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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調整部分農業保險險種

近日, 江蘇省農險辦印發《關於調整部分農業保險險種條款的通知》, 自7月1日起, 江蘇調整了部分養殖業險種條款, 增加了保障範圍, 提高了保障水準, 降低理賠門檻。

具體來說, 將“農業保險山羊養殖保險條款”修訂為“農業保險羊養殖保險條款”, 這就意味著擴大了養殖羊的農業保險覆蓋範圍, 將包括湖羊在內的其他羊類品種納入了省財政補貼保障範圍。 保險責任方面, 範圍也進一步擴大, 除原有“羊痘、口蹄疫、羊腸毒血症、羊快疫”等12種疾病保留外, 增加了“腐蹄疾”等疾病。 按照規定, 養殖羊品種必須滿足在當地飼養1年,

投保時羊滿3月齡且體重8公斤以上、羊存欄量30頭等條件, 必須全部投保, 不得選擇投保。

調整後, 每頭羊的保險金額由原先的450元提高至600元、800元兩檔, 蠶養殖保險各檔次保險金額每張上調100元, 調整後每張春蠶最高保額可達600元, 每張秋蠶最高保額可達500元。

此外, 理賠門檻上, 蠶養殖保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率由20%下降至10%, 種(蛋)雞養殖保險每次事故的免賠金額由“實際存欄數的1.5%或100只對應的保險金額”下調至“實際存欄數的1%或100只”等。 (趙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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