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據中國政府網消息,
李克強總理21日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說,
今年要抓緊制定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
減權過程能減則減,
除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項外,
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程式取消,
要通過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建立規範政府權力責任的“總台賬”。
2016年1月, 國務院辦公廳公佈《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方案》, 確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證監會開展試點。
作為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 這些部門需要全面梳理部門現有權責事項,
去年9月,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介紹, 作為7個開展清單編制試點工作的部門之一, 發改委的清單已經按照要求報送中央編辦審核。 在編制清單過程中, 40%的權力事項被建議取消下放。
在此前試點的基礎上, 今年3月5日,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 2017年要“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 制定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 擴大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試點, 減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權, 增加市場的自主選擇權。 ”
之後召開的3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各部門年內要制定出臺權力清單、責任清單,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表示, 權責清單會由各部門自己負責梳理制定, 然後由中央編辦等部門會進行統籌, 解決各部門許可權交叉、衝突協調等問題在。 在制定過程中還要有科學論證, 專家參與, 以及必要的公眾參與, 聽取公眾意見尤其是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在制定時應各有側重, 避免高度雷同。 ” 王敬波介紹, 有些部門已把責任清單變成權力清單翻版, 這失去了權責清單的屬性和功能。 比如在責任清單制定中, 應更多強調部門間許可權切割的問題, 部門間許可權交叉和空白容易導致互相推諉等問題。
在清單制定之後, 將成為部門履責的依據和路線圖。 王敬波認為, 以後還要進一步發揮清單作用, 按照清單進行清單履責的定期評估, 促進履責, 解決不作為慢作為和懶政現象, 進一步優化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