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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對區域旅遊電子商務優秀企業實行獎勵

威海網訊記者從經區財政局獲悉, 根據省財政廳、省旅遊發展委相關文件, 4月1日起, 我省對區域旅遊電子商務優秀企業實行獎勵, 以推動區域旅遊電子商務發展, 提升旅遊產品網路知名度和銷售量, 促進旅遊業轉型升級。 經區內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申報。

依據省財政廳、省旅遊發展委《山東省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省旅遊發展委每年將按照集中財力、扶持重點的原則, 評選出省內三家區域旅遊電子商務優秀企業給予獎勵, 獎勵標準為每家150萬元。

申請獎勵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在山東省轄區範圍內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經營內容以旅遊電子商務業務為核心,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從事旅遊電商業務的, 正式在冊員工人數不少於30人;擁有獨立品牌、獨立功能變數名稱的旅遊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開展電商平臺交易滿一年以上;具備成熟的線上產品銷售預定平臺, 能夠實現線上交易與結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當年沒有發生安全生產等重大責任事故、重大群體性事件或其他違法行為。 申請獎勵企業須於每年2月底前向註冊所在地旅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報材料, 由市旅遊主管部門初審後報省旅遊發展委, 省旅遊發展委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綜合評審。 企業獲得獎勵資金須直接用於旅遊電商平臺的完善和提升。

申請獎勵的旅遊電子商務企業必須如實完整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對於弄虛作假、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獎勵資金的, 停止撥款並收回已撥付資金, 同時按照相關規定, 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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