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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辛莊車禍案今日開庭 事發時大貨車超載近3倍

車禍現場

通州法院供圖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悅)一輛載滿碎石的貨車在經過姚辛莊村一紅綠燈路口時, 為躲避並道小轎車, 突然發生側翻, 滿車碎石瞬間傾瀉, 致使路口一輛等紅燈的計程車39歲的哥李先生被埋當場身亡。 今天上午, 通州區人民法院對姚辛莊車禍案進行公開審理, 大貨車司機王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瞭解, 案發時該大貨車超載量達34噸, 超既定載重量近3倍。

據公訴機關指控, 2016年10月17日22時9分左右, 王某(1985年出生)被雇用從順義運輸石塊到漷縣鎮。 他駕駛重型自卸貨車在快速車道上由北向南向通州區京塘路姚辛莊村東口行駛過程中, 為躲避從右側車道併入的小轎車, 向右急打方向造成貨車側翻, 貨車所載石塊將正在等候紅綠燈的計程車掩埋, 計程車司機李先生當場死亡。

據瞭解, 王某駕車在距離斑馬線10米左右時, 車速仍未降到安全範圍。 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支隊認定, 王某負事故主要責任, 並道小轎車司機丁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李先生無責任。

庭上, 王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王某供述稱, 當天因不認識路, 他駕車跟隨著前方的一輛貨車行駛, “變成紅燈時我減速了,

車速應該在二十七八邁, 我感覺差不多能停住”。 記者通過案發時段監控視頻看到, 在王某車前的確有一輛大貨車, 該車闖紅燈從快速車道駛過, 隨後一輛小轎車突然在王某車輛前方並道, 王某向右急打方向致使事故發生。

據瞭解, 事故發生後, 王某未離開現場, 並在貨車車主到達現場後隨車主向民警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 王某存在自首情節, 但違反交通運輸法規,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致一人死亡, 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 此案未當庭宣判。 通州區人民檢察院雷檢察官接受採訪時表示, 在此事故中大貨車應負主要責任, 在超載和車速未達到安全範圍的情況下,

即使沒有轎車並道, 駕駛大貨車也極易發生危險。 “據公安部和交管局統計, 2016年全國因貨車責任導致的交通事故達到5萬餘起, 其中造成人員傷亡的達到2.5萬餘起, 傷亡人數達到4萬餘人”, 對此, 雷檢察官提醒貨車司機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同時號召貨主不要為利益過度追求“朵拉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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