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一車主鬱悶壞了, 兩個月前因違章停車被交警抓了現行, 罰款200元。 後來因為出差忘了這茬, 再交罰款已經是兩個月以後的事兒了, 銀行繳費時發現罰金翻了一倍, 不僅要交200元的罰款還要交200元的滯納金。
什麼是滯納金?哪些情況下的違章需要繳納滯納金呢?
簡單來說滯納金就是某些交通罰款超過期限
每天需要繳納的罰款數額
所以才會發生罰款逾期兩月未交, 罰金翻倍的現象
國家法律規定:
①現場罰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 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 直至交款為止(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② 現場單未處理的, 駕駛員的駕駛證不能辦理換證、補證或轉證等手續
③違章未處理的, 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④ 違章未辦理的, 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核。
⑤ 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 交警核查到, 會被扣證,
哪幾種情況下的汽車違章逾期處理要交滯納金呢?
1.現場單
如果車主違章被交警抓到現行的, 當場出具罰單, 車主就必須在15日之內到銀行交款了, 否則超過15天, 每天要收取3%的滯納金。
2、在違章處理大廳開的罰單
同現場單處罰方式相同,
ps:類似電子眼抓拍, 違章貼條等情況對滯納金的逾期限制並不嚴格, 一般在一個記分週期之內, 檢車前處理完畢即可
通常情況下車主在收到罰單後都會抓緊時間繳納罰款。 但很多的情況是,
小編建議車主養成定時查詢車輛違章記錄的習慣, 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更多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