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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錳礦存在安全隱患卻拒絕整改 銅仁安監局開出16萬元罰單

3月10日, 記者從銅仁市安全監管局獲悉, 銅仁市礦產供銷公司碧江區瓦屋鄉新田灣錳礦因拒不執行監管指令, 被該局處罰10萬元, 並對錳礦主要負責人和礦長分別罰款3萬元。

2016年9月5日, 銅仁市安全監管局會同碧江區安全監管局, 對銅仁市礦產供銷公司碧江區瓦屋鄉新田灣錳礦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發現該礦存在大量安全隱患:違規將安全員列入礦級領導帶班下井, 無技術負責人帶班, 井下采場只有1個安全出口, 風井與設計不符, 礦井人員定位系統運行不正常, 無探放水記錄, 違規使用中心點接地變壓器向井下供電,

井下廢棄盲井巷未密閉等12項安全隱患, 檢查組現場下達了處理措施決定書。

2016年12月9日, 銅仁市安全監管局對該礦整改情況進行現場複查, 發現該礦對2016年9月5日檢查發現的隱患仍有8項未整改, 檢查人員現場再次下達處理措施決定書。 2017年1月11日, 銅仁市安全監管局再次對該礦整改情況進行現場複查, 發現礦山對2016年12月9日下達的安全監管指令拒不執行。

2017年1月13日, 銅仁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支隊對該礦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立案調查, 分別對礦山實際負責人、礦山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調查詢問, 收集整理現場檢查記錄、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整改複查意見書、出入井登記記錄、礦山主井口和堆場等證據。

目前, 銅仁市安全監管局決定責令該礦整改並罰款10萬元, 對主要負責人和礦長分別給予罰款3萬元。

(貴州都市報全媒體編輯周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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