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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鎮大法官 記萬安縣窯頭法庭曾春明

田間調處糾紛

曾春明, 1973年出生, 1995年入黨, 碩士學位, 曾任法警、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等職。 現任萬安縣窯頭法庭庭長。 連續多年被萬安縣法院評為先進個人,

先後榮獲市中院個人三等功、市普法先進個人、市中院辦案能手、調解能手等榮譽。

小小肩上重重的擔

身材瘦削, 待人誠懇, 這是對他的第一印象。 窯頭法庭管轄窯頭鎮、百嘉鎮、梘頭鎮、麻源墾殖場的所有民商事案件, 轄區面積399.2平方公里, 人口8.2萬多人, 每年的民商事案件200件以上。 2011年1月, 曾春明被調整至窯頭法庭任負責人, 2012年10月被任命為庭長, 至今已在法庭工作5年。 工作中, 他總是身先士卒, 疑難複雜案件親自辦, 從不擺架子, 從不搞特權, 每年的辦案數均在全院前三名。 法庭的同志都知道, 曾春明從不睡午覺, 吃完飯就回到辦公室繼續寫裁判文書, 甚至有時晚上也不休息。 由於長期伏案工作, 他患上了頸椎體增生,

但他從未在領導面前叫過苦叫過累, 從沒請過一天假, 從未耽誤過一天工作。

堅持公平與正義, 用誠心服務社會, 這是曾春明的人生格言。 他時常說, 當一名法官是他的驕傲, 從穿上制服的那一天起, 就擔負了黨和人民的重托, 就必須做到司法為民, 為赤色法徽增光, 為金色天平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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