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 要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 改革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依法推進公益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 切實保障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
公益慈善事業須公開透明
2016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正式實施, 標誌著我國慈善事業進入全面法治時代, 有利於我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政府工作報告越來越強調公益和慈善事業、社會組織的建設,
那麼慈善事業如何贏得民心?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會長李金華認為, 唯一的辦法是要公開透明。
李金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要在《慈善法》框架下制定一批可操作的規章制度。 公募慈善機構, 按照國家規定, 實事求是提取一定的管理費是必需的, 因為幹什麼事情都有成本, 重點還是公開透明, 關鍵要把政策制定好, 管好用好善款, 不能浪費、流失, 不能弄虛作假。 ”
李金華還表示, 慈善事業替代不了政府行為, 但政府總會有一些暫時顧不到或是顧不過來的地方, 慈善事業就是要去給政府拾遺補缺, 抱著這種想法, 完全可以把慈善事業做好。
“《慈善法》既是約束又是保護,
建立科學的表彰獎勵機制
《慈善法》實施後, 對規劃慈善市場起到重要作用, 但近年來仍出現了不少詐捐事件, 這說明公益慈善行業在杜絕亂象上仍存在盲點。 在此次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代表董配永提出, 希望國家進一步加強立法規範慈善市場秩序, 防止再次出現“詐捐”事件。
董配永認為,
董配永建議, 首先是建議建立科學統一的慈善表彰獎勵機制, 正確引導慈善市場為善行為;其次是建議儘快出臺制度規範, 突出大眾傳媒對慈善環境建設的價值導向和引領作用。 完善媒體平臺在慈善資訊實名登記、前期審查、過程監管、即時阻斷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對網路募捐平臺設立門檻, 能較好履行審核義務的才能給予主體資格認定,明確媒體發佈不實資訊需要承擔的連帶責任, 加強問責追責力度。
“互聯網慈善”要健康發展
近年來, 我國“互聯網慈善”快速發展,
《慈善法》正式實施後, 網路慈善被正式納入法治調整範疇。 經民政部遴選指定, 首批13家網路募捐平臺成為首批獲認定的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 標誌著我國網路募捐規範化監管的開始。
全國政協委員蔡建國表示, 通過網路平臺捐獻愛心, 為公益助力, 這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 因為網路平臺超越了時間、地域的限制, 增加人們的慈善參與度。
“互聯網捐助暴露出的問題雖然引發大眾的質疑, 但愛心不應該由於商業利益而變冷。 ”蔡建國委員說, 透明的募捐管道、嚴格的法律規範、明確的募捐體系, 才是正確的慈善捐助。
全國政協委員鄭惠強建議進一步完善《慈善法》, 規範個人捐助的過程, 包括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透明性與公開性等, 如出現欺騙大眾善款或者惡意的造假炒作等行為, 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