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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林志玲三天三夜玩遊戲

在電腦上看電視劇, 廣告全是明星代言的遊戲。

最多的是林志玲。 臉蛋漂亮、身材好、聲音更是甜得膩人一一“我在等你哦”。

志玲小心肝, 一定要等我喲。 我倆大戰三天三夜。

掛機兩小時, 收入三、五千。 掛機一整天, 一月不上班。

遊戲自有黃金屋, 遊戲自有顏如玉。

玩遊戲能不能掙錢我不知道。

玩遊戲需要花錢、花大量的時間我倒是可以肯定。

玩遊戲害了許多青少年更是眾所周知。

我看許多沉迷遊戲的年輕人, 就是十足的蠢貨(大腦永遠處於遊戲模式)。 他們把青春和熱血都獻給了遊戲, 他們離不開兩樣東西:一是手機, 二是爹(錢)。

如果你沉迷遊戲, 那麼你的一生就是一場愚蠢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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