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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兄弟再上法庭:二審聽證各執一詞 江勇否認侵權

掌上春城消息經歷了合夥糾紛、財產分割訴訟之後, 橋香園江氏兄弟之間又打起了名譽權糾紛的官司, 弟弟江俊狀告哥哥江勇在門店上張貼的漫畫、通告, 醜化了自己的形象, 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 江俊要求江勇銷毀張貼的通告和漫畫, 並公開賠禮道歉, 賠償1元損失。 訴訟請求一審被駁回後, 江俊提出上訴。 昨日, 該案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聽證。

江俊認為,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 應予以改判。 他認為哥哥江勇張貼的“通告”內容不僅涉及橋香園合夥協議糾紛, 還包括“偽造簽名事件”、“關閉蒙自門店事件”等內容,

而且涉及不少虛構內容。

另外, 江俊認為, 江勇在“通告”中使用“卑鄙”、“逍遙法外”等具有貶義色彩的詞句形容自己, 再配合誇張的漫畫, 有意醜化了他的人格、形象。 同時, 他認為, 張貼大字報的橋香園門店均位於公共場合, 且全在昆明的核心商圈, 人流量大, 傳播面廣。

而對於弟弟的說法, 哥哥江勇則認為, 首先, 之前雙方之間就已經達成協議, 張貼的“通告”已經拆除。 “通告涉及的內容均是事實, 並無不實之處。 ”江勇說:“由於弟弟江俊有錯在先, 張貼通告只是想告知公眾。 ”另外, 他認為, “通告”中並沒有使用侮辱性語言攻擊江俊人格, 不存在名譽侵權行為。

該案將擇期宣判。

都市時報記者:林舒佳

責編:許馨予 一審;秦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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