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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瞭解啥是農村土地的兩權抵押和三權分置

農村土地改革是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基礎。 盤活農村閒置土地資源, 保障農民財產權也成為改革的重中之重。 兩權抵押貸款、三權分置就是國家土地改革方面的重大突破。 許多人對於兩權、三權不瞭解, 這裡就簡單為大家進行講解。

首先瞭解這幾個“權”到底有哪些?

兩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使用權和住房的所有權)。

三權: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

在我國, 農村承包所有權、宅基地所有權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 而農民享有的是農村承包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 以及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上農民自有住房所有權。

2016年, 國家出臺《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 明確實行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這將成為未來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綱領。

2015年, 《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發佈, 核心內容就是農民手裡的兩樣最值錢的東西或者說命根子——承包地和房子(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啦。

不過, 檔中非常明確的提出, 抵押的只是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的使用權和住房的所有權), 農村承包土地的“三權”:所有權、承包權、經營要逐步實現分置, 就是分別對待, 所有權是集體的, 承包權是農民的, 經營權是可以流轉、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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