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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男子旅館自殺父母索賠95萬,雙方分歧太大!法院做了個問卷調查

6月26日, 浙江省杭州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因為雙方分歧太大, 法庭引入了一個新機制, 叫“民情民意徵詢”, 想瞭解一下社會各界對這個案子是怎麼認識和判斷,

以此來幫助對案件的把握, 以及用到調解中去。

事實證明, 民情民意徵詢機制很管用, 原本勢不兩立的原被告雙方在昨天中午達成調解協定。

小夥在旅館自殺身亡, 父母告了旅館

今年2月25日, 還在正月裡,

一個20歲的小夥子獨自住進了杭州蕭山義橋鎮某小旅館。

第二天, 旅館工作人員查房時發現, 小夥子已經去世了。 房間地上留有燒盡的“無煙炭”, 房間的門窗、甚至是地漏都被用透明膠帶封得嚴嚴實實。

警方調查後得出兩點結論:一是小夥子系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二是排除他殺。

沒想到, 今年3月, 小夥子年近半百的父母向蕭山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旅館存在過錯, 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為由, 要求旅館賠償95萬元。

雙方分歧太大, 法官引入民情民意徵詢

在庭前, 法官曾經找雙方瞭解過情況, 也試圖進行庭前調解, 但是雙方分歧太大。 小夥子的父母堅持要賠95萬元, 旅館的意思是這個明明是自殺, 我們怎麼有責任呢?怎麼要我們賠呢?

法官再往下說, 雙方就有點“那個”了, “嗯?你法官向著對方”。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 法庭決定引入民情民意徵詢機制。

這些旁聽的社會各界人士, 他們的角色不是“人民陪審團”, 他們的意見也不作為判決依據, 而是法官用這種方法瞭解普通大眾對此案的心理狀態, 用到調解中去。 然後法官可以說, 這不是我法官一個人的認為, 而是大多數人都這樣看待這件事。

6月26日, 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官員、教師、醫護人員、律師等一共20人受邀旁聽。

多數認為旅館沒錯 但出於人道應給一定補償

庭審中, 雙方爭議的焦點就在於:被告旅館對於小夥子的死亡結果是否應承擔責任?

父母提出旅館的過錯主要有兩點, 一是沒有裝監控, 不曉得當時房間裡發生了什麼;二是沒有煙感。 他們覺得自己的孩子不一定是自殺, 而是意外事故。

旅館方面認為, 從警方勘驗的種種證據來看, 目前的死亡結果應該是小夥子自己積極追求的, 換句話說, 就是自殺。 “我們既沒有發現死者在房間內實施危害行為的法律義務,

也沒有發現的可能”, 因此, 不承擔過錯或責任。

法官在庭前也向消防諮詢過, 證實對於被告這樣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旅館, 房間是否需要配備煙感探頭及灑水噴頭是不做強制要求的。

庭後, 法官向旁聽的民意代表發放了一張問卷, 各個代表們基本都認為死者的死亡原因最有可能是自殺, 問題包括對於死者死因的判斷、旅館責任的認定、是否對死者家屬進行經濟補償等多方面內容。

回收問卷後, 法官還和大家更進一步聊了一下。 通過談話, 又結合問卷調查結果的統計, 大部分代表都認為旅館沒有過錯, 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但是考慮到死者父母的年紀也大了, 一家人原本都是在蕭山打工,經濟狀況也不好,確實值得同情。大部分人都認為旅館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應該給予死者父母一定的經濟補償。

昨天,案件的雙方再次碰頭,法官跟他們回饋了群眾意見。結果,中午雙方就達成和解。被告方旅館沒有過錯,但自願補償小夥子的父母2.3萬元。溫暖的是,調解結束後,旅館方面的律師自掏腰包也拿出2000元捐助給原告方。

這是蕭山法院首次在實踐中應用“民情民意徵詢”這一機制。

主要適用於案情比較複雜,雙方矛盾尖銳的民事糾紛,讓民意與法律原則相結合,以保證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一家人原本都是在蕭山打工,經濟狀況也不好,確實值得同情。大部分人都認為旅館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應該給予死者父母一定的經濟補償。

昨天,案件的雙方再次碰頭,法官跟他們回饋了群眾意見。結果,中午雙方就達成和解。被告方旅館沒有過錯,但自願補償小夥子的父母2.3萬元。溫暖的是,調解結束後,旅館方面的律師自掏腰包也拿出2000元捐助給原告方。

這是蕭山法院首次在實踐中應用“民情民意徵詢”這一機制。

主要適用於案情比較複雜,雙方矛盾尖銳的民事糾紛,讓民意與法律原則相結合,以保證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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