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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近日,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舉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新聞發佈會通報, 昆明市檢察機關一方面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保持震懾效應;另一方面, 堅持特殊保護、優先保護, 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 2016年對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率和不訴率較2015年分別上升了10.4個百分點和13.6個百分點。 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 為他們回歸社會預留通道。

據瞭解, 近年來昆明市檢察機關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做到“不放棄、不拋棄”, 通過多形式做好對未成年人幫教工作, 讓他們順利回歸社會。 與公安、法院會簽了《昆明市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辦法》,

規定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後在從事一般民事行為時免除報告的義務, 並且相關查詢機構不得開具犯罪記錄證明, 對2223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進行封存, 説明其順利無痕回歸。 與愛心企業合作共建觀護教育基地, 對本地和外地籍缺乏有效監護條件的被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提供監督考察場所, 聯合專業社工、心理諮詢師、志願者、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人員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文化知識、技能培訓、心理疏導等。 目前已有40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基地接受監督考察後被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從2013年開始, 昆明市檢察院與紅嘴鷗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合作,

形成以“檢察官+社工+志願者”的幫教小組, 共同開展針對未成年犯進行幫扶的“向日葵青春課堂”。 幫教小組每月赴未管所開展一次幫教活動, 以團隊輔導、國學、心理知識講座等多種授課方式、説明在押未成年犯矯正不良心理和行為習慣, 建立當前及今後的人生規劃, 為其回歸搭建一個陽光、健康的平臺。

此外, 昆明市檢察機關還積極組織“成長與法同行”“未檢姐姐送法進校園”“法治進校園——昆明市春蕾巡講團”等宣講活動, 宣講內容涵蓋了預防校園欺淩與暴力、遠離毒品危害和提高安全自護能力等方面, 切實提高在校學生自覺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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