻繁、路線更不確定,車輛危險程度也有所增加,應該購買專門的營運性的保險,這類保險的費用一般是家用車保險費用的兩倍。 而網路拼車,因為是順路搭載,合乘出行,如果發生保險事故,與網約車的保險理賠應做一定的區分。

所以,經常用網約車的你,現在有數一點了吧?

根據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近日公佈報告,去年通過互聯網發生金融行為的人數已經超過4億,其中互聯網理財人數達9890萬人移動支付等使用人數。

也就是說,未來法院會審理的同類案件,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排版:羅比

因開的更為頻繁、路線更不確定,車輛危險程度也有所增加,應該購買專門的營運性的保險,這類保險的費用一般是家用車保險費用的兩倍。 而網路拼車,因為是順路搭載,合乘出行,如果發生保險事故,與網約車的保險理賠應做一定的區分。

所以,經常用網約車的你,現在有數一點了吧?

根據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近日公佈報告,去年通過互聯網發生金融行為的人數已經超過4億,其中互聯網理財人數達9890萬人移動支付等使用人數。

也就是說,未來法院會審理的同類案件,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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