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 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都需要登記註冊, 申請牌照。
重點
01為什麼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要登記上牌照呢?
以前電動自行車沒有採取上牌管理, 如果電動自行車在違法後駛離或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 民警面臨的查找難度很大, 受害者得不到正當的法律保護。 而在實施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後, 每輛電動自行車都有自己的號碼, 並且車輛和車主一一對應, 通過電動自行車號碼就能快速找到車主。 這樣一來, 能讓大家在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過程中更加遵紀守法,
重點
02去哪裡辦理登記?
根據省公安廳《甘肅省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以下簡稱《登記規定》), 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輪椅車的登記掛牌工作, 申請車輛註冊登記的車主, 可到交警大隊及其授權設置的城區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交管站和車輛銷售單位等登記代辦點辦理。
重點
03購車後多長時間需要辦理登記?
申請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的, 車主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辦理登記。
重點
04辦理時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填寫申請表, 交驗車輛,
(一)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本;
(二)購車發票等車輛來歷證明原件;
(三)車輛出廠合格證明原件。
申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的, 除提交前款證明、憑證外, 還應當提交證明本人下肢殘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影本。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日內, 確認車輛, 核對車輛編碼拓印膜, 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 核發車輛號牌。
重點
05什麼情況下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一)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被塗改或者與車輛、車輛所有人資訊不符的;
(二)車輛未納入產品目錄的;
(三)車輛實際品牌、型號及有關技術資料與產品目錄公佈的資料不符的;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
重點
06購車發票、合格證遺失的能否登記註冊?
(一)《管理辦法》公佈前 (2016年12月29日) 購買的“兩類機動車”, 購車發票、合格證遺失的, 由生產企業或者銷售單位補充提供;生產企業或者銷售單位無法提供的, 車主本人寫出車輛合法來歷和憑證丟失的情況說明, 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後辦理。 存在上述情況的“兩類機動車”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註冊登記, 2018年1月1日, 嚴格按照《登記規定》收存資料憑證。 “兩類非機動車”購車發票、合格證遺失的, 註冊登記後不得辦理轉移登記。
(二)《管理辦法》公佈後(2016年12月29日) 購買的“兩類非機動車”, 購車發票、合格證遺失的, 由生產企業或者銷售單位補充提供。
重點
07電動三輪車能不能辦理登記?
根據《甘肅省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
電動三輪車根據《甘肅省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是否管理、如何管理、是否登記, 由市州人民政府決定。 如果決定管理和登記的, 按照市州政府的具體管理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