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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大學畢業生在漳州交通肇事 沒聯繫方式沒財產法官怎麼找到他

­ 異地大學畢業生在漳州交通肇事, 沒留下電話, 查無財產, 執行案件陷入僵局, 執行法官是如何破解這一執行難? 

­ 2015年4月, 大學畢業生小朱在薌城區天寶鎮發生交通事故, 被認定承擔主要責任, 經判決要賠償傷者小莊1.7萬元, 當初小朱墊付2000元醫療費後“消失”了, 沒有聯繫電話, 執行法官一查, 小朱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 怎麼找到小朱?經辦法官瞭解到小朱畢業于福州一家高校, 於是法官想辦法聯繫到了小朱的班主任, 經溝通, 班主任通過班級群找到了小朱。 小朱主動聯繫了法官, 經辦法官闡明未履行還款義務對其所造成的種種法律後果,

也回答了小朱的疑慮和想法, 小朱同意和解, 每月支付1500元給傷者。

­ 不想中途小朱失業了, 沒有依約支付執行款上了“黑名單”, 他又很快又找到了工作。 法官再次找到了小朱, 經過耐心解說, 再次讓他認識到自己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小朱答應通過向親朋好友籌借的方式, 分三次按和解協定內容全部履行完畢全部執行款。

­ 因此, 小朱作為剛走出社會的大學畢業生, 避免了自己糊裡糊塗成為失信被執行。 昨日, 小朱的“黑名單”也被撤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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