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註銷登記申請
須知:
1. 經辦人為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
2. 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申請註銷登記的, 應當向其登記機關提交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簽署、農民專業合作社蓋章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註銷登記申請書》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同時繳回《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營業執照》。
3. 在選擇的類型 □ 中打√。
4. 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名。
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註銷登記申請書
名稱天津市××草莓種植專業合作社××區分社負責人姓名×××
申請註銷登記原因上級決定註銷
本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申請分支機搆註銷登記,
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登出登記提交檔目錄
序號檔案名稱份數
1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搆註銷登記申請書
2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搆營業執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