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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不勞而獲”的時代就要來了?關係未來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

我們經常用“不勞而獲”去批評人, 但如果真的可以不勞而獲, 每個人都會去搶這個機會。 現在對農村人來說, 確實有一個“不勞而獲”的政策。

日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對外公佈,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簡單說, 就是村裡的建設用地可以拿來換錢了。

根據國土資源部今年4月披露的資料顯示, 截至目前,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已達到278宗, 總價款約50億元。 這相當於, 每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平均入市價格約為110萬元。

這跟大家的收入有關係嗎?有關係。

說到大夥兒的收入, 如果簡單劃分, 無外乎兩種途徑, 一個叫“多勞多得”, 就是你付出了勞動才能拿到報酬, 比如農民朋友的生產經營性收入、進城務工的工資收入等等。 還有一種途徑, 叫“不勞而獲”, 也就是無需付出勞動、躺著也能數錢, 比如土地流轉、農機租賃的租金,

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財產性收入”。

如果你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財產性收入, 那就得有一個前提——就是你得有財產。

眾所周知, 農民手裡一共有三塊地, 分別是耕地、宅基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耕地紅線要捍衛, 自不必多說;宅基地在試點地區可以有償退出, 但補償的數額標準不會很高;唯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原本用來發展鄉鎮工業、興建村辦企業, 現在大多閒置荒廢。 就是這些貌似荒廢的地, 現在卻成為被社會資本垂涎、而村集體又難以開掘的“沉睡資本”。 如何從這一塊塊沉睡的土地中挖出金子, 正是這次《土地管理法》大修關注的焦點。

一個非常有價值的案例:德清縣洛舍鎮是全國鋼琴生產基地, 生產的鋼琴數量占全國的1/8,

但因為用地受限, 企業的生產環境很差。 從2015年開始, 洛舍鎮東衡村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建設產業園區。 14家鋼琴企業成為土地受讓方, 平均每畝價格高達21萬元。 這樣一搞, 村裡有錢了, 鋼琴生產廠家有地了!實現雙贏。

那麼, 土地升值了,

又怎麼分好這塊大蛋糕呢?答案就是:集體入股、人人有份。

當然,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 目前還難以在全國全面推開。 因為畢竟各地發展情況不同, 還不能做到大幹快上。 另外, 市場經濟也有非常殘酷的一面, 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參與市場競爭, 對於絕大多數農戶來說顯然更加穩妥, 萬一經營失敗了, 也至少能保住自己在村集體的股金。

所以, 農村人“不勞而獲”的時代是不是真的來臨了?

是, 因為全國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不久的將來都可以上市流通了;

不是, 因為各地各村地理位置不同, 別的村的地能賣110萬/畝, 你們村的地可能“根本賣不出去”。

為什麼“賣不出去”要加個雙引號?因為你們當地比你還關心這件事,

很多地區都建立了土地交易機制, 缺地的發達地區, 向有地的地區購買指標。 打個比方, 你們村即使很偏僻, 土地不值錢, 但是也能賣指標賣出去。 但是這筆錢就不是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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