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和李四是從小一起玩到大的兩個小夥伴, 今年也都十六歲, 兩人關係非常好, 什麼偷雞摸狗的事情也做過….
今天兩人沒有去上課反而在大街上溜達,
水塘不算清澈, 張三看著渾濁的小河, 埋怨到“要不然別釣了, 你看這破水能養出魚嗎, 萬一被人家逮住就完了”, 說完一屁股坐在魚塘不遠的地上, 李四不管這個“水至清則無魚, 你不知道啊?曹 快起來, 他家的魚多得很”, 張三一想也是啊。 一個麻溜就起身拿魚竿, 倆小兄弟就坐在小河岸邊一個比較高的土堆上一邊釣魚一邊胡扯。
眼看都半小時了, 一條也沒釣上來, 這下兩小兄弟著急了, 再過一會魚塘主人該回來了。
第二天麻煩事就來了, 員警叔叔來敲門, 並且告訴張三、李四經有人舉報你倆昨天在魚塘偷魚, 還涉及到炸藥, 要拘留一個月並處罰1000元, 再者還需要一定的醫藥費。 倆人不知所措, 解釋到昨天確實偷魚去了, 為什麼要交醫藥費?員警就問“昨天是不是用炸藥炸魚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