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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上"車不讓人"將抄告單位社區

斑馬線上“車不讓人”, 不僅司機會受到處罰, 所在單位也會受到影響。 昨日, 市公安局交管局繼續開展“車不讓人”專項治理。 除了進行現場執法和全球眼抓拍, 對於單位、企業車輛違法, 還要抄告給所屬單位和企業, 對私家車則抄告給駕駛證上所登記的社區。

據統計, 截至昨日下午5點, 成都市交警將23張罰單抄告給了相關單位、社區。

現場執法

“車不讓人” 郵政投遞車司機“遭了”

昨日上午10點40分左右, 在二環路西一段與大石西路交叉路口, 綠燈亮起後, 行人開始過斑馬線。 突然, 一輛車牌號為川A2K3E7, 車身印有“中國郵政”及郵政標誌的車輛, 從二環路西一段方向左轉至大石西路, 在過斑馬線路段時沒有減速或停止, 而是在人群中緩緩向前, 並趁著一個空隙鑽了出去。

這輛車隨即被交警攔下。 司機張師傅告訴記者, 他是開著郵政投遞車去送郵遞包裹, “我曉得車輛在斑馬線上要禮讓行人, 但我趕時間送貨就沒注意到。 ”四分局交警張永明對其進行宣傳和教育後, 給予了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張師傅表示, 這個教訓非常深刻, 今後將嚴格遵照《道法》規定, 堅決做到‘車讓人’, 文明駕駛。

疊加管理

開具抄告記錄單 送至違法司機所屬單位

張師傅所在單位為雙楠郵政支局, 位於二環路西一段94號附4號。 隨後, 交警開具了《機動車違法抄告記錄單》, 詳細記錄了張師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單位、違法時間、違法地點等資訊, 張師傅確認簽字後, 交警帶著記錄單來到張師傅所在單位。

“您好!我是市交管局四分局交警張永明, 今查您單位員工張某, 上午在行經至二環路與大石西路交叉路口時, 過斑馬線沒有禮讓行人。 按照《道法》規定, 交警給予個人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理。 與此同時, 我們將罰單抄告貴單位, 請接收。 ”現場, 交警將《機動車違法抄告記錄單》交給了該郵局的一位工作人員。

“對違法行為進行抄告, 以此督促單位按照內部管理規定再次進行處理, 實行疊加管理。 ”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瞭解, 抄告在整治中和全球眼抓拍一樣, 都將成為常態工作, 因此駕駛員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 行經斑馬線時做到依法讓行。 成都晚報記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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