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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國企國資改革發展和党的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党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域的高度, 多次發表重要講話, 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深刻回答了新形勢下國企國資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形成了以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為核心要義的系列重要論述。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企國資改革發展系列重要論述, 內涵豐富、思想深邃, 涵蓋了國有企業地位作用、國有企業改革、國有企業發展、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党的建設五個方面。

一是強調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 關係公有制主體地位的鞏固, 關係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能力, 關係我國社會主義制度, 明確了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 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國際競爭力、抗風險能力的發展目標。 二是提出國有企業改革要沿著符合國情的道路去改, 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 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有利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 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三是強調國有企業要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的要求, 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發揮帶動作用, 明確了推進結構調整、創新發展、佈局優化等重點任務。
四是提出國有企業改革要先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明確了要深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 加強出資人監督, 把管資本為主和對人監督結合起來, 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 五是指出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 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 明確了要堅持“兩個一以貫之”, 把加強党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 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 這五個方面的重要內容, 體現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 形成了一個有機聯繫、全面系統的科學理論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企國資改革發展系列重要論述,

具有很強的思想性、理論性、指導性和現實針對性, 是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些重要論述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理論內涵, 閃耀著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思想光芒, 為我們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夯實黨執政的基礎提供了強大理論武器和科學行動指南。 黨的十八大以來,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和國有企業幹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和核心要義, 堅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努力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國企國資改革發展的思路和舉措,
推動國有企業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改革發展道路。

一、始終堅持基本經濟制度, 理直氣壯發展壯大國有經濟

國有企業是壯大國家綜合實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們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 堅持國有企業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動搖, 堅持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動搖, 推動國有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規模實力明顯提升。 全國國資監管系統企業2016年底資產總額達到144.1萬億元, 比2012年底增長了101.8%, 上繳稅費總額約占全國稅收收入的1/3, 增加值貢獻約占全國GDP的1/7。 2016年進入《財富》世界500強的國有企業有83家, 比2012年增加29家。

綜合競爭力不斷提高。 國有企業在載人航太、探月工程、深海探測、高速鐵路、特高壓輸變電、第四代移動通信等領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標誌性重大科技創新成果。

今年天舟一號飛行任務圓滿成功、國產航母下水、國產大飛機首飛成功, 更加彰顯了國之重器的實力與擔當。

對經濟社會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 國有企業認真履行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 在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實施國家重大戰略、支持國防現代化建設、保障能源資源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特別是積極參與脫貧攻堅和援疆、援藏、援青工作, 定點幫扶246個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 增強了人民群眾共用改革發展成果的獲得感。

二、始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 不斷增強國有企業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定不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試點先行,加快推進“1+N”檔體系制定,大力推動改革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國有企業改革呈現出全面推進、重點突破、成效顯現的嶄新局面。

分類改革扎實推進。明確了國有企業分類改革、發展、監管和考核的基本原則,完成了中央企業功能界定分類,並同步配套分類考核、差異化薪酬分配等措施,為下一步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健全。持續推動國有企業及其子企業公司制改制,目前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改制面已經超過92%,省級國資委監管企業的改制面超過90%。絕大部分中央企業建立了規範的董事會,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

混合所有制改革穩妥實施。分批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部分中央企業在三級子企業探索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占比為68%,上市公司的資產、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在中央企業整體占比分別達到61.3%、62.8%和76.2%,國有資本功能不斷放大。

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進一步規範,考核與薪酬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強化。市場化用工機制基本形成,一些企業開展了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並探索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取得突破性進展,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進一步形成。

三、始終堅持新發展理念,持續提升國有企業品質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決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品質和效益不斷提高。

經濟效益不斷提升。2016年全國國資監管系統企業實現營業收入43.5萬億元,同比增長4%;實現利潤總額2.3萬億元,同比增長6.3%,圓滿完成預期目標。

佈局結構不斷優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北車與中國南車、中遠集團與中國海運、寶鋼與武鋼等26家中央企業完成了重組,中央企業數量從117家調整到102家,設立了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和中央企業國創投資引導基金,目前國有資產在軍工、電信、民航、能源等領域占比達90%以上。

瘦身健體扎實推進。2016年中央企業累計減少法人2730戶,減少管理費用、人工成本125.7億元;共完成420戶“僵屍企業”和特困企業處置治理,減少虧損512億元;化解鋼鐵過剩產能1019萬噸、煤炭過剩產能3497萬噸,重組煤炭產能8000萬噸,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科技創新取得明顯進展。中央企業研發經費約占全國研發經費支出總額的1/4。2013—2016年國家科技獎勵中,中央企業獲得335個獎項,占獲獎專案總數的1/3。

國際化經營邁出新步伐。“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中央企業在基礎設施建設、能源資源開發、國際產能合作等領域承擔了一大批具有示範性和帶動性的重大專案和標誌性工程,有力提升了我國在國際舞臺上的話語權。

四、始終堅持依法監管,堅決守護好人民的共同財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資產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富,要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持續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機制,不斷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國資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增強。

職能轉變加快推進。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優化調整,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和完善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把監管重點聚焦到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上來。

國資監管方式進一步完善。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有效方式。改進監管手段,不斷健全企業產權、投資、財務等監管資訊系統,監管效率不斷提高。完善資訊公開制度,努力打造“陽光央企”。

國有資產監督進一步加強。堅持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不斷強化當期和事中監督,形成發現、調查、處理問題的監督工作閉環;積極推動出資人監督、外派監事會監督與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力量協同配合,形成監督合力。據統計,2013—2016年中央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平均為107%。

五、始終堅持党的領導,為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党的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全國國有企業党的建設工作會議召開後,我們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党要求,大力推動中央企業党建工作嚴起來、實起來、強起來。

層層落實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建立“述評考用”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行中央企業黨委報告年度黨建工作制度、黨委(黨組)負責人述職、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党建述職評議三項制度,通過嚴格考責問責,使黨建工作真正從“軟指標”變為“硬約束”。

進一步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積極推動黨建工作總體要求進章程,目前中央企業基本完成了集團層面章程修訂。全面推行黨委(黨組)書記和董事長“一肩挑”,目前建立規範董事會的83家中央企業基本實現“一肩挑”。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機構,充實加強黨務工作力量,目前中央企業集團專職黨委(黨組)副書記已實現應配盡配。

從嚴選拔管理企業領導人員。按照“對党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20字標準從嚴選拔、教育、監督、管理企業領導人員,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企業領導人員隊伍。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中央企業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實現對中央企業巡視全覆蓋,推動中央企業內部巡視巡察工作,有效發揮從嚴治党的利劍作用。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中央企業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嚴肅問責,對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的相關責任人堅決查處,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不斷增強國有企業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定不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試點先行,加快推進“1+N”檔體系制定,大力推動改革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國有企業改革呈現出全面推進、重點突破、成效顯現的嶄新局面。

分類改革扎實推進。明確了國有企業分類改革、發展、監管和考核的基本原則,完成了中央企業功能界定分類,並同步配套分類考核、差異化薪酬分配等措施,為下一步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健全。持續推動國有企業及其子企業公司制改制,目前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改制面已經超過92%,省級國資委監管企業的改制面超過90%。絕大部分中央企業建立了規範的董事會,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

混合所有制改革穩妥實施。分批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部分中央企業在三級子企業探索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占比為68%,上市公司的資產、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在中央企業整體占比分別達到61.3%、62.8%和76.2%,國有資本功能不斷放大。

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進一步規範,考核與薪酬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強化。市場化用工機制基本形成,一些企業開展了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並探索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取得突破性進展,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進一步形成。

三、始終堅持新發展理念,持續提升國有企業品質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決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品質和效益不斷提高。

經濟效益不斷提升。2016年全國國資監管系統企業實現營業收入43.5萬億元,同比增長4%;實現利潤總額2.3萬億元,同比增長6.3%,圓滿完成預期目標。

佈局結構不斷優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北車與中國南車、中遠集團與中國海運、寶鋼與武鋼等26家中央企業完成了重組,中央企業數量從117家調整到102家,設立了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和中央企業國創投資引導基金,目前國有資產在軍工、電信、民航、能源等領域占比達90%以上。

瘦身健體扎實推進。2016年中央企業累計減少法人2730戶,減少管理費用、人工成本125.7億元;共完成420戶“僵屍企業”和特困企業處置治理,減少虧損512億元;化解鋼鐵過剩產能1019萬噸、煤炭過剩產能3497萬噸,重組煤炭產能8000萬噸,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科技創新取得明顯進展。中央企業研發經費約占全國研發經費支出總額的1/4。2013—2016年國家科技獎勵中,中央企業獲得335個獎項,占獲獎專案總數的1/3。

國際化經營邁出新步伐。“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中央企業在基礎設施建設、能源資源開發、國際產能合作等領域承擔了一大批具有示範性和帶動性的重大專案和標誌性工程,有力提升了我國在國際舞臺上的話語權。

四、始終堅持依法監管,堅決守護好人民的共同財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資產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富,要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持續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機制,不斷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國資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增強。

職能轉變加快推進。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優化調整,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和完善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把監管重點聚焦到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上來。

國資監管方式進一步完善。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有效方式。改進監管手段,不斷健全企業產權、投資、財務等監管資訊系統,監管效率不斷提高。完善資訊公開制度,努力打造“陽光央企”。

國有資產監督進一步加強。堅持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不斷強化當期和事中監督,形成發現、調查、處理問題的監督工作閉環;積極推動出資人監督、外派監事會監督與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力量協同配合,形成監督合力。據統計,2013—2016年中央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平均為107%。

五、始終堅持党的領導,為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党的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全國國有企業党的建設工作會議召開後,我們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党要求,大力推動中央企業党建工作嚴起來、實起來、強起來。

層層落實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建立“述評考用”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行中央企業黨委報告年度黨建工作制度、黨委(黨組)負責人述職、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党建述職評議三項制度,通過嚴格考責問責,使黨建工作真正從“軟指標”變為“硬約束”。

進一步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積極推動黨建工作總體要求進章程,目前中央企業基本完成了集團層面章程修訂。全面推行黨委(黨組)書記和董事長“一肩挑”,目前建立規範董事會的83家中央企業基本實現“一肩挑”。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機構,充實加強黨務工作力量,目前中央企業集團專職黨委(黨組)副書記已實現應配盡配。

從嚴選拔管理企業領導人員。按照“對党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20字標準從嚴選拔、教育、監督、管理企業領導人員,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企業領導人員隊伍。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中央企業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實現對中央企業巡視全覆蓋,推動中央企業內部巡視巡察工作,有效發揮從嚴治党的利劍作用。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中央企業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嚴肅問責,對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的相關責任人堅決查處,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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