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稱, 配偶簽證的第二階段, 也就是820臨時居住配偶簽證持有人轉801永久居住配偶簽證的審理時間, 又延長了!
這到底是咋回事?
一位申請人在提交了永久居住配偶簽證的申請材料後,
移民局在郵件裡是這樣回復的:
“I would like to confirm that the documents for the second stage of your Partner visa Application were received by the Department by post on 7/6/2016.
Your application has been placed in a queue for processing.
The current processing time for Permanent Partner (subclass 801) visas is 12 to 18 months from your eligibility date. ”
大體來說, 移民局確認已收到該申請人的材料, 但是, 他的申請在被審理之前還需要排長隊。
具體有多長呢?
移民局的說法是:12-18個月。 以往這一環節僅需要5-8個月, 這樣一來, 整個配偶簽證申請的時間就由原本的2.5年左右拉長到3年, 甚至是3.5年。
820/801境內配偶簽證(Partner Visa, subclasses 820 & 801), 是針對在澳洲有配偶的申請人, 在拿到此類簽證後可以來澳與親人團聚並獲得永久居住權。 此類簽證分為2個階段:首先申請 820臨時居住配偶簽證, 成功獲簽後2年就可以進一步申請801永久居住配偶簽證。 這2年是等待期 (waiting period), 等待期後申請801的時候是不需要再交任何費用的。
申請要求:
申請人的已婚配偶或未婚配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是澳洲公民
是紐西蘭公民
是澳洲永久居民
申請人與其在澳配偶之間的配偶關係在12個月以上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和等待期間都要身處澳洲境內
如果申請人在申請時想同時帶上自己的子女,
在以下情況下801配偶永久居住簽證會加速審理:
·申請人與其在澳配偶的配偶關係已經持續了3年以上, 或在雙方有一個子女並且配偶關係持續不少於2年
·申請人的在澳配偶去世了, 但是在配偶沒有去世的情況下雙方的配偶關係本來是會持續的, 並且申請人已經和澳洲建立了密切的商業, 文化或人際關係的聯繫
·申請人和其在澳配偶之間的關係已經不再繼續了, 但雙方有一個子女
·申請人和其在澳配偶之間因為家庭暴力而停止了關係
只要申請人在出現以上情況時及時跟移民局取得聯繫, 把具體情況告知審理中心, 經過快速的審理還是可以獲得永久居住簽證的。
享有權利
820臨時居住配偶簽證
·居住在澳洲, 直到801永久居住簽證的審理決定出來
·在澳學習和工作(但不包括政府出資的課程)
·註冊澳洲政府醫保卡
·申請人在申請時可以帶上自己的孩子
801永久居住配偶簽證
·無限制的居住在澳洲
·在澳學習和工作
·在滿足要求後可以申請加入澳洲國籍
·獲得相關的社會保障金
·獲簽後5年內無限制往返於澳洲和其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