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來信, 薔薇整理。
戀愛七年, 結婚剛一年, 戀愛七年兩地分居都走過來了, 就因為我懷孕生孩子滿足不了你的生理需要, 你就可以在孩子三個月的時候出去找別的女人嗎?
孩子是我一個人的孩子, 婆婆不管不顧, 一天沒來, 自己媽伺候完月子就走了, 然後一個人看孩子。 每天你半夜回家, 回家就睡, 從來不交流, 你不知道我今天給孩子換了幾塊尿布, 喂了幾次奶, 睡了幾個小時, 有沒有吃飽飯, 你只知道出去跟三鬼混。
直到我發現你們出軌的證據, 三居然理直氣壯, 跟我說你不愛我, 只愛她, 要我離婚, 她沒有你就什麼都沒有了, 我沒有你還有孩子, 真可笑, 要離婚也是我提。
我就想知道你失去什麼了?不過是一個本來就不屬於你的男人, 我呢?我離婚了, 我就是一個單親媽媽, 要自己養活我的孩子, 路有多難你明白嗎?當然你不會明白, 因為你沒有孩子, 你也不配有孩子。
離還是不離?離了便宜他們, 不離苦了自己, 人生, 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