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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解《弟子規》:入則孝

引言:首先從身邊的家庭生活開始學習, 從關愛和孝順父母開始。 “百善孝為先”, 離此道則不敢說具備真正的道德品格。 “入則孝”主要體現仁德的內容,

其德性要求我們:仁慈柔容。 如果我們不注重修養仁德, 就容易養成自傲抗上、不服人管、怒氣常生、白眼冷對等不良習性。 這些不良習性不僅會影響我們的家庭生活的和睦, 還會影響社會生活, 影響人際交往的順利和諧。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善應

【德解】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叫喚我們時, 應該一聽到就及時應答, 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應答, 讓父母焦急等待是不可取的。 《德道經》第二十六章《無難》有言曰:“為大於其細也。 ”一些細微表現, 往往可以探究到德性的豐厚或者缺損情況, 而“入則孝”的內容不僅和我們的孝悌(仁德)相關, 還與我們的五德之“禮德”息息相關, 如果我們慢慢悠悠的才應答,

就是對父母不夠恭敬, “禮德”就有所缺失。 而缺失禮德, 我們就容易形成性情急躁、無理爭勝、記恨憎人等不良的性格特徵, 如此我們的德性就會有所缺失。 所以我們要重視細節, 注意修養圓明的禮德。 這不僅需要我們對照檢查自己的仁德表現, 還需要對照檢查我們的禮德表現。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有事交代我們去辦, 要及時著手或動身, 不可無故拖延或推辭偷懶而讓父母失望。 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父母解決的, 要恭敬地說明緣由, 請求父母的諒解和寬容, 一有條件就儘快辦理。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要我們學好而教導我們時, 要恭敬並用心聽講, 虛心接受父母的諄諄教誨並以一顆感恩的心身體力行。

這也是我們盡孝道的一些具體表現, 做好這些, 利於修養我們的仁德。

“父母責, 須善應”。 面對父母的責問和責罰, 需要用心去體會父母的良苦用心, 並且努力使父母寬慰和平靜。 關愛和尊敬父母關鍵在於心, 時刻以是否符合德性標準為前提, 擇其善者而從之, 其不善者而善巧應對之, 而不是不加選擇的全盤接受或惟命是從, 如此才是真正的孝順啊!因而“善應”才是執兩用中、兩全其美的方法, 古代的舜對父母的孝順方式, 堪稱楷模(參見附注《二十四孝》第一孝之孝感動天)。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出必告 反必面居有常 業無變

【德解】

“冬則溫, 夏則凊”。 為人子女, 冬天要留意父母穿得是否溫暖, 要及時留心是否需要為父母添衣添被等, 還要留心父母的居室是否足夠暖和, 以確保父母居住得相對舒適。 夏天, 要考慮父母是否感到涼爽, 住得是否舒心, 需要增減哪些家居用品等。 總之, 侍奉父母要用心體貼, 《二十四孝》裡的黃香, 為了讓父親睡得安穩, 夏天睡前會幫父親把床鋪扇涼,

冬天寒冷時會為父親溫暖被窩, 他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參見附注《二十四孝》第十二孝之扇枕溫衾)。 父母以慈愛之心對待我們, 為人子女常懷感恩之心, 以仁德之心應之, 以孝順之心報之, 道德齊家, 則福澤綿長。

“晨則省, 昏則定”。 早晨起床之後, 如果父母已經起來了, 就應該先探望父母, 向父母請安問好。 如果我們早起, 父母還在休息, 我們就要保持居室的安靜, 不要影響父母休息。 下午回家之後, 要將今天在外的情形或多或少地告訴父母, 向父母報平安, 最重要的使老人家放心。

“出必告, 反必面”。 外出離家時, 需告訴父母要到哪裡去做什麼事情, 讓他們心中有數而不為我們擔心。 回家後還要當面稟報父母回來了, 讓父母安心。

“居有常,業無變”。平時起居作息,要保持正常而有規律,而且對於所從事的職業,不要隨便改變而讓父母擔心。如果工作調動或改變,要事先告之父母並說明緣由以獲得父母的理解和支持。

做到這些,不僅體現了仁德特徵,也表現為秉規持範、明白道理,是禮德良好的表現特徵。古人在孝悌之仁德方面,給我們做了很好的榜樣,我們吸取其精華,在現代社會,用現代的方式來表達我們對父母的孝順,如果不在父母身邊,儘量創造條件時常回家探望,實在不能時常回家探望,也要時常電話問候,關心父母的健康及生活情況等,常言道“可憐天下父母心”,要培補我們的仁德,並用來指導我們的實際生活。

事雖小 勿妄為苟妄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苟私藏 親心傷

【德解】

“事雖小,勿妄為”。縱然是小事,也不要胡亂為非,不要做違法背德的事情。俗話說“勿以惡小而為之”,細微之處更是檢驗我們的試金石。因此,無論大小事,謹言慎行,要始終將自己的行為自覺地規範在“德一”的狀態。

“苟妄為,子道虧”。如果胡亂為非,就違背了為人的道德標準,違背了公民應遵守的義務。如果我們能夠始終以德為本,修持仁、義、禮、智、信五德,知德、守德並用“德一”來應對萬事萬物,儘量不讓父母為我們操心,這是大孝啊!

“物雖小,勿私藏”。東西雖小,也不可以未經允許就私自收藏而據為己有。物各有主,無論大小多少,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起心私之。《格言聯璧》之存養類有言:“欲是猛虎,怒是深淵。”這就告訴我們,欲望是無窮盡的,如果小東西就起心私之,容易膨脹自己的貪得之心,貪得之心一起,後患無窮。《德道經》第九章《知足》也有教導:“罪莫大於可欲”,私心貪欲是罪惡的總根源,欲壑難填則生禍亂。學習生活中,時刻規範自己的行為,打造優秀品格是去除私心貪欲的途徑之一。

“苟私藏,親心傷”。如果私自收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親知道了就會傷心難過,甚至為我們感到羞恥。因此,始終“抱元守一”、“知白守黑”,用“德一”之心應對萬事萬物,則德善矣。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複諫 善巧勸 終無怨

【德解】

“親所好,力為具”。父母親所喜好的東西,只要合情合理,不違背德性要求,為人子女,就應該盡力去準備。父母歡喜欣慰,子女也就行孝於其中了。

“親所惡,謹為去”。父母親所厭惡的事,要小心謹慎地處理,去除不合德性要求的事,避免其影響到父母的情緒。包括反省自己的諸多不足甚至去除壞習慣,我們的進步和提高,父母也會為之感到欣慰。當然,我們要始終以德為檢驗標準,一切以德心應對,並注意運用善巧方便的方法做到真孝、真愛父母。

“身有傷,貽親憂”。《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保重自己的健康,不要輕易使身體受到傷害,從而讓父母親憂慮。親情血濃於水,保持健康的身體和幸福愉悅的心情,不僅是善待自己的表現,也是孝順父母的一種體現。

“德有傷,貽親羞”。要注重修養自己的德性,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如果不守德性,品德有缺失,不僅是自己的不足,也會讓父母操心並感到羞恥,身邊的朋友也會因此感到羞恥。

“親愛我,孝何難”。父母無微不至地愛護和養育我們,仁慈柔容、辛苦教誨、任勞任怨,為人子女感受得到父母親的恩重如山,自然小心謹慎地行孝,不敢讓父母為我們過多地操勞憂心,這樣的孝順並不困難。

“親憎我,孝方賢”。如果父母親不喜歡我們,或者管教過於嚴厲,我們一樣孝順,並且還能夠遇事先責己,不斷反省檢點,體諒父母的心意,努力悔過遷善,並且要在適當的時機將父母不合德的行為或習慣引導直至合德狀態,以德修身齊家,這種孝順的行為最是難能可貴。

“親有過,諫使更”。父母親有過錯的時候,應小心勸導使其改過向善,直至引導至合德狀態。這是為人子女的本分。

“怡吾色,柔吾聲”。勸導時態度要誠懇,聲音要柔和,和顏悅色並恭敬謹慎,多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和過錯,以創造良好的氛圍而增加成功勸導的機會。老子《德道經》第二十六章《無難》有教導:“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在勸導父母合德向善的過程中,為了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孝順,以德報怨是為人子女需要具備的一種品質。

“諫不入,悅複諫”。假如父母親不接受我們的勸諫,那就等到適當時機,用適當的方法,比如父母親高興時再勸諫,關鍵是要用適當的方法達到勸諫父母向善合德的目的。事實上,辦任何事都應當審時度勢,窮通達變,開啟智慧,以善巧方便的方法去應對,這才是真正的符合自然之道,也有利於事物的達成。唐太宗就曾經以善巧方法勸阻其父(詳見附注)。如果我們一意孤行,那叫死腦筋,是愚昧的表現,而並非智慧之舉,往往受了苦,還辦不成事。

“善巧勸,終無怨”。如果採用了善巧靈便的方法還是沒有奏效——父母依然聽不進去,那畢竟我們已經盡心盡力了,也依然無怨無悔。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德解】

“親有疾,藥先嘗”。父母生病時,子女應當盡心盡力地照顧。古代二十四孝中就有親嘗湯藥的故事(詳見附注),古人在行孝方面是我們學習的典範。現代社會,我們不一定能做到像古人那樣為父母親嘗湯藥,但是我們一定要謹慎細心,體貼周到。

“晝夜侍,不離床”。如果病情嚴重,更要晝夜服侍,除非有人接替自己照顧父母,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調整或稍作休息,否則不可以隨便離開。

“喪三年,常悲咽”。父母去世之後,守孝期間(古代禮儀為守孝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的恩德,繼承父母的優良品質並將其發揚光大、代代相傳。

“居處變,酒肉絕”。行孝期間,自己的生活起居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改變,不能貪圖享受,應該戒絕酒肉,並為他們祈福。雖然現代社會條件下大多數人難以做到像古人那樣守孝三年,戒絕酒肉,但是最重要的是心意,長懷感恩之心,追思、感懷父母,並以父母的德行為榜樣來指導我們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經常為他們修德、祈福,這是為人子女的本分。

“喪盡禮,祭盡誠”。辦理父母親的喪事,不可草率馬虎,應付了事;也不能為了體面大擺宴席,鋪張浪費;要哀戚並合乎禮節,正其心誠其意,如此才是真孝順。祭拜時更要情真意切,真心誠意,行為得體。

“事死者,如事生”。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如同對待他們在世時候的一樣恭敬。時常緬懷他們,並感恩天地萬物,珍惜生命,熱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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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父母安心。

“居有常,業無變”。平時起居作息,要保持正常而有規律,而且對於所從事的職業,不要隨便改變而讓父母擔心。如果工作調動或改變,要事先告之父母並說明緣由以獲得父母的理解和支持。

做到這些,不僅體現了仁德特徵,也表現為秉規持範、明白道理,是禮德良好的表現特徵。古人在孝悌之仁德方面,給我們做了很好的榜樣,我們吸取其精華,在現代社會,用現代的方式來表達我們對父母的孝順,如果不在父母身邊,儘量創造條件時常回家探望,實在不能時常回家探望,也要時常電話問候,關心父母的健康及生活情況等,常言道“可憐天下父母心”,要培補我們的仁德,並用來指導我們的實際生活。

事雖小 勿妄為苟妄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苟私藏 親心傷

【德解】

“事雖小,勿妄為”。縱然是小事,也不要胡亂為非,不要做違法背德的事情。俗話說“勿以惡小而為之”,細微之處更是檢驗我們的試金石。因此,無論大小事,謹言慎行,要始終將自己的行為自覺地規範在“德一”的狀態。

“苟妄為,子道虧”。如果胡亂為非,就違背了為人的道德標準,違背了公民應遵守的義務。如果我們能夠始終以德為本,修持仁、義、禮、智、信五德,知德、守德並用“德一”來應對萬事萬物,儘量不讓父母為我們操心,這是大孝啊!

“物雖小,勿私藏”。東西雖小,也不可以未經允許就私自收藏而據為己有。物各有主,無論大小多少,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起心私之。《格言聯璧》之存養類有言:“欲是猛虎,怒是深淵。”這就告訴我們,欲望是無窮盡的,如果小東西就起心私之,容易膨脹自己的貪得之心,貪得之心一起,後患無窮。《德道經》第九章《知足》也有教導:“罪莫大於可欲”,私心貪欲是罪惡的總根源,欲壑難填則生禍亂。學習生活中,時刻規範自己的行為,打造優秀品格是去除私心貪欲的途徑之一。

“苟私藏,親心傷”。如果私自收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親知道了就會傷心難過,甚至為我們感到羞恥。因此,始終“抱元守一”、“知白守黑”,用“德一”之心應對萬事萬物,則德善矣。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複諫 善巧勸 終無怨

【德解】

“親所好,力為具”。父母親所喜好的東西,只要合情合理,不違背德性要求,為人子女,就應該盡力去準備。父母歡喜欣慰,子女也就行孝於其中了。

“親所惡,謹為去”。父母親所厭惡的事,要小心謹慎地處理,去除不合德性要求的事,避免其影響到父母的情緒。包括反省自己的諸多不足甚至去除壞習慣,我們的進步和提高,父母也會為之感到欣慰。當然,我們要始終以德為檢驗標準,一切以德心應對,並注意運用善巧方便的方法做到真孝、真愛父母。

“身有傷,貽親憂”。《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保重自己的健康,不要輕易使身體受到傷害,從而讓父母親憂慮。親情血濃於水,保持健康的身體和幸福愉悅的心情,不僅是善待自己的表現,也是孝順父母的一種體現。

“德有傷,貽親羞”。要注重修養自己的德性,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如果不守德性,品德有缺失,不僅是自己的不足,也會讓父母操心並感到羞恥,身邊的朋友也會因此感到羞恥。

“親愛我,孝何難”。父母無微不至地愛護和養育我們,仁慈柔容、辛苦教誨、任勞任怨,為人子女感受得到父母親的恩重如山,自然小心謹慎地行孝,不敢讓父母為我們過多地操勞憂心,這樣的孝順並不困難。

“親憎我,孝方賢”。如果父母親不喜歡我們,或者管教過於嚴厲,我們一樣孝順,並且還能夠遇事先責己,不斷反省檢點,體諒父母的心意,努力悔過遷善,並且要在適當的時機將父母不合德的行為或習慣引導直至合德狀態,以德修身齊家,這種孝順的行為最是難能可貴。

“親有過,諫使更”。父母親有過錯的時候,應小心勸導使其改過向善,直至引導至合德狀態。這是為人子女的本分。

“怡吾色,柔吾聲”。勸導時態度要誠懇,聲音要柔和,和顏悅色並恭敬謹慎,多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和過錯,以創造良好的氛圍而增加成功勸導的機會。老子《德道經》第二十六章《無難》有教導:“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在勸導父母合德向善的過程中,為了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孝順,以德報怨是為人子女需要具備的一種品質。

“諫不入,悅複諫”。假如父母親不接受我們的勸諫,那就等到適當時機,用適當的方法,比如父母親高興時再勸諫,關鍵是要用適當的方法達到勸諫父母向善合德的目的。事實上,辦任何事都應當審時度勢,窮通達變,開啟智慧,以善巧方便的方法去應對,這才是真正的符合自然之道,也有利於事物的達成。唐太宗就曾經以善巧方法勸阻其父(詳見附注)。如果我們一意孤行,那叫死腦筋,是愚昧的表現,而並非智慧之舉,往往受了苦,還辦不成事。

“善巧勸,終無怨”。如果採用了善巧靈便的方法還是沒有奏效——父母依然聽不進去,那畢竟我們已經盡心盡力了,也依然無怨無悔。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德解】

“親有疾,藥先嘗”。父母生病時,子女應當盡心盡力地照顧。古代二十四孝中就有親嘗湯藥的故事(詳見附注),古人在行孝方面是我們學習的典範。現代社會,我們不一定能做到像古人那樣為父母親嘗湯藥,但是我們一定要謹慎細心,體貼周到。

“晝夜侍,不離床”。如果病情嚴重,更要晝夜服侍,除非有人接替自己照顧父母,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調整或稍作休息,否則不可以隨便離開。

“喪三年,常悲咽”。父母去世之後,守孝期間(古代禮儀為守孝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的恩德,繼承父母的優良品質並將其發揚光大、代代相傳。

“居處變,酒肉絕”。行孝期間,自己的生活起居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改變,不能貪圖享受,應該戒絕酒肉,並為他們祈福。雖然現代社會條件下大多數人難以做到像古人那樣守孝三年,戒絕酒肉,但是最重要的是心意,長懷感恩之心,追思、感懷父母,並以父母的德行為榜樣來指導我們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經常為他們修德、祈福,這是為人子女的本分。

“喪盡禮,祭盡誠”。辦理父母親的喪事,不可草率馬虎,應付了事;也不能為了體面大擺宴席,鋪張浪費;要哀戚並合乎禮節,正其心誠其意,如此才是真孝順。祭拜時更要情真意切,真心誠意,行為得體。

“事死者,如事生”。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如同對待他們在世時候的一樣恭敬。時常緬懷他們,並感恩天地萬物,珍惜生命,熱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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