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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熱議:規範慈善事業方能守護愛心

在近期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 要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 改革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依法推進公益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 切實保障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

公益慈善事業須公開透明

2016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正式實施, 標誌著我國慈善事業進入全面法治時代, 有利於我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政府工作報告越來越強調公益和慈善事業、社會組織的建設,

是非常大的進步。

那麼慈善事業如何贏得民心?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會長李金華認為, 唯一的辦法是要公開透明。

李金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要在《慈善法》框架下制定一批可操作的規章制度。 公募慈善機構, 按照國家規定, 實事求是提取一定的管理費是必需的, 因為幹什麼事情都有成本, 重點還是公開透明, 關鍵要把政策制定好, 管好用好善款, 不能浪費、流失, 不能弄虛作假。 ”

李金華還表示, 慈善事業替代不了政府行為, 但政府總會有一些暫時顧不到或是顧不過來的地方, 慈善事業就是要去給政府拾遺補缺, 抱著這種想法, 完全可以把慈善事業做好。

“《慈善法》既是約束又是保護,

更是督促。 ”中華慈善總會會長李本公在接受《慈善公益報》記者採訪時說, “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到今天, 迫切需要一部專門法律來規範;慈善事業發展過程中遇到一些新問題, 迫切需要一部專門法律來解決;圍繞慈善事業發生一系列不同理念、觀點的碰撞, 也迫切需要一部專門法律來厘清和確定。 ”

建立科學的表彰獎勵機制

《慈善法》實施後, 對規劃慈善市場起到重要作用, 但近年來仍出現了不少詐捐事件, 這說明公益慈善行業在杜絕亂象上仍存在盲點。 在此次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代表董配永提出, 希望國家進一步加強立法規範慈善市場秩序, 防止再次出現“詐捐”事件。

董配永認為,

目前慈善行為榮譽評價體系缺乏一貫性和統一性, 存在慈善評選過於龐雜的現象。 再者, 目前尚未理順慈善執法主體之間、慈善執法主體與慈善組織之間的關係。

董配永建議, 首先是建議建立科學統一的慈善表彰獎勵機制, 正確引導慈善市場為善行為;其次是建議儘快出臺制度規範, 突出大眾傳媒對慈善環境建設的價值導向和引領作用。 完善媒體平臺在慈善資訊實名登記、前期審查、過程監管、即時阻斷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對網路募捐平臺設立門檻, 能較好履行審核義務的才能給予主體資格認定,明確媒體發佈不實資訊需要承擔的連帶責任, 加強問責追責力度。

“互聯網慈善”要健康發展

近年來, 我國“互聯網慈善”快速發展,

讓“指尖公益”“隨手行善”成為現實。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 如何規範“互聯網慈善”也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焦點之一。

《慈善法》正式實施後, 網路慈善被正式納入法治調整範疇。 經民政部遴選指定, 首批13家網路募捐平臺成為首批獲認定的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 標誌著我國網路募捐規範化監管的開始。

全國政協委員蔡建國表示, 通過網路平臺捐獻愛心, 為公益助力, 這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 因為網路平臺超越了時間、地域的限制, 增加人們的慈善參與度。

“互聯網捐助暴露出的問題雖然引發大眾的質疑, 但愛心不應該由於商業利益而變冷。 ”蔡建國委員說, 透明的募捐管道、嚴格的法律規範、明確的募捐體系, 才是正確的慈善捐助。

同時, 慈善不能只靠政府的監管, 更需要專業的慈善團體、公益組織和各類基金會發揮獨特的作用。 希望能夠營造和諧的捐助氛圍, 進一步規範互聯網慈善, 不讓熱血的善良止步於冷漠的旁觀。

全國政協委員鄭惠強建議進一步完善《慈善法》, 規範個人捐助的過程, 包括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透明性與公開性等, 如出現欺騙大眾善款或者惡意的造假炒作等行為, 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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