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北京警方獲悉, 近日, 北京警方破獲一起“養殖場”污染環境案, 北京市房山區13家無照養殖戶集中在一起從事生豬和羊的養殖, 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劉某被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刑事拘留, 其餘12名排汙養殖戶被行政拘留5日。
據北京警方介紹, 北京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接群眾舉報稱, 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東有一處養殖場隨意向外排放養殖廢水, 臭氣熏天, 污染周邊環境。
涉案養殖場。 警方供圖
接到舉報後, 民警到舉報地點進行摸排, 核實舉報線索。 經初查掌握了該地區共有13家無照養殖場集中在一起從事生豬和羊的養殖, 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的事實。 6月30日, 北京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會同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 房山公安分局、房山區環保局、城關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到位於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東的養殖場開展聯合執法。
警方介紹, 經現場工作, 該區域共有13家養殖戶, 共占地約30畝, 位於房山區城關街道、閻村鎮、竇店鎮三鎮交界處。 該區域由1人承租後又分租給13家養殖戶, 共養殖約3000頭豬、80只羊, 全部為無照經營, 屬於典型的“散亂汙”地區和作坊, 給當地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
養殖場排汙形成的污水坑 。 警方供圖
警方稱, 養殖場產生的牲畜糞便和污水混合後, 不經任何防汙設施處理, 通過暗管、暗溝排放至大石河支流河道內, 該河道內堆積大量建築、生活、養殖垃圾, 臭氣熏天, 氣味刺鼻, 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日常生活。 非法排放的廢水日積月累, 逐漸在養殖場東側形成一污水坑, 對地下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此外這些養殖場都是無證無照經營, 沒有衛生防疫、食品監督等部門的日常監管, 存在食品安全方面隱患。
7月1日,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公安分局以涉嫌《刑法》第338條污染環境罪將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劉某刑事拘留;對張某等12名養殖戶依據《環保法》第63條第三款規定通過暗管、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裁定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