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會剛過,
大家還沉浸在一片唏噓當中。
曾經手裡視為珍寶的東西竟然是不合格甚至是假冒偽劣商品,
心裡簡直是五味雜陳。
斥鉅資買的東西,
扔又不捨得扔,
用又不敢用。
小編也來應個景, 跟大家說個類似於電視劇劇情的事例:“假醫生賣假藥碰上真懷孕”。
事情是這樣的, 女主角噁心嘔吐, 以為自己懷孕了, 去了一家小診所, 醫生的檢查結果是胃炎, 開了含有抗生素的消炎藥。
虛驚一場, 故事的結局是比較圓滿的。 假醫生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但是深思一下, 救死扶傷的醫生和救人性命的藥品都是假的, 想想讓人不寒而慄。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關於假醫生和假藥所涉及的罪名。
一、非法行醫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生產、銷售劣藥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假醫生賣假藥碰上真懷孕的故事裡面涉及到三個罪名:非法行醫罪,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我國《刑法》對這三個罪名及犯每個罪應受到的處罰做出了明確得規定。可以看出國家在這些方面的打擊、懲戒力度還是很強的。大家就醫一定要去正規的診所或醫院,相信假醫生賣假藥的事也會消失的。
假醫生賣假藥碰上真懷孕的故事裡面涉及到三個罪名:非法行醫罪,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我國《刑法》對這三個罪名及犯每個罪應受到的處罰做出了明確得規定。可以看出國家在這些方面的打擊、懲戒力度還是很強的。大家就醫一定要去正規的診所或醫院,相信假醫生賣假藥的事也會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