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駛入快車道
6月30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以“全面實施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依法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 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檢察機關具有主體優勢76.5%案件消化在訴前程式
“兩年的試點實踐證明, 檢察機關確實不同於一般的起訴主體。 ”最高檢民行廳副廳長賈小剛表示, 作為憲法規定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職權行為, 行使的是公權力,
“檢察機關擁有專業法律監督隊伍和法定的調查核實權, 能夠較好地解決調查取證和舉證難等問題。 ”賈小剛進一步補充道。
記者採訪獲悉, 在試點地區檢察機關的努力下, 公益訴訟案件辦案數量增長明顯, 截至2017年6月, 提起訴訟案件達1150件。 “這樣的發展趨勢預示著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已經駛入了快車道。 ”賈小剛告訴記者。
最高檢發佈資料顯示, 在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中, 檢察機關僅通過訴前程式就達到監督效果的占76.5%, 大部分案件消化在訴前程式。 在檢察機關提起的訴訟類型中,
賈小剛表示, 污染環境、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類案件占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總數的68.1%。 一方面是由於近年來環境污染和資源保護問題較為突出, 另一方面是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將此類型案件作為監督的重點。
明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管轄專用帳戶規範賠償金管理
記者發現, 在最高檢發佈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典型案例中, 行政公益訴訟被告大多數為縣級以下政府職能部門, 而廳局級單位作為被告的案件數量比較少。
“這與我國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現狀是相匹配的, 屬於正常現象。 ”最高檢民行廳副廳長劉藝向記者解釋道,
記者採訪瞭解到, 在試點中, 最高檢對涉及縣級以上政府案件的管轄進行了特別的規定, 在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由行政機關所在地基層檢察院管轄的基礎上, 規定此類案件由市(分、州)檢察院管轄。
公益損害具有主體不特定、涉及面廣、恢復週期長等特點, 對公益損害的賠償費用往往數額較大, 且使用方式多元、週期長。 劉藝在發佈會上表示, 試點階段,
“被動變主動”應對新變化民行檢察隊伍建設步伐加快
對於公益訴訟試點給檢察工作特別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的新變化, 賈小剛給出了“從被動變主動”的應對之策。
賈小剛解釋道, 首先是線索發現上的主動作為, 通過履職主動發現案件線索;其次是調查核實上的主動作為, 通過詢問、委託鑒定等方式確定公益訴訟案件的辦案方向;三是提起訴訟的主動作為,
隨著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由試點走向全面實施, 檢察機關可能會遇到新的任務和問題, 賈小剛透露, 最高檢將與最高法研究制定相關司法解釋, 不斷完善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流程、細化審查標準、統一操作規範, 進一步提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規範化程度。
“湖南省檢察院確定民行檢察官員額31名, 約占全院員額總量的五分之一;遼寧省檢察院民行三處員額檢察官由4人增至7人, 檢察輔助人員由1人增至6人。 ”賈小剛說,為適應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需要,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在加快建設民行檢察隊伍。
公益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在線索移送、資訊共用等方面的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劉藝說,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強內外部溝通協作,繼續加大公益訴訟的研究和宣傳力度,不斷為實踐提供理論指引,提升公益訴訟的社會知曉度,形成公益保護的共識。
”賈小剛說,為適應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需要,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在加快建設民行檢察隊伍。公益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在線索移送、資訊共用等方面的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劉藝說,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強內外部溝通協作,繼續加大公益訴訟的研究和宣傳力度,不斷為實踐提供理論指引,提升公益訴訟的社會知曉度,形成公益保護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