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的二手房交易不少, 有些城市如成都, 重慶, 也是一萬套一個月, 廣州從幾千套到一萬套, 深圳基本是7000套, 這些數字都反映, 買一套二手房需要花錢, 少則幾百萬, 多則幾千萬, 因此你得掌握二手房常見的幾個最常見的九個坑, 千萬別再栽跟頭了。 買二手房小心坑慘你的幾個要素一般包括會有, 產權, 合同問題, 反價問題, 貸款問題, 收樓問題等。
買二手房最常見的九個坑, 小心坑慘了你買房白花花的幾百萬!
1、不查清楚產權小心栽跟頭
一般而言, 業主會說不方便, 千萬不能讓這個為理由阻止你查看產權, 要想交易, 必須看產權。 根據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統計, 因為產權糾紛的問題一年在深圳也有過100宗呢。
產權有分單人和多人產權, 這個要弄情況, 其二, 房產本身的貸款情況, 要用心瞭解所購房產是否存在被抵押、查封的資訊, 以及是否有債務糾紛等。
2、房屋品質要明確責任
二手房是住過人的房子, 一般這麼理解, 那麼肯定或多或少有品質方面的問題,
3、社區環境要仔細排查
環境分內部和外部, 內部的配套環境, 外部的商業環境都是值得關注的。
4、購房合同內容要全面
合同中一要提防反價賠償的問題, 二, 要提防是否業主本人的責任;三, 交樓時間的確定, 四, 房子的現狀等。 一般而言, 賣主賣房後, 發現房價暴漲, 結果反悔的新聞不絕於耳, 許多買房者也自認倒楣。
5、買房過戶最好要徹底
什麼是徹底過戶?一方面要確定過戶的日期, 督促賣主在合同期內儘量搬離, 防止給雙方製造不愉快。 另一方面, 物業費和水電費等各種生活雜費, 確保賣主已經完全結清, 免得引發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6、稅費誰來繳納?
在實際交易中,賣家經常將稅費轉嫁到買家身上。實踐中,一定要提前對各項稅費的承擔做出明確約定。這個點要談,二手房的稅費一般如果沒有紅本,基本都涉及個稅,增值稅,契稅,一般都幾萬到幾十萬,所以要注意。
7、防止貸款贖樓不出來
二手房贖樓基本是普遍的,一些房產並非很容易贖樓,如果沒有贖樓紅本房產出來,後面的過戶都是空話。
為了避免糾紛,二手房購買的違約責任各方務必提前明確清楚。如採取按揭貸款的方式購房,對沒有獲得銀行貸款審批的後續處理方式也要約定。
8、小心辦理陰陽合同的不妥
小心辦理陰陽合同的不妥。所謂二手房“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9、貸款時間
有些人會將舊的房子便宜賣,這個時候你要注意貸款的問題了。竣工年代與貸款年限。為了規避一定的風險,銀行在對個人發放二手房貸款時對房齡有要求,且房齡不一樣所能貸款的額度也不一樣。房齡在10年以內的,最高貸款為七成;房齡在10年~20年的,最高貸款為6成。
二手房交易常見陷阱
1、當心產權的真實性
房屋買賣前,驗證產權證是買房人一般都不會忽略的環節,但產權證的真實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慮的。最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核實產權的真實性。
2、出賣人是否具有合法處分權?
出賣人具有合法處分權,是保證“二手房”買賣行為合法有效的基本條件,否則可能導 致買賣合同無效,這是二手房買賣中常見的“陷阱”。要想避開這個陷阱,買房人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出賣人必須是產權證上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房屋有多個共有人需要全體共有人 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出賣人為已婚,買賣行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確認,購買二手公有住房, 應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最好做預告登記
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如果賣房人又將該房屋賣給他人,並且辦理了過戶手續,致使先前的買賣合同 無法履行。“預告登記”是避免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買房人要注意,必須在預告登記後三個月內去辦理申請產權變更登記,超過三個月未申請的,預告登記失效。
4、要當心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購買的房屋正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況下,在買房人付款後,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買房人仍會無房可住。為避免這一陷阱,在購買這類房屋時,買房人應在房屋騰空,具備交付條件後再交付房款並在付款後立即接收房屋。
5、看有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
一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是因為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欠繳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經 批准),可能在長時間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購買此類房屋,先要把未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弄清楚,對未來風險有充分預期,再決定是否購買。
6、當心查封房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後,將無法順 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買房人應事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如存在上述情況 ,不要購買。
7、當心虛假資訊和承諾
為賣出房屋,賣房人經常會向買房人提供虛假資訊和承諾,但有些內容並未寫進合同中。事後,當 買房人發現問題時,有苦難言。為避免這個“陷阱”,買房人應就關心的問題詢問賣房人後,盡可能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寫進合同裡。
8、當心原來業主欠繳暖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
原房主如果欠繳暖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會導致買房人無法正常使用這些附屬設施。買房 人首先要瞭解清楚相關情況,同時把法律責任明確寫進合同當中來約束賣房人。
買二手房如何繞過坑 六個簽約細節必看
細節一:寫清時間點
寫清楚交易中每個程式辦理階段的時間點,如**年**月**日前辦完贖契、**年**月**日前辦完貸款、**年**月**日前完成過戶手續,這樣才能避免交易被無限期拖長。
細節二:寫清付款時間點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分階段付款,例如首期付一部分、過戶付一部分、收樓時再付尾款。需要注意的是,尾款要等到順利收樓之後付清,避免收樓出現不愉快狀況。另外,仲介費也較好要預留一部分,待順利收樓之後再交。
細節三:違約金
為了避免賣方坐地漲價,在違約賠償一欄,購房者可以要求違約一方賠償房屋總價的10%。
細節四:戶口問題
買教育地產要特別注意戶口問題要在合同約定清楚。購房者可以在過戶前要求賣方攜帶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戶籍管理核心,查詢戶口及學位是否佔用。
細節五:物業維修基金
如果房屋維修基金繳存人與產權人不一致,可能會導致在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房屋買賣交易時,買賣雙方應約定好辦理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更名)。
細節六:帶租房子確定租約交接
如果房屋帶租約,購房者要和賣方協商好怎麼交接租約,哪個時間點之前房租歸誰收、租客的押金如何處理等相關問題。另外,建議購房者和租客提前聯繫,多方面瞭解房屋的問題。
6、稅費誰來繳納?
在實際交易中,賣家經常將稅費轉嫁到買家身上。實踐中,一定要提前對各項稅費的承擔做出明確約定。這個點要談,二手房的稅費一般如果沒有紅本,基本都涉及個稅,增值稅,契稅,一般都幾萬到幾十萬,所以要注意。
7、防止貸款贖樓不出來
二手房贖樓基本是普遍的,一些房產並非很容易贖樓,如果沒有贖樓紅本房產出來,後面的過戶都是空話。
為了避免糾紛,二手房購買的違約責任各方務必提前明確清楚。如採取按揭貸款的方式購房,對沒有獲得銀行貸款審批的後續處理方式也要約定。
8、小心辦理陰陽合同的不妥
小心辦理陰陽合同的不妥。所謂二手房“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9、貸款時間
有些人會將舊的房子便宜賣,這個時候你要注意貸款的問題了。竣工年代與貸款年限。為了規避一定的風險,銀行在對個人發放二手房貸款時對房齡有要求,且房齡不一樣所能貸款的額度也不一樣。房齡在10年以內的,最高貸款為七成;房齡在10年~20年的,最高貸款為6成。
二手房交易常見陷阱
1、當心產權的真實性
房屋買賣前,驗證產權證是買房人一般都不會忽略的環節,但產權證的真實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慮的。最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核實產權的真實性。
2、出賣人是否具有合法處分權?
出賣人具有合法處分權,是保證“二手房”買賣行為合法有效的基本條件,否則可能導 致買賣合同無效,這是二手房買賣中常見的“陷阱”。要想避開這個陷阱,買房人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出賣人必須是產權證上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房屋有多個共有人需要全體共有人 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出賣人為已婚,買賣行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確認,購買二手公有住房, 應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最好做預告登記
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如果賣房人又將該房屋賣給他人,並且辦理了過戶手續,致使先前的買賣合同 無法履行。“預告登記”是避免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買房人要注意,必須在預告登記後三個月內去辦理申請產權變更登記,超過三個月未申請的,預告登記失效。
4、要當心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購買的房屋正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況下,在買房人付款後,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買房人仍會無房可住。為避免這一陷阱,在購買這類房屋時,買房人應在房屋騰空,具備交付條件後再交付房款並在付款後立即接收房屋。
5、看有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
一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是因為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欠繳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經 批准),可能在長時間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購買此類房屋,先要把未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弄清楚,對未來風險有充分預期,再決定是否購買。
6、當心查封房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後,將無法順 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買房人應事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如存在上述情況 ,不要購買。
7、當心虛假資訊和承諾
為賣出房屋,賣房人經常會向買房人提供虛假資訊和承諾,但有些內容並未寫進合同中。事後,當 買房人發現問題時,有苦難言。為避免這個“陷阱”,買房人應就關心的問題詢問賣房人後,盡可能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寫進合同裡。
8、當心原來業主欠繳暖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
原房主如果欠繳暖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會導致買房人無法正常使用這些附屬設施。買房 人首先要瞭解清楚相關情況,同時把法律責任明確寫進合同當中來約束賣房人。
買二手房如何繞過坑 六個簽約細節必看
細節一:寫清時間點
寫清楚交易中每個程式辦理階段的時間點,如**年**月**日前辦完贖契、**年**月**日前辦完貸款、**年**月**日前完成過戶手續,這樣才能避免交易被無限期拖長。
細節二:寫清付款時間點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分階段付款,例如首期付一部分、過戶付一部分、收樓時再付尾款。需要注意的是,尾款要等到順利收樓之後付清,避免收樓出現不愉快狀況。另外,仲介費也較好要預留一部分,待順利收樓之後再交。
細節三:違約金
為了避免賣方坐地漲價,在違約賠償一欄,購房者可以要求違約一方賠償房屋總價的10%。
細節四:戶口問題
買教育地產要特別注意戶口問題要在合同約定清楚。購房者可以在過戶前要求賣方攜帶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戶籍管理核心,查詢戶口及學位是否佔用。
細節五:物業維修基金
如果房屋維修基金繳存人與產權人不一致,可能會導致在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房屋買賣交易時,買賣雙方應約定好辦理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更名)。
細節六:帶租房子確定租約交接
如果房屋帶租約,購房者要和賣方協商好怎麼交接租約,哪個時間點之前房租歸誰收、租客的押金如何處理等相關問題。另外,建議購房者和租客提前聯繫,多方面瞭解房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