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用“不勞而獲”去批評人, 但如果真的可以不勞而獲, 每個人都會去搶這個機會。 現在對農村人來說, 確實有一個“不勞而獲”的政策。
日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對外公佈,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簡單說, 就是村裡的建設用地可以拿來換錢了。
根據國土資源部今年4月披露的資料顯示, 截至目前,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已達到278宗, 總價款約50億元。 這相當於, 每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平均入市價格約為110萬元。
這跟大家的收入有關係嗎?有關係。
說到大夥兒的收入, 如果簡單劃分, 無外乎兩種途徑, 一個叫“多勞多得”, 就是你付出了勞動才能拿到報酬, 比如農民朋友的生產經營性收入、進城務工的工資收入等等。 還有一種途徑, 叫“不勞而獲”, 也就是無需付出勞動、躺著也能數錢, 比如土地流轉、農機租賃的租金,
如果你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財產性收入, 那就得有一個前提——就是你得有財產。
眾所周知, 農民手裡一共有三塊地, 分別是耕地、宅基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耕地紅線要捍衛, 自不必多說;宅基地在試點地區可以有償退出, 但補償的數額標準不會很高;唯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原本用來發展鄉鎮工業、興建村辦企業, 現在大多閒置荒廢。 就是這些貌似荒廢的地, 現在卻成為被社會資本垂涎、而村集體又難以開掘的“沉睡資本”。 如何從這一塊塊沉睡的土地中挖出金子, 正是這次《土地管理法》大修關注的焦點。
一個非常有價值的案例:德清縣洛舍鎮是全國鋼琴生產基地, 生產的鋼琴數量占全國的1/8,
那麼, 土地升值了,
當然,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 目前還難以在全國全面推開。 因為畢竟各地發展情況不同, 還不能做到大幹快上。 另外, 市場經濟也有非常殘酷的一面, 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參與市場競爭, 對於絕大多數農戶來說顯然更加穩妥, 萬一經營失敗了, 也至少能保住自己在村集體的股金。
所以, 農村人“不勞而獲”的時代是不是真的來臨了?
是, 因為全國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不久的將來都可以上市流通了;
不是, 因為各地各村地理位置不同, 別的村的地能賣110萬/畝, 你們村的地可能“根本賣不出去”。
為什麼“賣不出去”要加個雙引號?因為你們當地比你還關心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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