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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動態」兩案當事人同送錦旗 為檢察官辦案“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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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鏡湖檢察

6月28日上午剛一上班, 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民行科就來了兩位特殊的當事人, 這兩位當事人不是來反映問題, 而是專門向辦案檢察官送來一面錦旗, 並連聲致謝, 稱讚檢察官勤政為民, 秉公執法。

來的兩位當事人分別叫張某某、黃某, 他們原來是鏡湖區住建委的聘用人員, 2015年2月, 鏡湖區住建委解除了張某某、黃某的勞動合同。 雙方因此產生勞動糾紛, 張某某、黃某分別向鏡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15年12月, 鏡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先後作出兩份仲裁裁決, 裁決鏡湖區住建委分別向張某某、黃某一次性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另一倍工資19591元、19752元。

裁決生效之後, 張某某、黃某分別向鏡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鏡湖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 採取了相應執行措施, 但執行款一直未執行到位。

2016年9月, 張某某、黃某分別向鏡湖區檢察院申請執行監督。

鏡湖區檢察院民行部門受理此案後, 在分管檢察長的重視下, 一方面與法院執行法官溝通, 瞭解情況, 建議加大執行力度;另一方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依法向鏡湖區住建委發出檢察建議, 建議該單位依法履行仲裁裁決。

鏡湖區住建委收到檢察建議後, 高度重視, 確定專人負責落實, 經過努力, 將張某某、黃某兩人共計近4萬元執行款在2017年6月12日打到法院帳戶上。 鏡湖區人民法院也在第一時間將執行款發放給了兩位當事人。

陳小豔 滿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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